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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改革 开拓进取
全面推进广西华侨农林场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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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侨务办公室主任李汉金在大会上发言

    广西是全国集中安置归难侨较多的省份之一。全区现有华侨农林场22个,华侨工厂7个,拥有土地面积155.17万亩,其中农林业已利用面积73.6万亩。总人口12.5万人,其中归难侨6万人,职工4.8万人,离退休人员1.8万人。近年来,我区华侨农林场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国务院侨办的指导下,在侨务部门和农林场领导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务院有关华侨农林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文件精神,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发挥优势,抢抓机遇,大力开展”富侨兴场”活动,改革与发展取得喜人成绩。2003年全区华侨企业实现社会总产值12.95亿元,国内生产总值6.6亿元,比2000年分别增长62.8%和78.1%;上交各种税金1亿多元。职工工资性年平均收入4152元,比2000年3128元增长32.7%。
    
    一、理顺领导管理体制,实现华侨农林场与当地经济社会的融合
    
    广西的华侨农林场1985年前实行的是中央和自治区双重管理的领导体制。1986年后改为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直接领导和管理,由于华侨农林场自成体系,没有融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发展滞后。1997年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中央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华侨农林场下放交由所在地市政府直接领导。华侨农林场下放地方管理后,地、市政府和侨务部门做了不少工作,解决了许多华侨农林场的问题。但是由于华侨农林场困难面大,包袱沉重,有的地市不愿接管,有的地市搞托管,领导管理不到位,致使一些华侨农林场一度呈失管状态。
    
    为了有效解决这些问题,经过我们的积极争取,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了《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侨务办公室关于推进我区华侨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桂政发[2000]42号)文件,并于2000年10月召开了全区华侨企业改革与发展工作会议,对全面贯彻桂政发(2000)42号文件精神,加快我区华侨企业的改革与发展作了全面的部署。会后,我们根据桂政发[2000]42号文件精神和会议精神,深入有关地、市、县协调解决华侨企业领导体制改革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促、配合当地政府理顺华侨企业的领导体制。2001年4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全区华侨企业改革与发展工作汇报会,认真听取各地贯彻执行桂政发[2000]42号文件的情况汇报,总结经验,研究布置下一步工作。我们还以广西华侨企业领导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不定期的编印《华侨企业领导体制改革工作简报》,通报、交流华侨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情况,推动华侨企业的改革与发展。现在,全区22个下放到地方政府领导和管理的华侨农林场已经理顺领导关系,做到属哪一级就由那一级直接管,华侨企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纳入了当地规划。华侨农林场的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水、电、路和小城镇建设等等,当地政府都把它列入了当地的发展规划,统筹安排。2001年实施的农村电网改造,全区22个华侨农林场都列入改造计划。改造工程已基本完成,各类投资达1亿多元,较好地解决了华侨农林场用电难的问题。
    
    华侨农林场下放地方政府领导和管理后,为充分发挥华侨农林场“侨”和土地资源的优势,建立更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体制,促进经济发展,通过借鉴兄弟省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区的实际,在我们的积极协调、配合下,当地党委、政府进一步深化华侨农林场领导管理体制的改革,建立华侨管理区的领导管理体制,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保留华侨农林场牌子),通过制订总体规划,落实发展措施,赋予投资区(经济区)一定的行政经济管理职能和财政扶持等政策,把华侨经济区作为本市、县的一个重要的经济增长点来抓。两年来,当地政府新批准成立的华侨管理区(经济区)有15个,加上原有的3个,目前,22个华侨农林场已有18个建立了华侨管理区。华侨管理区的建设,使华侨农林场更好地融入当地的发展规划,在领导体制上为农林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二、深化农林场内部改革,增强企业经营活力
    
