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异中的坚守
——论冰凌一组小说的思想倾向
文/刘云
在漫长的人类文明进程中,移民是一个越来越频繁的国际性的现象,几乎涵盖地球上所有的民族,甚至造成以移民为主体的国家,美国和澳大利亚就是两个典型的例证。从文化变迁的角度来讲,移民者离开本民族踏上异国土地这个行为本身就带有文化思考与文化选择的特性,意味着移民者将自己从本民族文化的土壤里连根拔起移放在异质文化的土壤中。不论出于何种原因,移民者在异国他乡寻求自身发展的过程中,本民族文化与异族文化这两种存在差异的文化之间虽无优劣之分,但在思想、观念、习俗和生活方式等方面却可能有这样那样的差别,因此将不可避免地发生冲突和碰撞,其结果要么是一方被另一方影响而改变,要么就是在双方的相互影响中最后达到交融的状态。这两种过程常常相伴着发生,移民者自身的思想意识也必然会随之发生改变,这在近代以来华夏儿女移居海外尤其西方的历史中已经显示得越来越清楚了。 但无论如何改变,移居海外的炎黄子孙其黑眼睛、黄皮肤是变不了的,移民者自身所承载的中华文化背景也是无法一笔勾销的,中华传统文化和道德的影响同样是根深蒂固的,无法轻易改变并必然会影响和制约移民者的行为与心理变化。比如《北京人在纽约》中,郭燕虽然嫁给了麦卡锡,但是中国传统的“一日夫妻百日恩”的思想促使她把麦卡锡的商业秘密透露给前夫王启明,从而直接引发了一系列风波。可见,移民者在异族文化的影响下发生“变异”的同时必然会自觉不自觉地“坚守”着本民族文化的精神内核,“变”中有“守”可以说是海外新移民普遍的精神状态。旅美华人作家冰凌的小说《中风》①、《旅美生活》②和《同屋男女》③这一组作品就典型地表现了这一种倾向。 《中风》的主人公“我”在三十八岁那年离乡别国,“从地球的那一头跑到地球的这一头,从东方世界跑到西方世界,从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跑到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美国,因此,“我的命运情感尊严思维兴趣关系交往表达甚至食欲等等,都发生了撞击摩擦磨合冶炼膨胀转向”,可见,这次的移民经历对“我”的人生影响多么巨大,从主观的思想、情感、意识等等,到客观的饮食起居、待人接物等方面都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应该说,这种变化是每一个移民者都要经历的一个过程,只是对每个人而言,可能会有主动与被动之分或程度深浅的不同而已。经过这种急遽的变化,“我顿时迷失了”。显然,这种“迷失”是移民者自身在突然面对异族文化的冲击时所感到的“失根的痛苦”以及在面临文化选择的时候所产生的矛盾与困惑。由此,“我”对自己的行为产生了怀疑,提出“我为什么要来美国”这样一个看似简单却让人十分惊讶的问题。这个问题的提出标志着“我”对自己原先的移民行为进行了认真的反思。 其实,如果我们作一点深入分析就可以发现,“我”之所以会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并且对自己的移民之举进行一系列反思与追问,恰恰表明“我”的内心深处存在着对本民族文化传统、对自己民族之“根”难以割舍也无法割舍的情感。就像小说中所说的那样,“根对人来说是很重要的,有了根就有了底,知道自己从哪里来,知道自己现在在什么方位,那么他的精神就不会迷失。所以没有根的人要苦苦的寻根,寻到根的人精神就找到软床,可以稳稳当当的躺下。”这里的“根”其实就表现出“我”的一种自然的种族归属意识。就是因为有了这种意识,“我”和兄妹们才都认为圣诞节是美国人的节日而无法投入进去也不愿意投入进去,而以过春节为正宗。后来虽然因为客观条件的限制不得不入乡随俗认同了圣诞节,也还是进行了中国化的改造,吃的是中国菜,喝的是中国酒,聊的是中国的话题。 事实上,我们每个人都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人一生下来就是群体中的一员,与集体、社会从来就分不开,因而天生就需要一种归属感,小到一个家庭,大到一个组织、一个民族、一个社会,失去了归属感,人就会像一片漂泊无依的落叶,不知所终,内心永远无法安定与踏实。很多漂泊在外的游子们所缺少的就是这样一种归属感,因此他们总是通过各种方式来寻“根”,来确认自己的归属。