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锦城
蔡锦城,男,潮安县侨办主任。 蔡锦城自1989年从铁铺镇调到潮州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侨政科工作以来,一直从事侨政工作。他熟悉侨务法律法规,工作经验丰富。1992年潮安县恢复建制后任潮安县人民政府侨务外事办公室主任、侨联会主席。 在开展侨务工作中,蔡锦城十分重视侨务信访工作,将其作为一项稳定侨心、凝聚侨力的侨心工程。他每年接待来信来访都在30宗以上,做到件件有着落,按政策妥善处理及回复。在接待来信来访过程中,坚持重点信件及人员亲力亲为及时为侨排忧解难,认真落实各项侨务政策。 潮安县的侨务信访工作大部分属落实农村侨房政策工作,经过多年的努力,现有应落实农村侨房面积65.5543万平方米已全部完成。在落实侨房政策过程中,蔡锦城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该落实的给予落实,不符合国家政策的,发函给海外华侨,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既维护了侨益,又取信于侨,多次受到县委、县政府及海内外侨胞的肯定和赞扬,受到省、市的嘉奖。 如旅泰国华侨苏先生来信反映其祖屋被侵占并引发纠纷一事,蔡锦城接信后,会同凤塘镇领导、镇司法部门、派出所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赴凤塘镇盛户村当铺巷调查落实,多方考证,该祖屋地60年代由当时村委会集体收回,后分给退伍军人苏应民建房,不存在侵占行为;其嫂被殴打一事属邻里纠纷,与侨房无关,已交付派出所解决。又如旅居新加坡林映青先生来信要求归还其在金石镇灰窑老朝合铺地。经查,该地从1958年以前与同旁边地由当时人民公社统一规划建为金石人民广场,该地已收归集体所有,由集体统一安排,故该地也不存在被强占使用行为。 蔡锦城在工作中非常重视增强侨务信访工作的务侨意识,在积极宣传侨法的同时,把贯彻落实《保护法》作为依法护侨维护侨益的主要手段,努力争取各部门的支持,协调多方面的关系,及时解决问题,及时化解矛盾,从而确保侨胞,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护。例如,1998年4月2日,彩塘镇旅新加坡华侨许崇谨、许复昭先生来信反映,他们在家乡宏安村建一座楼房,以供亲属居住及回乡省亲居住,但在楼房旁边该镇许崇法兴办的五金刨光厂柴油机的噪声、砂轮机和刨光机粉尘污染住宅环境。接信后蔡锦城主动联系县环保局、彩塘镇政府领导,于4月10日对该厂进行调查,该厂对住宅的污染情况属实。经县环保局研究,定于当天对“五金刨光厂”作出立即停产,搬迁厂址的决定。该厂子当天停止生产,4月20日搬迁完毕。此事令两位许先生连声称赞《保护法》真正保护了他们的权益。 凤甫镇旅秦华侨文方根,早年出国。1995年8月他提出回国定居,要求在家乡建住宅,后经蔡锦城努力,县、镇、村各级协调,无偿为他老人家解决建房用地,满足了他回乡养老的愿。又如旅马来西亚华侨林莲标先生病危:来信要求在金石镇的儿子林葵河尽快赴马相会,蔡锦城接信后一周内帮其办妥有关手续,使他们父子见上最后一面。 心系海外华侨、归侨侨眷,急归侨侨眷之所急,想归侨侨眷之所想,蔡锦城就是在这样的工作中真正成为侨情的知情人,侨亲的贴心人,侨益的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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