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中心



重庆检察机关2001年查处119名贪官

2002年3月4日

    
    华声报讯:重庆市检察机关2001年共立案查办涉嫌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843件963人,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2亿余元。
    
    据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秦信联介绍,去年全市检察机关突出查办腐败大案和要案,把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作为工作重点,共查办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的大案361件,占所立经济罪案总数的50%,其中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的有25件,1000万元以上的有2件。立案查办涉嫌职务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干部119人,其中厅级干部4人。查办的工商银行九龙坡区支行杨家坪分理处会计陈新贪污4000万元、挪用公款368万元案和重庆市农资公司总经理胡启能受贿1200余万元、贪污30万元案,分别是建国以来重庆金额最大的个人贪污和受贿案。
    
    针对近年来基层乡镇站所干部侵犯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和拉拢腐蚀干部的行贿犯罪呈上升趋势,重庆市检察机关加大了对这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共立案查处基层乡镇站所干部职务犯罪案件139件147人,行贿犯罪案件37件40人。
    
    为加大对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检察机关在公安机关的密切配合下,在全市开展了声势浩大的追捕在逃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通过集中抓捕和敦促自首,一大批在逃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落入法网。全市共抓获108人,占在逃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嫌疑人总数的70%,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近6千万元。
    
    重庆市检察机关还坚持反腐败斗争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把预防职务犯罪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主动与金融证券、海关、国企、工商、税务、移民、建筑和医药卫生等重点行业、部门联系,就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达成共识,并成立了指导、协调机构,初步实现了检察机关部门预防和社会化预防相结合的转变,使移民、金融等领域职务犯罪得到一定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