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21)辉山明渠污水生态处理示范厂项目
项目概况:辉山明渠全长17.7km,河道年久失修,各类倾倒物严重淤积河道,目前平均污水排放量2.6万吨/日,是造成沈阳市东部城区地表水体污染的最重要因素之一。为此拟建设包括一个预处理部分以及人工湿地系统在内的污水处理示范工程。 项目规模:3万吨/日 项目建设期:建设期1年,生产期19年。 工艺方案:拟采用人工湿地处理系统为主、预处理与强化预处理相结合的技术方案。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1510万元 经济效益:本工程总投资为1450万元(不包括土地征购费),年运行费用为240.64万元,平均吨水运行费0.24元,其中冬季0.41元,春夏秋季0.20元。同时,通过湿地深度处理的污水可转化为再生利用的二次水,因此每年还可增加收益300万元。 合作方式:中方提供人员、场地,外方提供资金与设备。 项目单位:沈阳市环境保护投资公司,是中国第一家改革环保投资方式,为治理环境污染投放专项贷款的专业投资机构。资金来源于地方政府征收的排污费、企业治理污染的自筹基金及公司自身筹集的国内外资金。拥有注册资金1040万元,固定资产357.1万元,净资产1341万元,环保专项基金450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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