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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政府与企业间桥梁 努力做好服务侨商工作

2004年12月21日

北京市侨务办公室

    
    1995年,我办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国侨办经科司的具体指导和帮助下,成立了北京侨资企业协会。
    
    这些年来,我们根据党和政府的侨务政策,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紧紧围绕我市的中心工作,坚持“为侨服务”为主体的工作思路,努力维护侨商的合法权益,认真做好“协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踊跃投资,来京发展,侨商成为外资中的主力军。
    
    据不完全统计,到目前我市共批准三资企业2万多家,其中侨资企业l万3千多家,大约占三资企业的67%。在京的侨资企业大部分是合资企业,独资企业相对比较少。投资领域主要涉及房地产、制造业、商业零售、生物制药、通信、IT业及以餐饮为主的社会服务业;从投资规模来看,华侨投资的平均规模为216万美元,高于我市三资企业的平均合同外资规模187万美元的数量。
    
    改革开放以采,北京市吸引和利用外资经历了三个阶段。
    
    l、1979年—1991年是探索阶段。1979年10月,北京市批准了第一家与美籍华人合资的建国饭店。随后,来京投资的海外华侨将大部分资金投入到了劳动力密集型的加工行业和宾馆饭店等服务行业。
    
    2、1992年—1996年是发展阶段。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由于北京房地产市场的巨大吸引力,侨商在京投资领域主要集中在房地产业。如,东方广场、新世界、新东安、时代广场等大型房地产项目都是这一时期投资兴建的。
    
    3、1997年以后是提高阶段。1997年以后,我市明确提出了“首都经济”的概念,建立了“中关村科技园区”。开放、服务、高科技成为“首都经济”的重要特征。因此,社会服务业和高科技成为侨资来京投资的重点。近几年来,随着“现代汽车”和“奔驰汽车”逐步落户北京,现代制造业也在京城兴起。
    
    应该说,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海外华侨华人和港澳企业家以极大的热情,积极参与我市的经济建设,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尽管目前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在京城落户,但是,侨资在外资中仍然是主力军。
    
    二、热心服务,努力维权,促进侨资企业健康发展。
    
    随着侨资的大量增加,我市形成了侨商群体。
    
    侨商在京投资,成功者很多,但也不乏失败者。许多侨商希望得到支持和帮助。
    
    为侨商服务,维护侨商的合法权益,已经成为侨务部门的重要职责。为创造一个好的工作平台,我们成立了侨资企业协会,并以“协会”为载体,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努力把为侨商及侨资企业服务和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工作落到实处,使“协会”成为沟通政府与侨商及侨资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多年来,我们通过“协会”,从五个方面为侨商和侨资企业服务。
    
    l、宣传侨商,帮助侨资企业提高知名度。
    
    “协会”从北京的新闻单位中聘请了一些特邀记者,重点为侨商做宣传,以扩大侨商和侨资企业在社会上的影响。
    
    几年来,通过人物专访、企业介绍等形式,在报纸、电台、电视台上宣传报导了一批侨商和侨资企业。
    
    ——摄制了反映海外侨胞、港澳同胞在京创业的电视系列片《共创明天》,报道了几十位侨商及其企业;编写了报告文学集《华夏赤子数风流》,从不同侧面反映了几十位侨商的奋斗史和爱国情。
    
    ——协助企业举办大型活动,提高企业的整体形象。我们曾协助巴拿马籍侨商举办了“乐腾达男装设计制作大奖赛”,协助马采西亚金狮集团在北京电视台举办“百盛之春有奖竞猜活动及灯谜晚会”及“十周年店庆活动”。
    
    这些活动都是由北京侨办、北京侨资企业协会与企业联名举办的。由于有市侨办的参与,侨资企业提高了社会知名度,从而提升了企业的整体形象,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服务侨商,为侨资企业排忧解难。
    
    企业的进步与发展,离不开社会各界的支持与帮助。“协会”成立后,我们就把为企业服务的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上,从多方入手,努力为企业排忧解难。
    
