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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华侨农场改革与发展经验交流会议上的总结讲话

国务院侨办国内司司长  周中栋

(200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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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侨办国内司司长周中栋作大会总结

    同志门,全国华侨农场改革与发展经验交流会的议程到今天就基本完成了。两天来,我们实地参观了武鸣华侨农场—中国东盟经济园区,参观了南宁新面貌,感受到广西这片改革开放新的发展,感受到华侨农场新的机遇。会议中,有七个农场的总结了近年来华侨农场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思路、经验和体会。使与会的同志们开阔了视野,深受启发; 李海峰同志所作的《树立科学发展观推动华侨农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主题报告,总结了华侨农场近年来改革的基本实践和经验,联系农场实际,提出了贯彻科学发展观,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新思路;同时也请特邀嘉宾温铁军研究员从宏观到微观对华侨农场今后发展进行了理论指导。可以说在大家共同努力下,华侨农场经验交流会达到了预期目的。

    下面讲几点意见作为会议的小结。

    一、进一步学好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华侨农场的深化改革加快发展。

    这次华侨农场改革与发展经验交流会无论是实践经验的总结、海峰同志报告还是温铁军的讲话都突出了这个主题。当前,华侨农场的改革进入了一个关键期,一方面我们国家已进入了发展的关键机遇期,同时我们党根据国内的形势发展,又对我们国家发展的战略做出了重大调整。如何认识这个重要的机遇期,如何面对重大调整,从中找出我们的发展路径,已经成为我们华侨农场能不能取得新的进展的严峻挑战。华侨农场通过这些年的努力,领导体制的改革已经基本到位,我们创造条件为华侨农场减轻了很多负担,包括养老保险,包括社会职能的剥离,这样为华侨农场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创造了很好的条件。但这些条件往往还是外部的一些条件,真正起作用的还是华侨农场自身的机制,自身的内部的改革的深化。是不是能够认清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新阶段的制约和机会,是否能够调动起华侨农场干部职工内在的积极性,把外在的压力和机会看清,把内在积极性调动起来,使两者结合起来找出自己发展的道路,能找到我们就能加速发展,找不到你可能就继续停滞。

    如果再停滞三、五年,还能不能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就很难说了。所以在今后三、五年内的重大机遇期里,全国华侨农场的同志们,特别是各级领导在面临着重大的挑战,怎么办?正像海峰同志和专家讲的,目前的关键是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科学发展观, 要把中央关于科学发展观的理论指导和华侨农场的自身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找到自己发展之路。毛泽东同志有句话讲得很好,就是“感觉的东西往往不能理解它,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能真正去感觉它”。华侨农场的改革中也是这样,科学发展观我们每个人都可以说多少遍,但是否真正理解,今天我们通过这次交流很多实践经验得到启发,李主任的讲话、建议,可以使我们得到启发,温铁军研究员的报告可以得到启发,但是这个都不是你自己的,你要在这些启发中自己认真去思考,认真去体会,真正把它理解了才是你自己的,才能变成我们工作的思路,从而找到自己前进的方向。我们这次会议虽然结束了,但学习十六大文件精神、学习科学发展观才刚刚开始。希望大家共同努力,真正把十六大精神,把科学发展观 变为我们行动的指南。 

