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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制“法理台独”的立法

2005年3月23日

    
    今年北京“两会”备受瞩目,全球聚焦的“反分裂国家法”在3月14日全国人大会议上无反对票获得高票通过,这个现象与网路上网友们热评所传递的信息,清晰地表明了中国人民的意志,在维护国家领土完整的立场上无论如何都是绝不含糊的。中国发展的问题再多再大,没有比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更重要更迫切的。
    
    《反分裂国家法》清清楚楚十条,短短千字内容,言简意赅,蕴涵了历史的、现实的中国统一问题的因应之道与收放空间,在国际上引起高度关注、在台岛内引发某些反弹、在海外侨界产生不同反响其实都在意料之中,关键在于以什么样的立场、心态解读这个立法。
    
    某些坚持“台独”立场的分裂分子对《反分裂国家法》的问世似有丧钟敲响之切肤之痛,并以发起“3.26”百万人上街游行为呼应,实则是无可奈何花落去的失意而已。他们不承认1949年的海峡两岸现状是中国内战的遗留问题,硬要构筑一个所谓独立主权的乌托邦梦想,欺人而又自欺,自我感觉恶性膨胀,才有了妄于向中国大陆“叫板”的唐吉柯德言行;只不过,这一切在13亿中国人的意志面前,其份量是何等微不足道,其影响也终将昙花一现。
    
    事实上,早就有舆论或有识之士指出,北京的《反分裂国家法》是“台独”分裂分子逼出来的。说到底,没有岛内所谓“一边一国”论、正名、公投、“修宪”等等的喧嚣,没有从“文化台独”到“法理台独”的“急独”挑衅,两岸在和平谈判政治协商的余地很大,同文同种的两岸兄弟姐妹在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的交往也只会愈来愈趋于和谐。正是极少数不惜玩火的分裂分子与政客,不负责任地硬要将台湾变成一辆不自量力的战车,还要绑上2300多万台湾居民的福祉生灵,若不悬崖勒马,不仅要酿成现实的悲剧,也必将成为历史的罪人。
    
    细细琢磨《反分裂国家法》的条文,明白人应该能够体会到和平统一的最大诚意,也是维护台海稳定的基本保障,更多鼓励两岸人员交流、互信的善意。“台独”分子不去反省、检讨自身与中国大陆渐行渐远的敌对立场,硬要说这是对台湾的“战争法”,那是故伎重演,挑起岛内民众的敌意,想多拉几个“垫背”的。当然,法案也明确了反“台独”的底线,这一绝不容忍分裂的底线是不允许被试探被突破的。立法只是为了在新形势下对统一原则有个确切的注解,立法也是对“台独”从思想到行为的遏制。既然有人蠢蠢欲动想搞“法理台独”,反制“法理台独”的《反分裂国家法》也便应运而生了。
    
    这其实是水到渠成的事,是中国的内政大法,完全是中国的内部事务,不受任何外国势力干涉,也不须理会任何外国舆论或政要说三道四。全球上百个承认一个中国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的国家不会因为中国的这一内部立法而不安,美国或者日本又有什么资格对中国立法指手划脚呢?美国既然也承认一个中国的原则立场,为何又炮制出一个不伦不类的《台湾关系法》?还是学者李敖先生看得透彻,他认为在所谓《台湾关系法》的牵制下,美国与台湾的利益关系仿佛父子般,甚至台湾就如美国的一条“狗”(大意如此),真是一语中的。试看某些“台独”分子的张狂,不也是倚仗自以为有一个美国干爸的撑腰吗?只是这样的关系面对13亿中国人的意志,也绝对起不了作用。再说,美国能够容许加利福尼亚州或者夏威夷州从她的版图中勾划出去吗?美国人先明白这样的道理,才不至于误解中国内部立法的良苦用心与必要性。
    
    因此,如何解读《反分裂国家法》也是需要有全球观、大局观的,不同的反应折射出不同的立场、心态,也考验那不同立场、心态之人的智能。在历史的纠葛与国家统一大业面前,每个民族每个人的选择实际上本来就非常简单。
    
    (来源:美国《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