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中心



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确定8项议程

2003年3月3日

    
    华声报讯(记者刘郁菁):3月2日16时30分,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首场新闻发布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新闻发言人张国祥在会上宣布,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定于3月3日下午3时在人民大会堂开幕,3月14日闭幕,会期11天。
    
    据张国祥介绍,刚刚结束的政协十届一次会议预备会通过了政协十届一次会议8项主要议程:1、听取和审议政协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听取和审议政协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3、列席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4、选举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5、审议通过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政治决议;6、审议通过关于政协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7、审议通过关于政协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8、审议通过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张国祥透露,预备会后又举行了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主席团常务主席和主席团常务主席会议主持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