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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回乡的

2005年2月5日

    
    台湾诗人余光中,近年来因为海峡两岸文化交流的不可遏止,声名在大陆响亮起来,诗集和散文集相继出版,好评潮至,炙手可热,去年秋天在北京获得大奖。
    
    他曾写道:“烧我成灰,我的汉魂唐魄仍然萦绕着那一片后土。那无穷无尽的故国,四海漂泊的龙族叫她做大陆,壮士登高叫她做九州,英雄落难叫她做江湖。”一位以汉语写作终生的作家,当然希望所有使用汉语的地方都读到自己的作品。余氏称:“诗,比人先回乡,该是诗人最大的安慰。”
    
    这是值得身在海外的中国作家深刻反省的至理之言。在英语横行的洋土地上,孤零零地耕耘着方块字田垄的人,谁不想回去?即使因为各种理由不能一弄“海归”的大潮,也舍弃不了乡梦。问题是怎样回去?人回去,自然最为直截。在炒作的时代,你能不亲自在书市现身,在售卖自己书籍的摊档,为读者签上和书法难以搭界的名字或题词吗?在作品讨论会上,在电视台或报纸副刊记者采访时,能不以无意或有意别出来的带洋腔的普通话,高谈自己的文化寄托和比较文学中的重大课题吗?能不和文化官员、名流、名作家或者主流以外的哥们碰杯吗?而况故乡那种小地方,是以你在海外的名气作为品牌的,你在海外一年到头没一个仰慕者来揿门铃,可是在县城的欢迎会后索要签名的小青年挤破了头。所以,回去赶各种各样的会,已经成了时髦。吃,游玩,宣读论文,与国内同行谈天说地,对多年来的寂寞,无乃是美好的补偿。
    
    可是,我们千万别忘记,作品回乡,比以上的所有活动都重要。人可以不回去,作品却要回去。作品回去,是指作家在文本上的价值受到承认,而文本,是作家唯一的依傍。作家的使命,第一位是写作,末位仍然是写作。梦想不靠手中的笔,而靠频繁穿梭在关键人物之间的脚,靠“混个脸熟”,其实际效果比靠“胸部写作”的美女作家的卖弄风情更加短命──人一走,“没看头”的大作已经进了垃圾桶。
    
    余光中先生,海内外文林对他毁誉均有,但谁也不能否认,他是穷毕生之力,写出许多本诗文集的正宗文人,本人即使不在福建的中秋诗会上朗诵诗作,他的《乡愁四叠》一样传唱四方。所以说,海外作家所要做的,仅仅是:努力让作品回去,而不必计较在笔会合照时,自己是不是站在部长、院长的身边。
    
    (来源:美国《星岛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