    (一)调整、充实领导班子,推进农林场管理制度改革,不断增强企业活力。
    
    以往华侨农林场的领导班子都是从农场内部产生的,由于受到管理体制的影响,他们处于一个相对封闭的状态,与外部交流少,接受新的信息慢,思想观念比较保守,缺乏强烈的开拓意识,虽然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为华侨农林场的建设做出了一定成绩。但是,随着社会市场经济的建立和不断完善,以及华侨农林场改革的不断深入,对领导班子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华侨农林场领导班子无法适应时代的要求。为改变这种状况,我们积极配合地方党委、政府抓好领导班子建设,选好农林场改革发展的领路人,先后从市、县直、乡镇选派了25位政治素质强、业务精、思想开拓、有创新精神、具有丰富地方工作经验和组织领导能力的干部到19个农林场担任党政领导职务,为华侨农林场的领导班子注入了活力,形成了坚强有力的领导集体。他们在各自的岗位上带领广大归难侨职工深化改革,实施“富侨兴场”计划,在发展经济,各项建设中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解决领导班子问题的基础上,我们针对我区华侨农林场集经济、社会、行政等职能为一体,机构重叠,非生产人员过多,非生产费用开支大,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工作效率低等问题,协助地方政府改革华侨农林场内部管理制度,按照“精减、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华侨农林场内部的职能机构,实现精简机构,减少非生产人员,建立管理人员能上能下,竞争或聘任上岗机制。到目前为止,全区22个华侨农林场都进行丁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的整顿,科室由2000年的273个减为165个;非生产性人员2507人减至1512人;农林场机关管理人员由1327人减为898人;分别精减了39.6%、40%、32.3%。既减轻了农林场的负担,又增强了农林场管理机制的活力,提高工作效率,推动了华侨农林场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左江华侨农场实施“分配、劳动、人事”三项制度改革,实行按岗定薪,按劳分配,较好地解决了平均主义和分配不公的问题;建立农场员工岗位合同制,所有农场员工都与农场签订劳动合同,改变长期用工都是固定工的模式;打破农业企业中干部与工人的身份界线,按照“机构、职能、任职条件、职位待遇”四公开的原则竞争上岗,优化组合,将原有的11个科室精减为4个,原有91人减为48人,分别减少了63%和49%。通过改革,农场经济建设发生了根本性变化,2003年全场职工人均收入3425元,同比增收249元。
    
    (二)进一步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调动职工的生产经营积极性。
    
    华侨农林场以农业为主,农业工人占全部职工总数的63%,农业生产搞得好坏,直接影响农林场的效益和归难侨职工的收入,而生产责任制则是农业生产搞得好坏的关键。为此,我们把农业、农工问题作为工作的第一要务,配合地方政府加大农业内部改革力度。2001年,我们在全区华侨农林场总结推广左江华侨农场深化农业内部改革,实行“两费”自理,“四到户”即生产、生活费用自理,土地作物、核算、风险、盈亏到户的职工家庭农业生产承包责任制的成功经验,充分调动了广大归难侨和职工自主经营、自我摆脱贫困的积极性。农业职工的生产积极性高涨,生产效益明显,收入增加。如桃城华侨农场灵熬分场职工梁仲森夫妇承包种植剑麻49亩,生产、加工、销售全由夫妇俩做主,2003年剑麻纤维总产15.2吨,实现销售收入7.14万元,扣除成本2.9万元,纯收入4.2万元。
    
    随着形势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一些阻碍华侨农林场经济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也随之显露,如土地承包期的不稳定性影响了职工生产投入的积极性;居高不下的土地承包费既加重了职工的负担,又影响到土地费的按时缴交,从而影响到华侨农林场经济的正常运转等。我们抓住全国改革开放不断引向深入,华侨企业社会职能剥离工作基本完成,职工社会养老保险问题已经得到解决的有利时机,配合地方政府推进华侨农林场的深化改革,探索农业内部改革的新路子,指导华侨农林场走农村改革道路,进一步调动广大归难侨和职工的生产积极性。推行以土地为依托,实施30年不变的土地长期承包经营责任制,实现生产要素与劳动力的有效结合,让职工依法使用土地,放心投入,自主经营,提高效益,减轻负担,增加收入。2003年,全区22个华侨农林场全面推行农业职工土地承包责任制,22714名农业职工中已有21437名签订长期承包土地经营合同,占99.4%。在24740名(含非农职工)承包土地职工中,有22472名职工实行了“两费自理”,占90.1%。
    
