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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世后中国将调整外商投资税收政策

2001年11月15日

    
    华声报讯: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税政处处长何俊雄在日前召开的“2001中国农业经贸洽谈会”上说,加入WTO后,各项税收政策、措施需要重新考虑,有些政策将做必要的调整。
    
    他说,首先是对不符合WTO协议和中国与有关国家达成的入世双边协定承诺要求的现行税收政策做相应调整。加入WTO后,根据国内经济结构和资本结构的调整情况及国内经济新的发展形势,在符合WTO规则的前提下,建立一套与国际通行税制相接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促进各类企业公平竞争、充分发挥税收宏观调控作用的税制体系。在完善税制时重点考虑以下问题:包括扩大税基、调整税率、优化结构、公平税负、强化调控、实施税费改革、合理分权、规范分配关系、提高征管效率、降低成本、方便纳税人、增加财政收入等。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税收立法和税收执法行为,增强税法的透明度、稳定性和可预见性。根据WTO规则和中国政府对外承诺要求,按照既定的时间表对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进行修改;其次是在税制改革的基础上,提升现行税法级次,使税法更具稳定性;第三是规范税收立法行为,提高立法技术,合理划分税收立法权,防止地方擅自制定税法,阻碍公平的自由贸易。此外,进一步严格税收执法权限,保障市场的统一性和企业间的公平竞争;规范税收执法程序,统一各地不同的税收征管方式;加快税收征管现代化、信息化进程,适应新技术和新经济的发展。
    
    何俊雄强调说,改变原来内外资企业实行两套所得税制,是税制改革的基本方向。但无论税制如何调整,中国将一如既往地坚持鼓励外商投资和保护外国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既定方针。对过去中国政府作过的具体承诺,也会恪守信誉,按合同执行完毕。需要说明的是,即使按照WTO规则,中国对现行的外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必要的调整,也会认真考虑已成立的外资企业的利益,采取适当措施,确保平稳过渡,并且会在政策调整前吸取有关方面包括外资企业的意见,并提前公布信息。
    
    据他介绍,目前,税务部门正在进行入世的法律准备工作,对不符合WTO协议和中国政府对外承诺要求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措施进行清理,并按照时间表依次提交立法机关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