    为侨资企业服务的内容比较广泛,不仅涉及到企业在经营管理、业务发展过程中的方方面面,还包括侨商在投资、工作和生活中所遇到的种种问题、困难和需求。既有促进企业发展的服务,也有为企业排忧解难、维护权益的服务;既有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的服务,也有关心企业家思想和生活的服务;既有几千万元的经济纠纷的协调服务,也有协助办理驾照过期、居住证延期等小服务。服务内容多种多样。需要在法律事务、会计事务、部分物资入关、广告宣传、保险、存贷款等方面帮助的,我们就与有关部门协调,尽量帮助解决;需要解决子女入学、房屋拆迁补偿等事宜,我们也努力去办。
    
    如,一位香港房地产商在开发小区时,资金周转遇到困难,希望延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由于这个要求是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经协调很快得到解决。
    
    3、帮助侨商,维护侨资企业的合法权益。
    
    能否切实维护侨资企业的合法权益,是在京投资的侨商最为关心的问题,也是衡量“协会”工作成效的最重要的标志。
    
    几年来,我们下大力气解决这个问题,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每年,我们受理的侨资企业投诉的经济纠纷都有20余起。我们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加以解决。有的直接出面调解;有的向有关领导反映意见,用行政干预的方式解决;有的则依靠法律武器帮助侨商打官司;也有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解决,从而较好的维护了侨商的合法权益。
    
    如,香港的一家房地产公司被市国税局多征收了3000万元的税。港商找到我们,认为不合理。经了解,这笔税是由于该公司投入到市政建设而形成的,这是为市政府所做的贡献,也是经市领导和有关部门批准的,应该免税。我们直接出面与市国税局领导商讨,达成了共识,退回了这笔税款。
    
    又如,西城区一家侨资企业出现内部纷争,外方老板告到市、区侨办。经了解,这是年经营额近亿元的企业。董事长由外方担任,总经理则由中方担任。两者不同经营方针引发的矛盾陡然升级,发展到势不两立。双方都扬言要诉诸法律。企业内部打架,侨办要不要管?想到维护侨商合法权益的职责,市、区侨办还是热心投入到化解纷争的工作中去。侨办领导分别与中外方谈话,了解情况,从中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经耐心反复的工作,终于找到了双方都能够接受的办法,使纷争得到了化解。
    
    4、团结侨商,帮助他们取得一定的社会地位。
    
    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一些侨商要求参政、议政,要求参与我市的精神文明建设,并希望取得一定的社会地位,以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这是他们对社会主义中国有信心的表现,也是想在北京继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因此,对于那些奉公守法、爱国爱京、积极要求“进步”的侨商,我们总是给予帮助。
    
    “协会”的成立,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也为侨商取得社会地位提供了机遇。由于市侨办主任担任会长,因而,副会长、常务理事的社会地位不低。有位担任副会长的侨商戏称:“我还是副局级呢!”
    
    此外,我们还积极推荐“协会”中的侨商担任其它社会职务。几年来,通过我们的推荐、帮助,有的成为全国政协委员、市政协委员,有的成为全国青联或市青联委员。这些侨商担任社会职务后,更加关心北京,更加看重市侨办,并更加积极参与我市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5、关心侨商,使他们在京生活愉快。
    
    许多侨商事业在北京,家却在港澳,在国外。他们整天忙于生意,业余生活比较枯燥。因此,关心他们的生活,也是为侨服务的内容。
    
    每年国庆节期间,“协会”都要组织会员单位的外方老板参加由市政府举办的国庆招待会,以及在人民大会堂举办的国宴、国侨宴等。
    
    每年,协会和市侨办都要举办“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在京企业家新春联谊会”,规模在六百人左右。这几年,国侨办经科司大力支持我们,国侨办领导也来参加,效果很好。
    
    平时,我们还组织春游、秋游、爬山,组织外出考察等多种活动,既丰富了侨商的生活,也拓展了他们的事业。
    
    根据一些喜爱高尔夫运动的侨商的倡议,协会于今年春天成立了华商高尔夫协会,为侨商健身休闲、进行交流提供了新的途径。最近,还与天津华商会共同组织京津两市侨商高尔夫球友谊比赛,效果很好。
    
    三、加强交流,优化环境,引导侨商“二次投资”。
    
    成立“协会”的主要目的,是从侨务工作的基本要求出发,为侨商服务,维护侨商的合法权益。随着工作的深入开展,“协会”不仅起到了上述作用,而且在优化我市发展环境,推动我市经济建设方面起了很大的作用。
    
