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惠松
黄惠松,男,云南省侨办国内处副处长。 黄惠松出生于归侨之家。1985年调入省侨办侨政处,2000年8月被任命为省侨办国内处副处长。 面对着芸芸众生和各种不同的来访者,他总是以一种热情周到工作态度去接待来访者,以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去处理每一封来信。来访者都称赞他没有衙门作风,态度和蔼可亲,待人真诚,平易近人等。有的来访者,通过与他接触,都与他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华侨王尚贤先生下肢瘫痪,靠轮椅渡步,为了落实他生父在昆明的房产,多次来省侨办找黄惠松信访。他初来时,是带着很大的情绪的,说话语气十分不客气,甚至常常带“刺”,黄惠松在接待他时,碰到这种情况,从不与他计较,仍然毫无怨言地、心平气和地听他陈述。在具体落实时,王先生又提出必须退,还原房。由于房屋是在某单位的大院内,不便退还原房,黄惠同志多次向他解释,耐心地做说服工作,终于使他改变了原先的要求,改而接受经济补偿。然而,正当大家都以为问题即将解决时,王先生对补偿的标准又提出异议,认为太低,他无法接受,要求提高补偿标准。面对王先生提出一个又一个要求,黄惠松不仅没有感到不耐烦,而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做解释工作。他一面向王先生阐明了云南省所制定的落实侨房政策的补偿原则,又能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与用房单位进行协商,在不违反补偿原则的前提下,适当提高了每平方米补偿标准,使得这一起难度较大的落实侨房政策信访问题最终得到了圆满解决。王先生非常满意,表示回到国外后,他要向众多海外华侨作宣传,把祖国的新面貌介绍给海外华侨华人。通过这件事,他因此也与黄惠松交上了朋友,他到昆明因行动不便,需要外出办事时,他都经常请黄惠松帮忙办理,黄惠松也有求必应,乐此不疲,热情提供服务。 落实侨房政策的后期,疑难问题接踵而至,处理起来难度很大。对此,黄惠松不仅有热情,还有一丝不苟和严谨细致的工作方法。 解放前云贵监使张邦翰(已故)在昆明的房产,其子向省有关部门提出要求给予落实,并委托国内代理人袁如芝办理。张邦翰的房产是属于落实侨房的政策范围,但根据部队的规定要提供原始契证,否则无法确定房产的具体位置。这一要求对于他们来说是难度极大的。在袁如芝苦于无计、无法办理的情况下,找到了黄惠松。黄惠松向袁解释了部队提出此要求的原因何在,消除了他们对部队产生的误解。同时不论遇到多大困难,他都下决心要把房屋的坐落位置弄个水落石出。他不辞辛苦,往返奔波在有关单位的档案室,查资料,找证据。同时,根据线索,寻找知情者,向他们调查当时房屋的坐落位置。他在查档和向知情者了解时,非常认真负责。通过一段时间的走访调查,最终确定了房屋的位置、面积以及新旧程度。他在把材料交部队处理后,又积极地与部队联系,促使该政策得以落实。 某医院归侨医生黄瑞权早年毕业于名牌医学院,毕业之后,被分配到一个矿区当医生。80年代被调到昆明,工作了很长一段时间,职称问题一直未能解决。他把这一困难反映给黄惠松,他即刻与单位取得联系,了解情况,并与省职称评定部门进行协调,根据他的情况作了照顾处理,使他评上了高级职称,了却了他的心愿。 黄惠松还对地州市县的一些信访问题加以指导,有时还用电话等形式亲自参与具体信访问题的研究处理,为地州市县有些疑难信访问题的解决倾注了大量精力。 常有来访者急于办成事或要求出具假证明,给黄惠松送钱送物的,他都能坚持原则,清正廉洁,退回钱物,并教育对方。 由于黄惠松工作成绩突出,他多次受到省侨办和其它单位的表彰。1989年被评为云南省落实华侨私房政策工作先进个人。1996年又被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政府办公厅授予云南省信访工作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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