小说中写到前几年美国西海岸的一批“老知青”发起成立了一个中国知青联谊会,顿时一呼百应入者纷纷。试问一个知青联谊会何以会产生如此强烈的反响?其实说穿了也就在于那些海外的游子们尤其是有过知青经历的移民者通过这种方式来对自己的民族身份重新进行确认,从而找到自己的归属。尽管知青的经历对大多数人而言是苦不堪言的,但是那也确实是他们在自己的祖国、在祖国的土地上经历的一段实实在在的人生岁月。很多知青在回忆这段经历的时候已经没有了苦涩的感觉,相反,留给他们更多的却是美好的青春气息和艰难的生活对自己人生的历练。 从整体上看,在长期的海外寄居生活中,虽然有一大批中国人通过自身努力已经逐渐融入当地主流社会,可以说是身处“洋场”,整天与各色洋人打交道,但由于先天以及后天的局限却难以真正成为其中的一份子。旅美作家刘荒田的《美国红尘》系列《假洋鬼子的悲欢歌哭》、《假洋鬼子的想入非非》和《假洋鬼子的东张西望》就是以“假洋鬼子”之称对移民者这种尴尬的文化身份进行调侃。可见“洋装虽然穿在身”,但“我心依然是中国心”,移民者最终都无法摆脱中国悠久的传统文化和伦理道德对自己的影响。 在《中风》中,父亲的中风对在美国的“我”影响巨大,促使“我”把抽了二十多年的烟都戒了。虽然在父母的教导、妻子的唠叨和医生的指示下,在这二十多年里“我”曾经戒了十几次烟,但是都没有这一次干脆和彻底。原来“我”这次行动是源于一种崇高的使命感,因为父亲病倒以后,“我突然有一种沧桑感,从沧桑感中又生发出一种责任感,仿佛父亲把接力棒交到我手中”,“我不仅要承上启下,而且还要扶老养小,所以在这种重要的历史关头,我是不能有一点麻烦的。”显而易见,“我”这种崇高的使命感来源于中国传统的家庭观念,来源于中国男人对家庭的责任感。 在中国,自古就有男人是一家之主也是一家顶梁柱的思想观念,上要赡养老人,下要呵护子女,中间还要兄弟姊妹和谐以维持一个大家庭的圆满。而在西方,个性的独立与自由淡化了人们的家庭观念,社会保障体系的高度健全也使子女不必为父母操心,因而亲情淡薄、人情冷漠,缺少相应的伦理观、道德观。而“我”虽然从东方来到西方,从中国来到美国,“我”的情感思维方式等等也都发生了一系列变化,以至于父亲曾义正辞严地要求“我”改变与儿子交流的方式以维护一个父亲应有的形象,可是那也只是教育的方式有所不同而已,实际上,“我”对儿子深切的爱正是源于“我”对家庭、对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源于“我”对中华传统伦理和道德情感的自觉坚守。 在《旅美生活》中,主人公老金是一个从国营工厂退休的车间主任,他原是被在美国开餐馆的儿子接过来享清福的。刚开始到美国,他还是像在国内一样无所事事,虽然比在国内要孤独些,但照他自己的话说比起国内那些老同事,他已经是皇帝老爹了,因此可以说他已经是十分心满意足了。然而后来的生活却发生了意想不到的变化,儿子请他到自家的餐馆“听雨楼”担任总经理,这竟成为他生命中的一个转折点。在“听雨楼”,他的生活过得充实而有意义,他把自己二十多年车间主任的工作经验充分运用到餐馆的日常管理之中,成绩显著。后来,他更是以自己的沉着冷静和不凡才智成功地迎接了来自“长江浪”餐厅的挑战,使“听雨楼”在这场残酷的竞争中站稳脚跟并且发展壮大,最好地验证了“生姜还是老的辣”这句中国俗话。在事业上的成功给他带来充分自信的同时,自由开放的餐馆大堂经理老叶又带领他领略了生命中另一种新奇的景象,从而改变了他原本封闭保守的情欲观,从此他对自己的生命有了新的体验和理解,再度感受到青春般的快乐。 可以说,老金从思想到行为、从生理到心理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种变化使他从此开始了另外一种人生。但是老金毕竟是一个已经在中国生活了大半辈子的人,中国传统的思想意识、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依然会不自觉地流贯在他的行为之中。例如,在中国勤俭节约被视为一种美德,几千年来一直延续至今,老金在“听雨楼”就继续发扬了这种精神,顶着“周扒皮”的恶名用原本要丢弃的鸡骨架给员工们做开饭菜。他不仅自己节俭,还把这种精神教给他的儿子继承,中华传统就是这样一代一代传递下来的。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老金管理“听雨楼”的方式、方法也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中国式的管理历来讲究用人之道、驭人之术,这是几千年来中国“人治”思想的具体体现。