    1、“三日”活动成为侨商维护自身权益,献言献策的重要场所。
    
    “三日”活动是指针对在京侨商的“接待日”、“走访日”、“联谊日”活动。它是争取市、区领导参与为侨商服务的一种有效工作模式。
    
    “接待日”即“市长(区县长)侨商接待日”,是指市、区县政府侨办每年不定期举行“市长(区县长)侨商接待日”活动。
    
    “走访日”是安排市、区领导走访侨资企业,了解企业情况,为他们排忧解难。
    
    “联谊日”是在我国传统佳节中秋节或者春节期间,举办慰问侨商的联谊活动。我们每年都举行一次“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在京企业家新春联谊会”,规模在六百人左右。联谊会丰富多彩,既有晚宴,又有文艺节目和抽奖活动,效果很好,深受侨商们的欢迎。
    
    在筹备“接待日”活动时,我们尽量寻找那些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或者企业经营受到干扰的侨商参加。同时,我们还向侨商发放调查问卷,征求他们对优化我市发展环境的意见和建议。因此,在“接待日”活动中,侨商们并不局限在对侵权行为的批评上,还从如何进一步优化我市发展环境的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市政府决策献言献策,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如,2002年“接待日”活动结束后,我们把侨商的意见和建议归纳整理了6份简报,分别为《房地产项目审批手续过繁、时间过长》、《应允许专业人才以个人所得税抵押贷款购车购房》、《降低个人所得税以吸引国际人才》、《改善道路交通状况刻不容缓》、《绿化带建设应有灵活度》、《区县之间的不平等竞争弊大于利》。
    
    简报引起了重视。刘淇市长批示,请所有的副市长阅。有的建议很快被采纳。如,关于专业人才在京购车购房问题,市政府已经下发了文件,对他们给予优惠。关于房地产开发周期过长的问题,市规划委启动了“阳光工程”,把过去的并联审批改为串联审批,缩短了时间。
    
    在指导区县协会工作时,我们把“三日”活动作为考核区县侨办(协会)的硬指标,每年检查督促几次,并将之作为年终总评的依据之一。由于有了要求和考核,各区县领导都比较重视,每年都能参加侨办安排的“三日”活动,密切了领导与侨商的联系,较好的维护了侨商的合法权益。
    
    2、“会长会”成为侨商与市领导交流的特有机会。
    
    我们大约两个月召开一次“会长会”,以晚餐会的形式进行。去年,召开了6次。
    
    每次会议至少请一名市领导参加。会议除了研究“协会”的会务外,还请市领导简要通报近期市委市政府的主要工作。大家在“会长会”上,能够及时了解我市的重大事情,能够面对面的与市领导议事议政,能够让市领导直接了解侨商的酸甜苦辣,能够直接向市领导谏言献策,感到非常高兴。他们常常利用这个机会,转达广大侨商对我市的意见和建议,传递方方面面的信息,研讨重大政策性问题等。
    
    正因为如此,“会长会”非常受欢迎。“会长会”不仅使侨商大为受益,调动了他们的积极性,也使市领导能够经常听到侨商的心声,有利于优化我市的发展环境,促进我市的经济发展。
    
    3、“科博会”和“商务节”为侨商的“二次投资”提供了机遇。
    
    “科博会”和“商务节”是我市一年一度举办的主要招商活动,是北京市引智引资工作的重要平台;同时,也是侨务部门发挥优势,吸引海外华侨华人来京进行科技交流和投资的重要舞台。
    
    几年来,我们在注重吸引海外华侨华人参加“科博会”和“商务节”的同时,还组织“协会”会员参与这些活动,向他们推介我市一些新的建设项目。
    
    经过努力,许多会员在京有了“二次投资”。有的积极参与我市的房地产项目,在东城区投资几十个亿人民币进行金宝街的改造;有的积极发展我市的教育事业,建设占地万亩的“大学城”;有的积极参与我市的文化建设,继续投入资金,完成中华民族园的三期工程;有的关心社会治安,为我市公安部门引进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刑侦指挥车;有的投资体育,修建高尔夫球场等。
    
