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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黎丽

    
    汪黎丽,女,辽宁省侨务办公室侨政处副处长。
    
    汪黎丽1991年开始从事侨务工作,现任辽宁省侨务办公室侨政处副处长,1991年-1994年,2000年-2002年期间,在负责其它工作的同时具体负责辽宁全省侨务信访工作,1995年-1999年在辽宁省侨务办公室侨政处处内分管侨务信访工作。
    
    汪黎丽对工作认真负责。为使辽宁省侨务信访工作规范化,1991年她起草拟定《辽宁省侨务信访工作度》,征求意见,补充完善;1992年在辽宁省建立了侨务信访工作制度,尔后根据工作需要又对其作了补充修订,从领导分工、专人负责、岗位责任制(登记、批分、处理、催办、回复)、重大案件上报、处理集体访和重访、工作报表、检查、表彰等八个方面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辽宁省各市侨办据此也建立了相应的侨务信访工作制度,使辽宁省侨务信访工作逐步规范化、有序化,提高了工作效率。
    
    汪黎丽熟悉侨务政策法规,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在信访工作中准确理解运用侨务政策法规,积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不辞辛苦、不怕麻烦,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千方百计为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排忧解难,办实事,依法维护他们的正当合法权益。并通过来信来访了解掌握热点、难点问题,掌握第一手资料,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向地方政府部门反馈情况,争取制定、出台或修改补充相关政策法规,解决好归侨侨眷最需要解决的并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如1996年在国内住房制度深化改革的形势下,她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朝蒙归侨购买现住房给予优惠照顾》的政策,使辽宁全省9000余名归侨受益;鉴于辽宁省朝鲜归侨较多,且退休后生活比较困难的实际情况,她会同辽宁省劳动、人事等部门于 1996年8月出台了《关于工龄满30年退休归侨职工享受全额退休金》的政策;2001年5月修改《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时,根据辽宁省国企改革,出现的下岗、社保等新问题,增补了社会养老保障、当地政府对特困归侨侨眷应当给予救济等新内容;为适应对外开放的形势,增补了关于保护来辽宁省临时居住或长期居留的华侨的合法权益的条款。修订后的“三侨”子女升学照顾加分的条款,既体现对“三侨”子女的照顾,又能适应实际情况的变化,得到归侨侨眷和有关部门及社会各方面的认可,效果很好。
    
    汪黎丽牢记宗旨,满腔热情的为侨胞服务。现将其协调处理的典型信访事例介绍如下:
    
    1、协调处理美籍华人王胜涛祖坟占地纠纷。
    
    王先生是知名学者,多次来辽宁省讲学,是辽宁省的尊贵客人。其祖坟在抚顺市抚顺县大南乡四家子村。1985年王先生回抚顺要求修复祖坟时,其祖坟地已经成为耕地。按政策规定,原本应将祖坟迁到公墓或政府指定的荒山、荒地。但当时,王先生在国内的亲属向村领导表示要为四家子村修路、建校。为争取侨心,村及乡政府批准同意王先生占用耕地0.58亩修复祖坟。经核查,实际多占地0.8亩,且未经土地部门批准,王先生也未履行修路、建校的承诺。1985年-1991年,村民一直为其负担农业税,几年来耕地不耕,造成很大损失,村民意见很大,强烈要求保护耕地,赔偿损失。1991年秋王先生回去祭祖时,被村民围攻,发生冲突。王先生十分气愤,认为其祖坟占地是经乡政府批准的,是合法的。而新出台的《土地法》规定,乡政府无权批准耕地它用。为了尽快处理好这起纠纷,避免造成不良影响,汪黎丽主动拜访土地管理部门,请教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海外侨胞的重要作用,赢得了理解与支持。1992年春辽宁省侨办、土地管理部门,大连市侨办、土地管理部门联合到四家子村现场办公。处理意见是:照顾保留祖坟原址;对乡政府批准的占地补办合法批件;对多占地按“土地出让制”出让50年;补交青苗费、农业税、占地税等2600多元,减免占地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等2100元。这样既争取了侨心,又化解了矛盾,得到各方面的认可。汪黎丽的法制观念、政策水平、工作能力得到单位领导、基层和合作部门的赞许。
    
    2、及时处好理韩国华侨王德润索赔投资款的案件。
    
    1989年某王先生来丹东市岫岩县,投资10万美元与中方合资办企业。因中方经营不善,王先生从1991年开始要求中方退赔10万美元投资。在此过程中,王先生与企业的主管部门大连市外经贸委等单位产生分歧,对大连市、县级政府意见很大。为此汪黎丽数次配合辽宁省侨办领导,到基层调查研究,向大连市政府提出解决问题的四条具体意见,引起大连市领导的重视,1992年7月市长开始亲自过问此事。由于情况清楚明白,意见明确可行,书面材料齐备,在与辽宁省、大连市领导沟通后,大连侨办当即筹措10万美元偿还给王先生,维护了辽宁省对外开放的形象,工作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3、协调解决归侨孙家福、赵柱营业点折迁的补偿问题。
    
    居住在本溪的朝鲜归侨孙家福、韩国归侨赵柱都是家庭人口多的特困户。因城市改造,全家人赖以生存的、位于繁华商业区的营业点分别于1999年9月和2000年7月被拆除。为帮助他们解除生活的后顾之忧,汪黎丽积极配合辽宁省政府领导工作,争取大连市领导的支持。并多次赶赴本溪,协助本溪市侨办做协调争取工作。最终使孙家福得到5万元的照顾补偿费,另择地开了冷面店谋生;赵柱也将得到5万元的照顾补偿费。
    
    多年来,汪黎丽凭着务实的工作作风,不计得失的奉献精神,依靠《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这一法律武器,在领导与同志们的信任支持,相关部门的有力配合在,在侨办侨务信访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绩,赢得了来信、来访的海内外侨胞的拥护和赞誉,得到了大连侨办领导和同志们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