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15)沈阳市北部污水处理厂经营权转让项目
项目概况:沈阳市北部污水处理厂是东北地区最大的现代化城市污水处理厂,占地面积330,000平方米,1999年起试运行,目前由自来水总公司运营管理。由于资金不足,该厂只能低负荷运行,因此寻求经营权转让。以便提高处理设施利用率,改善沈阳水环境质量。 工艺标准:沈阳市北部污水处理厂的主要设备和工艺由法国德利满公司提供,设计规模为日处理城市污水40万吨。处理工艺包括:20万吨/日污水采用普通活性污泥法,处理后的水质达到二级排放标准;20万吨/日采用硝化和反硝化脱氮工艺(A/O)法。 合作方式:拟采用TOT项目融资模式。 转让条件:转让价格为6亿元,污水处理量不低于40万吨,政府提供确保TOT项目实现的必要条件。 成本分析:现有运行模式运行费用由营业成本、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管理费用、以内工业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和营业外资支出等。运行费用单位成本约为0.52元/吨。 利润分析:如果按0.50元/吨污水标准征收城市污水处理费,年污水处理费8,027万元,扣除运营成本4900万元,投资回报3,127万元,年投资回报率达到5.21%。前,沈阳市政府正在调整收费标准,预计可调整到0.55元/吨,因此投资回报率将更加具有吸引力。 项目单位:沈阳市自来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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