    三、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华侨农林场经济结构调整、优化
    
    为尽快改变华侨农林场的经济结构比较单一,产品质量不高,竞争力不强,经济效益低的状况,我们加大工作力度,做好产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性工作。2001年5月召开了全区华侨企业经济结构调整工作座谈会,对加快华侨企业的经济结构调整、优化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同时,积极做好协调工作,使华侨农林场的经济结构调整纳入当地政府的圈子,跟上地方经济发展的步伐。目前,华侨农林场的经济结构实现了四个方面的转变,逐步得到优化。
    
    一是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利用发展农业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应用现代农业的科技成果,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基地,进一步形成农业产业结构布局合理,特色鲜明,效益明显、品质优良的农业发展新格局。各农林场结合“三田”和“两园区”(即吨糖田、吨粮田、万元田;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出口创汇园区)建设的要求,加大调整、优化作物品种结构力度,做好优良品种引进、示范和推广应用工作,大力发展名、特、优品种,并向农业产业化方向发展。如武鸣华侨农场发展了一批大棚蔬菜、水果,推广农业喷灌工程。投资建设4500亩无公害生态茶园;万亩优质水果示范基地及优质水果品种示范园,已种植5200多亩;建成了85个果蔬大棚,其中宁武分场种植的59个大棚,平均每个大棚产值4000--5000元。桃城、左江、新和、渠黎等华侨农林场建立了优良品种引进、试验、示范和繁育基地,先后引进了红江橙(脱毒苗系)、红龙果、珍珠番石榴、马来西亚红杨桃等等名、特、优品种,进行示范、推广。在甘蔗生产方面,大面积引进推广了适于当地种植的高产高糖新台糖系等优良品种,全区13万多亩甘蔗,良种覆盖率超过90%,每亩增产超过1.5吨。丽光、天西华侨农场积极开发种植具有当地特色的作物品种,分别发展乳黄瓜和鸡皮果(山黄皮)。在林业方面,积极推广种植优良树种速生巨尾桉,速生丰产林面积逐年扩大。
    
    二是从单一的种植业向重点发展二产三产,一、二、三产协调发展转变。在抓好农业的同时,着力抓好工业,大力发展具有农林资源优势的制糖、制茶、淀粉、食品、剑麻制品、林特产品加工等产业。积极发展第三产业,将场部建设与城镇化建设结合起来,开发服务性资源项目,增加就业机会。引导职工发展私营、个体和职工自营经济,目前职工和归难侨从事个体,私营经济者达6000多人,职工自营经济年劳均纯收入可达1500元。
    
    三是从封闭型经济向开放型经济转变。发展华侨农场经济,既要立足本地范围,又要眼光向外,跳出农场谋划农场,走出农场发展农场,充分利用农场外部的资源、生产要素和市场,在更大的区域范围实现资源有效配置。近年来,我们充分利用华侨农林场“侨”的独特优势和土地资源优势,把发展外向型、开放型经济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引进了大批境外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使农林场经济由传统的经济向现代经济转型变化。
    
    四是从产业松散型向产业聚集型转变。以往华侨农林场的产业发展缺乏科学规划,随意性很强,不利于做强做大。近年来,我们积极引导各华侨农林场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结合本场实际制定发展总体规划,培植1—2个具有产业特色和一定规模的农业、工业集中区,形成2—3个具有特色的经济板块。如南宁华侨投资区规划了综合工业园区、生态示范园区、观光度假区等三大园区,还培植了糖厂、舒雅护理用品有限公司等几个支撑能力比较强的工业企业。崇左华侨经济区制定了以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华侨工业园、现代农业示范园等园区的发展规划,并开始组织实施。
    
