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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五 “市场”成为科技发展的关键

2003年1月28日

    
    为进一步推动开发型科研机构进入市场,经国务院批准,科技部、国家经贸委等12部委局于1999年2月联合发布《关于国家经贸委管理的10个国家局所属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决定对10个国家局所属的242个科研机构实施管理体制改革,具体方式可以自主选择,包括转变成科研型企业、整体或部分进入企业和转为技术服务与中介机构等。经国家批准继续保留事业单位性质的少数科研机构,也要引进科技型企业运行机制。
    
    到2000年年底,242家科研院所的转制工作已经完成,有131个院所进入企业(集团);40个院所转为科技类企业,实行园地化管理;18个院所保留事业单位性质,转制为中介机构;24个院所并入学校、化转其他部门或撤并;12个(涉及29个院所)转为中央直属大型科技企业。10个产业部门所属242个科研机构整体转制。这是中国科研院所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2000年,又有国务院11个部委管理的134个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完成企业化转制。
    
    与此同时,全国2000多家应用型地方科研机构也在2000年年底前完成了向企业化转制工作。在推进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向企业化转制的同时,公益类科研机构的改革也在2001年拉开帷幕,涉及36万人的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分类改革工作逐步展开,首批4个部门102个科研机构的改革工作已在进行中。在这个过程中,一批研究院不仅顺利完成转制,而且还在此基础上涌现出一大批科字头的上市公司,知识和资本结合得愈加紧密。名片换了,称呼改了,所长变成了董事长或者总经理,“市场”成为决定科技发展的关键性因素。专家们认为,以中央直属242个科研院所全部实现企业化转制为标志,中国科技体制改革已经进入到一个从微观到宏观、从机制改革到结构调整、从封闭运行到开放重组的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