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沈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沈阳市侨务办公室





(F12)沈阳市浑南新区污水处理厂项目

    
    项目概况:浑南新区行政区域内规划有三座污水处理厂,分别为:1、铁路三角地一处,规模为26万吨/日,占地面积为24公顷。污水处理后可以排入浑南灌渠。该厂主要承担浑南西部地区及东部部分地区的污水;2、浑南灌渠一处,规模为4万吨/日占地面积5公顷。污水处理后排入浑南灌渠。该厂主要承担浑南中心区范围内的污水;3、高新区一处,规模42万吨/日占地面积为5公顷。污水处理后排入白塔堡河。该厂主要负担高新区的污水。
    
    项目背景:浑南新区内目前没有污水处理厂,随着新建城区的逐步扩大及省治理浑河污染的逐步进行。同时,为给浑南新建城区创造一个优良的生态环境,保证招商引资的顺利进行,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和必要。
    
    工程方案:先建设浑南灌渠处4万吨/日污水处理厂,以满足近期中心区的污水处理需要,一次投资0.7亿人民币。然后随着新建城区的扩大,建设铁路三角地的26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一次投资3.7亿人民币。最后建设高新区4万吨/日污水厂,一次投资0.7亿。污水处理厂总投资5.1亿人民币。
    
    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各类投资主体和经营管理主体对该项目投资建设。投资者可享受浑南新区为落实产业促进而制订的《鼓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的若干政策》中各项相关的优惠政策。
    
    投资回报方式:投资回报按10到15年计算,以固定年回报率取得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