    四、扩大对外开放,引进各类项目,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为了更好地筹集资金,发展经济,运用华侨企业“侨”多的特点,充分挖掘侨力资源,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几年来,我们多次召开全区华侨企业“三引进”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经验,动员和部署“三引进”工作,给华侨企业招商引资工作提要求、定目标。多数华侨农林场通过侨务部门和当地政府组团出国访问,参加区内外项目洽谈会以及参观考察等多种方式宣传华侨农林场,提高华侨农林场的影响力,多渠道招商引资。各管理区(经济区)在当地政府的直接领导下,通过制订总体规划,落实发展措施,充分发挥“侨”的优势,以侨为桥,以侨引侨,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仅2003年度全区华侨农林场就引进外资3420万美元,实际到位外资812万美元,引进各种内联资金15.96亿元人民币。
    
    五、协调解决突出问题,为实现农林场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
    
    我区华侨农林场大多数地处边远山区,自然条件差,负担重,历史遗留问题比较突出。2001年以来,我们加大解决突出问题的工作力度,与有关部门加强联系,争取各有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使制约华侨农林场改革与发展的一些突出问题得到较好的解决。
    
    (一)争取政府部门支持,较好地解决了华侨农林场职工参加全区社会养老保险问题
    
    多年来,华侨农林场离退休人员比重大(当地5:1,华侨2:1),企业负担沉重,制约农林场各项事业的发展。在国务院侨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国务院部门的支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下,2002年元月,我区华侨企业按照桂政发[2000)31号文件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区统筹,实行全区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困扰华侨农林场十几年的突出问题获得了较好解决,既减轻华侨企业工资性负担,又解决了离退休职工的社会保障问题。目前参加养老保险的华侨企业32家,人数47237人,其中在职职工29311人,离退休人员17926人。22个华侨农林场43298人全员参保:其中在职26751人、离退休16547人。2002年以来,全区32个华侨企业17926名离退休人员都能按时足额领取基本养老金。每年减轻华侨企业工资性负担7894万多元。
    
    (二)协调、督促地方政府做好职能机构的分离工作
    
    根据桂政发[2000)42号文件精神,我们积极协调、督促有关地、市、县人民政府,做好全区华侨企业社会职能机构的分离工作。经过各方努力,全区22个华侨企业按照人、财、物整体移交的原则完成了自办社会职能机构的分离工作,各华侨农林场自办的中小学校、医院、派出所等机构职能,分别移交当地政府归口部门领导和管理。全区华侨农林场共向当地政府移交管理的人员2270人,其中在职教师1233人,离退休教师421人;在职医务人员441人,离退休医务人员161人;在职派出所人员10人,离退休派出所人员4人。每年为22个华侨企业减轻工资负担3000多万元,为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积极做好华侨农林场土地确权发证和土地纠纷、被占的调处工作,维护归难侨职工的权益和社会的稳定
    
    华侨农林场的土地是归难侨和职工赖以生存与发展的基础。针对华侨农林场部分土地被附近农民侵占的问题,我们积极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反映,得到了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重视,下发了桂政发[1999]84号《关于进一步解决华侨农林场土地纠纷及土地登记发证等有关问题的通知》;2001年6:月又下发了桂政办发[2001)86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依法保护国有农场土地合法权益意见的通知》。各级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快华侨农林场土地的确权发证和土地纠纷的调处工作进程,严肃查处了一批严重土地侵权案件,侵占农场土地,毁坏、哄抢农作物的现象得到扼制,土地确权发证和土地纠纷案件处理取得了进展。全区22个华侨农林场共领取山界林权证60.98万亩,土地使用证15.68万亩,合计76.67万亩。近年来,共调处被侵占土地7万多亩,较好地保护华侨农林场使用土地的合法权益。
    
