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01年审结国家公职人员贪污贿赂案件千余件
华声报讯: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透露,2001年,浙江省各级法院本着抓好大案要案和重点领域、重点部门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犯罪案件以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给国家、集体造成重大损失案件的审判,惩戒了各种职务犯罪。2001年共审结上述一审案件1001件,判处罪犯1137人。 在这些被判刑的罪犯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361人;涉及县处级干部32人,厅局级干部6人。杭州市原副市长叶德范、浙江省供销合作联合社原主任朱承岭在任职期间搞权钱交易,收受贿赂,数额巨大,分别被判处6年、13年有期徒刑。 此外,在依法惩处行贿犯罪中,共审结行贿、介绍贿赂犯罪案件46件,判处罪犯48人。有力地维护了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的廉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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