    二、各级政府和侨务部门要把为侨服务,以人为本的思想落在实处。

    在李海峰同志的讲话里强调要以人为本,强调华侨农场的发展一定要考虑到它的双重属性,既要考虑农场的经济性又要考虑农场的政治性。华侨农场一定要在发展中稳定,稳定中加快发展,这是我们今后指导华侨农场发展的一个重要的原则。很多华侨农场发展的实践说明了这点。刚才温铁军研究员又进一步从理论上阐明了这一点。今后,如果不了解中央重大的战略指导方针,不按照科学发展观去理清自己的发展思路,还是以一种传统的方式去发展,就难有大的作为,甚至出现偏差,特别是有的地方政府圈占农民、农场土地的行动,目前还没有得到完全的遏制。海峰同志在报告里讲到有些地方已经发生了政府大片占用华侨农场的土地,占地的补偿又没有很好到位,失地农工的工作又没有很好安排,造成近千名华侨农场职工失地失业,引起了很多集体上访,出现了华侨农场不稳定的新情况,当然这种情况还是个别的,但已经表明了一种苗头,就是在发展当中,地方以土地变现发展思路,已经对我们华侨农场发展造成干扰。这种状况不改变,对我们华侨农场发展影响是很大的,对华侨农场广大职工权益侵害是很大的。最近,国务院在制定《归侨侨眷保护法》实施办法时,制定了专门的条款,明确各级政府要依法征用农场土地,而且要依法进行补偿。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许侵犯华侨农场土地方面的权益。国务院已经用法律和法规形式来保护华侨农场的土地权益。我们希望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学习国家的《土地法》,学习《归侨侨眷保护法》,和国务院新近修订的《归侨侨眷保护法实施办法》,真正依法行政,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使华侨农场广大职工赖以生存的土地真正能够得到保护,得到合理合法的使用,使华侨农场广大职工在这块土地上能够安居乐业。 各级政府一方面要支持华侨农场发展,另一方面要依法行政,依法保护归难侨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各级侨务部门,特别是华侨农场所在地的侨务部门肩负着重要责任,在这次新修订的《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各级政府侨务部门对实施保护法具有检查监督的职责,有协调组织各个有关方面来实施这个法律职责。华侨农场所在的群体也是全国归侨侨眷中比较突出的困难群体,我们各级侨务部门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很重要的就是为我们侨界的困难群体多办实事。华侨农场所在地的各级侨务部门,要关注华侨农场的发展,推进华侨农场的改革,积极向各级政府反映华侨农场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建议,推动华侨农场不断深化改革加快发展,脱贫解困。多年来,华侨农场所在省、地、县的侨务部门,为华侨农场的发展呕心沥血做了很多工作。在此,让我代表国务院侨办,向我们各地政府、各地侨务部门对华侨农场的关心、帮助,表示真诚的感谢。

    三、认真学习、宣传,贯彻,《 保护法》和实施办法,多办实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以政府410号令正式发布,7月1日开始在全国实施,这是我们侨务法治建设的一件大事,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归侨侨眷的关心,中央“五侨”共同决定要在全国掀起保护法宣传月的活动。7月12日,中央“五侨”将联合在人民大会堂召开“侨法宣传月活动”新闻发布会。希望各个省级侨办、地县侨办,抓住这个契机,认真、宣传、贯彻保护法和实施办法,真正依法行政,依法保护,把侨务工作进一步推上依法行政,依法保护的侨务法制法化建设的新阶段。我们国家通过归侨侨眷保护法和实施法,对华侨农场的利益,对华侨农场广大职工的权益保护,已经上升到法律、法规的高度来实施,要深刻认识其重大意义。希望华侨农场广大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都要认真学习保护法和实施法,学会应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华侨农场自身权益,维护华侨农场广大职工的权益。我们相信,在党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关怀下,由包括专家在内各方给我们出主意,我们一定能够抓住机遇,加快发展,一定能够通过华侨农场广大职工共同努力, 找到加快发展脱贫致富的新路子。最后,让我代表国务院侨办向参加这次会的全体同志,为会议做出的努力,使我们的会议圆满成功表示深深的感谢,向广西区和南宁市政府以及省市侨办为我们会议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深深的感谢。也应该指出,我们这次会议在南宁召开,在广西召开,实际带有现场会议的性质,可以让大家看看,在以往偏远的省区,一个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只要思路对,有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华侨农场的发展同样可以迎来一个新的春天。

    现在宣布这次全国华侨农场改革与发展经验交流会胜利结束。祝各位领导和同志们在各自的岗位上能够继续开拓进取,取得更大更好的成绩。

    祝同志们会后回程一路顺风,事业蒸蒸向上,不断取得更好的成绩,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