    (四)积极抓好华侨企业历史形成的债务问题的处置
    
    1978年,我区接收安置大批回国的难侨。为了能使回国的难侨安居乐业,解决他们的就业、生活问题,各华侨企业向银行和有关部门借人大量资金用于建立和改善生产生活的基本条件。但由于多年的严重自然灾害以及市场原因,使一些贷款完成的生产、技改项目遭到毁灭性的破坏,发生严重经营亏损,致使大量用于项目建设的银行贷款无法归还,形成不良债务。至2002年底,我区华侨企业向银行贷款总额为5.1亿元,其中由原贷款行农业银行向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划转的不良债权为2.32亿元(本金1.8亿元,利息0.52亿元),占企业全部贷款的44.9%。到2003年5月底止,贷款企业对长城资产公司的债务总额又增至2.89亿元(主要是利息的增加)。债务问题一直困扰着华侨农林场的改革与发展。在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的关心支持下,我们牵头抓好各华侨农林场对长城资产管理公司负债“打包”统一处置工作,解决历史债务问题。经过与长城资产管理公司18轮的谈判、磋商,达成了协议,确定本金和利息在内负债总额2.89亿元按规定程序统一缩水“打包”处置;债权回购的比率由原来的评估偿还债11.2甲。降到7%,转让标的2。89亿元回购的债权价款为2023万元;明确首期付款30%,余下债务分两年还清。至此,各华侨企业对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的债务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有效地减轻了农场的债务负担,为加快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六、实施侨心工程,提高农林场职工生活水平
    
    推进华侨农林场的改革与发展,目的就是要让职工和归侨侨眷不断得到实惠。因此,我们尤其重视和关心归侨侨眷利益,扎扎实实为归侨侨眷办实事、办好事,千方百计帮助归难侨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一)实施“富侨兴场”计划,引导职工加快致富奔小康。为充分调动全员生产经营积极性,大力发展生产,搞活经济,实现勤劳致富,安居乐业,加快由温饱走向小康,走向富裕的步伐,2002年我们根据自治区党委提出的实施“富民兴桂新跨越”的战略要求,提出了实施“富侨兴桂”、“富侨兴场”的计划,制定了《全区华侨农林场实现“富侨兴场”的实施意见》。目标是经过几年的努力,华侨农林场每户职工实现“四个一”:即有一片果(或者蔗、麻、茶)地,有一辆机动车,有一栋楼房,有一本五位数以上的银行存折。“富侨兴场”计划得到了各级政府、华侨农林场的支持和响应以及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到2003年底,有11432户职工拥有一片5至10亩果(或蔗、麻、茶)地,占职工总户数的41%;5300户职工有一辆机动车,占职工总户数的19%,比2000年增20%;7676户职工有一栋楼房(或一套标准住房),占职工总户数的27%;14281户职工有一本五位数以上的银行存折,占职212,总户数的51%,比2000年增力D20%。
    
    (二)实施“侨居工程”,改善职工和归难侨居住条件。我区华侨农林场当初安置归难侨,因时间紧,任务重,许多归难侨住的都是简易安置房,总面积虽有118万平方米,但经过几十年的风吹雨打,20%以上已经成为危房,且住房面积小,每户平均仅34.5平方米。针对广大归难侨居住条件差、危房多这个问题,2002年底,我们提出结合“富侨兴场”活动的开展,全面实施“侨居工程”建设,计划用三年的时间,充分利用原有宅基地、场内空闲地、荒山坡地建设职工住宅区,以归难侨和职工自筹资金为主,自治区、市、县人民政府补助为辅的方式,新建住房50万平方米、危房重建改造住房面积16万平方米,从根本上解决我区华侨农林场归难侨和职工住房难的问题。我们提出的全面实施“侨居工程”计划得到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为顺利推进这项工程,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桂政办发[2003]198号文《关于我区华侨农林场实施侨居工程意见的通知》。文件明确了“侨居工程”扶持措施,要求有关市、县人民政府把华侨农林场实施“侨居工程”列入当地政府为归难侨办实事的重要议事日程,从各方面支持“侨居工程”的实施,及时帮助解决在实施“侨居工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确保“侨居工程”的顺利实施。全面实施“侨居工程”计划得到了当地政府、华侨农林场和归难侨职工的支持和响应。大部分地方政府出台了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把“侨居工程”纳入了当地农村“生态文明村”建设规划,在物质上、政策上给予扶持。目前”侨居工程”实施进展顺利,形势喜人。截止2003年底,有武鸣、百色、宁明、左江、新和、桃城等18个华侨农林场动工建设。在建或建好的已达1514套,建筑面积达25。15万平方米,已竣工的1049户,竣工面积14.79万平方米,其中新建竣工663户、面积9.44万平方米,旧房改建386户面积3.63万平方米;当年投入建房的资金达7941.8万多元。实施“侨居工程”,广大归难侨职工居住条件有了很大改善。
    
