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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战争受害者在日23件诉讼案

2003年8月13日

    
    中国战争受害者在日本的诉讼共有23件,除花冈诉讼于2000年11月以和解告终,李秀英名誉损害诉讼最近取得了在东京高等法院的胜诉之外,其余21件还都在日本的各地方法院或高等法院审理之中。23件诉讼案中,中国战争受害者要求赔偿事件律师团承担着18件,其中劳工诉讼10件。
    
    23件诉讼案按时间顺序排列如下:
    
    1、花冈劳工诉讼11名中国劳工于1995年6月28日在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被告是日本企业(鹿岛建设),1997年12月10日东京地方法院作出驳回原告要求的判决,2000年11月29日原告被告在东京高等法院和解。
    
    2、山西“慰安妇”诉讼1995年8月7日在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被告是日本国家,2001年5月30日东京地方法院作出驳回原告要求的判决,2001年6月原告上诉到东京高等法院。
    
    3、哈尔滨731人体实验、南京大屠杀事件、浙江永安无差别轰炸受害者诉讼1995年8月7日在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被告是日本国家,1999年9月22日东京地方法院作出驳回原告要求的判决,但详细认定了加害和受害事实。1999年9月上诉到东京高等法院。
    
    4、山西“慰安妇”诉讼(第二批)1996年2月22日在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被告是日本国家,2002年3月29日东京地方法院作出驳回原告要求的判决,但认定了加害和受害事实。2002年4月原告上诉到东京高等法院。
    
    5、刘连仁劳工诉讼1996年3月25日在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被告是日本国家(加害企业已不存在),2001年7月12日东京地方法院作出令日本政府赔偿刘连仁2000万日元的判决。日本政府不服此判决,2001年7月上诉到东京高等法院。
    
    6、平顶山屠杀幸存者诉讼1996年3月25日在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被告是日本国家,2002年6月28日东京地方法院作出驳回原告要求的判决,但认定了加害和受害事实。6月上诉到东京高等法院。
    
    7、日军遗弃毒气弹、炮弹受害者诉讼(第一批)1996年12月9日在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被告是日本国家。2003年9月29日将作出一审判决。
    
    8、细菌战受害者诉讼1997年8月11日在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2002年东京地方法院作出驳回原告要求的判决,但认定了加害和受害事实。已上诉到东京高等法院。
    
    9、东京劳工诉讼42名中国劳工于1997年8月11日在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被告是日本国家和9个加害企业。2003年3月11日东京地方法院作出驳回原告要求的判决,原告上诉到东京高等法院。
    
    10、日军遗弃毒气弹、炮弹受害者诉讼(第二批)1997年10月16日在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被告是日本国家。2003年5月15日将作出一审判决。
    
    11、长野劳工诉讼7名中国劳工于1997年12月22日在长野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被告是日本国家和加害企业。
    
    12、广岛劳工诉讼5名中国劳工于1998年1月16日在广岛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被告是加害企业(西松建设),2003年广岛地方法院作出驳回原告要求的判决,目前在广岛高等法院审理中。
    
    13、京都劳工诉讼6名中国原告于1998年8月14日在京都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被告是日本国家和加害企业(日本冶金),2003年1月15日京都地方法院以除斥为理由,作出驳回原告要求的判决,但认定了加害和受害事实,并且在这类诉讼中首次排除了“国家无答责”法理的适用,承认了国家和企业的“共同不法行为责任”。原被告双方上诉,目前在大阪高等法院审理中。
    
    14、山西性暴力受害者诉讼1998年10月30日在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被告是日本国家,东京地方法院作出了驳回原告要求的判决,但认定了加害和受害事实,目前在东京高等法院审理中。
    
    15、台湾“慰安妇”诉讼1999年7月14日在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目前在审理中。
    
    16、新泻劳工诉讼中国受害劳工张文彬于1999年8月31日在新泻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被告是日本国家和加害企业。
    
    17、北海道劳工诉讼33名中国受害劳工于1999年9月1日在札幌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被告是日本国家和5个加害企业。
    
    18、李秀英名誉损害诉讼1999年9月17日在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被告是《南京屠杀大疑问》的作者松村俊夫及该书的出版社“展转社”。2002年5月10日一审胜诉,东京地方法院判被告赔偿李秀英150万日元。2003年4月10日李秀英在东京高等法院二审胜诉,东京高等法院维持地方法院判决。
    
    19、福冈劳工诉讼15名中国劳工于2000年5月10日在福冈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被告是日本国家和加害企业三井矿山。2002年4月26日福冈地方法院作出判决,令加害企业赔偿每位原告1200万日元,但驳回了对国家的诉讼要求。目前此案在福冈高等法院审理中。
    
    20、新泻劳工诉讼(第二批)8名中国劳工于2000年9月12日在新泻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被告是日本国家和加害企业。
    
    21、海南岛“慰安妇”诉讼2001年7月16日在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被告是日本国家。
    
    22、群马劳工诉讼30余名劳工及遗属于2000年5月27日在前桥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被告是日本国家和加害企业。
    
    23、福冈劳工诉讼(第二批)39名劳工于2003年2月28日在福冈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被告是日本国家和加害企业。(源自新华网200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