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沈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沈阳市侨务办公室





(F3)沈阳市太原街地区集中供热一期工程项目

    
    项目概况:沈阳市太原街地区集中供热工程业经省、市有关部门批准,并报国家计委列为沈阳市城市基础设施的重点工程。在铁西区北一东路36号(原沈阳市第一木材厂厂区内)建设一座热源厂,它将为太原街及周边地区的350万平方米热用户提供24小时140℃高温热水。供热项目包括采暧、热风、生活热水及夏季空调制冷。该集中供热工程分为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先安装三台58KM热水锅炉和一台29MW热水锅炉,为210.85万平方米的建筑群体供热。工程预计2001年5月开工,当年试运行,2003年竣工。
    
    合作方式:本项目拟采用合资合作方式对外招商。投资总额为245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10000万元,占投资总额的40.82%。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之差额14500万元由合资双方自筹解决。
    
    经济效益分析:工程投资总额为245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9700万元。建设期利息784万元,平均生产年利润3406万元,投资利润率14.1%,投资利税率17.85%,本项目的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9年。
    
    项目单位:沈阳市第三热力供暖公司隶属于沈阳市房产管理局,企业性质为国有。主要是为太原街地区供暖,集供暖、供热、制冷、热源设计、地区性及供热管理为一体的现代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