    (三)多种渠道筹措资金,实施侨心工程,在修建场内道路,改善交通条件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如武鸣华侨农场实施道路畅通工程,解决群众行路难的问题。先后投入450多万元对归侨聚集区的团结、正安、宁武等分场4条主要道路进行改造。百色华侨农场投资150万元新建及硬化道路8条,总长度5公里,形成了以四塘为中心,以南百二级公路为主干的侨区交通网络。丽光华侨农场投入250多万元铺建丽光至那丽主干线水泥路8公里,修建一条场部至关塘村(并场队)砂石公路7.5公里,全场实现了队、村通车,给职工群众生产生活创造了便利条件,有力促进了农场新一轮创业热潮。
    
    (四)切实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保持华侨农场的社会稳定。发展经济、维护稳定,是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的两件大事。在指导思想上,我们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在具体工作上,我们把稳定作为压倒一切的任务来抓,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在稳定的环境中推进改革、加快发展,通过改革发展,促进社会稳定。积极配合地方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妥善解决华侨农林场”三大纠纷”、甘蔗款白条、征地补偿等问题。积极与政府有关部门争取,将贫困的职工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目前,已有9咖多人纳入了地方政府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解决了他们的基本生活问题,使他们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
    
    近年来,我区华侨农林场的改革与发展之所以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我们的体会是:
    
    1、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是华侨农林场改革发展顺利推进的根本保证。
    
    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推进华侨农林场改革与发展的工作中,使我们深刻的体会到,华侨农林场要改革,谋发展,单靠优化内因、强化内力不行,要有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多年来,我们始终把争取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放在工作的首位,做到勤请示,勤汇报,争取有关领导的关心支持。原全国人大委员长乔石、国务院副总理钱其琛和现任全国政协副主席罗豪才,都曾到过我区华侨农林场检查、指导工作。国务院侨办郭东坡主任、中国侨联林兆枢主席到武鸣华侨农场考察和指导工作。自治区党委、政府也非常重视华侨农林场的改革与发展,把华侨农林场的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自治区政府每年召开1—2次主席办公会议,研究解决华侨农林场改革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先后下发了《关于华侨企业领导体制改革的通知》(桂政发[1997]28号)、《关于进一步解决华侨农林场土地纠纷及土地登记发证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桂政发[1999]84号)、《关于我区农垦、林业、华侨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纳入全区统筹的通知》(桂政发[2000]31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侨务办公室关于推进我区华侨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桂政发[2000]42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依法保护国有农场土地合法权益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1]86号)、《关于我区华侨农林场实施侨居工程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3]198号)等6个文件,为推进华侨农林场的改革与发展提供了根本保证。与此同时,以自治区政府名义先后三次召开全区华侨农林场工作会议,汇报研究工作。
    