    四、开拓创新,健全机制,不断增强“协会”的活力
    
    1、服务为本,确立“团结、服务、引导、合作”的工作方针。
    
    “协会”成立之初就向广大会员明确提出,“协会”要达到四个目标,即成为“沟通企业与政府联系的桥梁、推进企业合作与进步的纽带、为企业排忧解难的帮手、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靠山”,并确定了以服务为核心的“团结、服务、引导、合作”的工作方针。我们始终认为,只有全心全意为会员服务,积极主动为会员排忧解难,真正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协会”才会有向心力和凝聚力。
    
    2、聘请市级领导担任名誉会长,提高“协会”的档次。
    
    侨资企业协会是涉外企业协会。它与国内其他企业协会很大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外方老板十分看重地方政府对其重视的程度。因此,“协会”能否取得成功,自身的定位十分关键。为了增加“协会”吸引力,“协会”的会长、常务副会长由市侨办主任、副主任担任,并聘请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市人大副主任、市政协副主席、市委统战部部长等市领导担任市协会的名誉会长。这样做,虽然“协会”的官方色彩浓了些,但是,它的地位和档次,就不在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市台商投资企业协会以下了。
    
    3、统一入会,分级管理,建立市、区(县)两级协会。
    
    为调动侨务干部的积极性,发挥侨办机构的整体优势,“协会”建成市、区(县)两级机构,使得为侨资企业服务的工作能够从基层做起。市、区(县)“协会”在形式上各为独立的社团法人,区(县)协会的会员同是市协会的会员,可以参加两级“协会”的活动。区(县)协会在市协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目前,已有东城、崇文、朝阳、海淀四个区成立了协会。区(县)分会的成立,为基层侨务部门开拓了新的工作领域,也为市协会开展工作奠定了基础。
    
    4、聘请政府有关部门的领导做“协会”的特约会员,形成覆盖全市的服务网络。
    
    “协会”聘请了规委、发改委、建委、工商局、商务局、海关等有关委办局的处长为特约会员,大约几十人。这是以市侨办为核心的工作班子,也是为会员排忧解难的组织保证。
    
    5、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协会”的知名度。
    
    北京侨资企业协会的成立引起了各界人士的关注。为使协会能够得到认可,“协会”从筹备之日起,就十分重视宣传工作,利用各种场合宣传侨资企业协会的宗旨、任务和作用,宣传成立“协会”的必要性、重要性,以争取大家对“协会”的理解和支持。“协会”成立时,《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北京日报》、北京电视台等1l家新闻单位对成立大会进行了现场采访和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的反响。“协会”还从新华社北京分社、《北京日报》、北京电视台、《北京晚报》聘请了特邀记者。他们不仅能及时报道“协会”的活动,而且还在市协会的安排下对侨商进行采访和报道,扩大了他们在社会上的影响。
    
    6、市侨办在人、财、物方面全力支持协会,外经处是“协会”的日常工作机构,直接参与“协会”的工作,减轻了侨商的负担,利于协会的稳定与发展。
    
    协会的业务主管部门是市侨办。协会秘书处设在市侨办经科处,是协会的常设机构,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这就为协会减少了人员经费和日常办公经费的开支。在工作中,便于联络会员,便于协会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便于侨商投诉纠纷,增加了协会为侨商排忧解难的力度,有利于协会领导班子的团结和协会自身的长期稳定与发展。
    
    协会会员的会费按年度缴纳,收费标准为副会长会费5000元、常务理事会费2500元。协会每年收取的会费数额有限,主要用于新春联谊会、编发会刊等事项。
    
    为了弥补协会经费的不足,也是为了减轻侨商的负担,市侨办每年都拿出一定数额的经费资助协会开展活动。遇到协会组织较大规模的活动时,侨办全体干部都扑上去予以支持。如,新春联谊会已成为首都侨界的一项品牌活动,市侨办每年都出资十几万元购买纪念品、奖品,支付餐费;全办干部都作为活动的工作人员。
    
    经过几年的努力,“协会”的工作得到了侨商和市委市政府领导的认可。“协会”也在社会上有了一定的知名度,与我市原有的两个涉外企业协会——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和台商投资企业协会并驾齐驱,在北京形成了“三足鼎立”之势。
    
    总之,北京侨资企业协会为我市侨务工作开拓了新的领域,也使我们身上的担子更重了。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团结在京侨商,热心为他们服务,努力维权,更好地发挥侨务部门在经济领域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