    2001年6月,自治区党委常委、南宁市委李纪恒书记到任不久,即深入南宁华侨投资区调研,进行现场办公,为加快南宁华侨投资区的改革与发展提出新思路、新举措。南宁市政府下发了南发(2001)54号《关于进一步加快开发区发展的决定》和南发(2001)55号《关于深化开发区体制改革实行特区式封闭管理的意见》,把南宁华侨投资区列为南宁市重点抓好的三大经济开发区之一,给予享受高新技术开发区的政策、职能待遇,赋予一级财政,并在“十五”期间连续3年每年由市财政补助1000万元,以加强农场基础设施建设。在“中国一东盟博览会”落户南宁市之后,自治区党委曹伯纯书记在李纪恒书记的推动下,先后多次深入南宁华侨投资区调研,提出在南宁华侨投资区建立“中国一东盟经济园区”和“广东工业园”,并对“中国一东盟经济园”、“广东工业园”的建设出主意、提要求,拍板确定拨款1.2亿元建设中心区到武鸣县城60米宽、11.8公里长的一级道路。通过对南宁华侨投资区进行重新规划、改造,并制定特殊政策,以吸引东盟国家及其他国家企业前来广西投资,吸引国内对东盟国家出口企业到广西办厂,把南宁华侨投资区建设成为一个制造业示范基地和新兴的工业城市,使之成为中国一东盟经贸合作的新载体。可见,广西华侨农林场的改革与发展每迈出一步,都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支持。
    
    2、理顺管理体制,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是促进华侨农林场改革与发展的关键所在
    
    为尽快改变华侨农林场的落后面貌,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紧紧抓住理顺领导管理体制,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这个影响华侨农林场改革与发展的关键,在理顺华侨农林场领导体制,激活管理机制,配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上下功夫,华侨农林场实现了属地管理,理顺了领导管理体制,各项事业较好地融人当地的发展规划,使之与当地社会经济同步发展。同时,加强领导班子的建设,坚持科学的用人观,选派了锐意改革、想办事、会办事、干成事的人才担任农林场的党政主要领导,带领干部职工深化农林场改革,艰苦创业,利用他们的胆略、才干集中方方面面的智慧,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加快发展,使得华侨农林场的面貌焕然一新。
    
    3、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是促进华侨农林场改革发展的重要动力
    
    华侨农林场发展滞后的根本原因在于干部职工的思想观念未能从计划经济模式的束缚中解放出来,“等、靠、要”的思想、因循守旧的思想比较严重。为了改变农林场落后的面貌,加快发展,各级党委、政府从改革经营机制人手,着眼于更新干部职工观念“换脑筋”,解决阻碍农场发展的最深层次问题。广泛开展思想解放大讨论,转变观念,提高深化改革必然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激发华侨农林场广大干群的发展渴求、勇于创新和实干精神,提高“对思想僵化、不改革发展、就只有永远贫穷”的认识。帮助职工克服和消除“等、靠、要”、吃“大锅饭”、因循守旧的思想,与时俱进、更新观念换脑筋,使华侨农林场上下形成新的活力,为改革促发展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同时,从改革发展的战略高度,在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对外开放的基础上,深化农林场内部改革,按照党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坚决走农村改革的成功道路,转变经营机制,完善经营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了广大归难侨和职工自主经营,自我摆脱贫困的积极性,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
    
    4、以人为本,增强凝聚力,是促进华侨农林场改革发展的基础
    
    华侨农林场之所以发展缓慢,经济落后,缺乏凝聚力是重要的原因之一。“人心齐,泰山移”。近年来,我们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归侨侨眷的根本利益作为华侨农林场改革与发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引导归侨侨眷参政议政,保障归侨侨眷的民主政治权利。同时,千方百计改善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扎扎实实为职工办好事、办实事。从而,增强了归侨和职工的凝聚力,调动了广大职工和归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了支持、投身、推进华侨农林场改革与发展的强大合力,使华侨农林场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方案、措施得到了较好的落实。
    
    近年来,我们在推动华侨农林场的改革与发展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与兄弟省相比,与国务院侨办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广西华侨农林场要实现跨越式发展,还需要我们付出加倍的努力。我们要牢牢把握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中国—东盟博览会每年在南宁召开,以及泛珠江三角经济区启动的大好机遇,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促进华侨农林场经济快速、健康、持续发展,努力实现工作新突破,开创华侨农林场改革与发展新局面,为实现“富侨兴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2004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