但中国的“人治”思想重视主观感觉和印象。老金在国内当了二十多年的车间主任,管人的经验可以说是十分丰富的。“听雨楼”的员工虽不多,却各地来的都有,因而内部关系十分复杂,很不团结。老金一上任没多久,就任命了一个大堂经理,从而把矛盾下放,使自己的管理相对容易多了。另外,“人治”注重以自我为中心,也就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这里的“亡”当然不再是封建时代对人的消灭,而是一种排斥,即把听话的人留下,不听话的人调离,因此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实际上就处于对立状态,刚开始老金的管理也是如此,这也是他的一点不足吧。 在小说中,大唐善于逢迎,所以深得老金赏识,而海派维特托尼总是向老板提意见,给老板出难题,结果让老金十分不快,他就想办法要辞掉托尼。本来解聘在西方国家应该是一件十分简单的事情,只要员工违反了公司规定就可以解除雇佣关系,不用费什么周折,一切都做在明处,但是在中国,这方面的讲究是很多的,“明升暗降”就是其中一法,即既要拔掉眼中钉,又要让对方无话可说,一切都在暗箱操作,你可以意会却又不便明说。因此,在“听雨楼”,为了辞掉托尼,老金还颇费了一番心思。他以调动工作为名把托尼派到油水少的新餐馆,让托尼自己不满意然后辞职,这样既达到了目的,又维护了自己的声名,另外还削弱了海派维特的势力,可谓一举三得。 就这样,老金在“听雨楼”运用了各种“权术”,这其中既有传统文化的遗留,也有他实际工作的心得,是老金对中国“人治”想不自觉地坚守。当然,“人治”思想内涵驳杂,远非这么简单,倘从另一个方面来解释,其实也是中国自古以来“天地人和”思想的反面应用。中国自古讲究“以和为贵”,不管这个“和”是出于本心,还是仅局限在表面,人们总是要努力维持人际的和谐,起码要在面子上过得去,不能太伤和气。老金委婉地解雇托尼其实也是给托尼一个主动辞职的机会,这样在客观上仍然保留了“和”的面纱。本来,辞职和解聘对公司和员工来说都不是什么让人高兴的事,但托尼要走了,老金却真心诚意地为他开了一个欢送会,二人既然没有了工作中的对立关系,也就可以彼此流露一些真情了。尤其是老金,在听说了托尼的艰难情况之后,不禁动了恻隐之心,那一晚他失眠了。可见,老金的本性还是善良的,他原来的那些作法虽然不免让人觉得狡猾,可实际上既是出于事业的考虑,也是对“人和”的一种坚守,只是方式有点特别罢了。 与上两部小说相比,《同屋男女》则是一篇十分幽默的作品,讲述了同住一个屋檐下的中国男人赵重光和美国女人露西之间发生的故事。中国传统文化认为“男女授受不亲”,因此陌生男女之间是不能单独相处的,尤其不能同屋而居。现在虽然已经进入二十一世纪,男女之间可以自由交往了,但男女有别的思想仍根深蒂固,如果单身男女要住到一个屋檐下,还是会让人觉得不成体统。因此当赵重光得知露西是单身一人和他住在一起时,就觉得非常吃惊,很长时间都无法安下心来,特别是当露西与男友幽会时。刚开始,碰上露西与男友幽会,赵重光听到喊叫声,就慌得逃进房间,关上门,半天不敢出来,不过久而久之,他也就习惯了,且由坐立不安发展到无动于衷。 随着赵重光与露西交往的增加,二人的关系也逐渐亲近。不久,露西被提拔为部门经理,她希望赵重光能够帮忙做一顿中国饺子宴请同事们,并表示会支付报酬。赵重光答应帮忙却拒绝收取报酬。在中国,朋友之间互相帮忙是很平常的事,帮忙就是帮忙,如果收取报酬,就不叫帮忙了,这与西方的交往原则是十分不同的。中国的人际关系是以人情为基础建立的,人情是规范人们思想与行为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则。中国自古就讲究扶危济困,创造出以仁爱精神为内核的充满人情味的人际关系。中国传统的伦理观、道德观都体现着这种“人情味”。但是,中国的人情是建立在“礼尚往来”之上的,也就是说,别人帮助过你一次,送给你一个“人情”,在适当的时候,你就要把这个人情再加倍还给人家,才能算是君子,即所谓“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如果在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你没有去帮忙,就会被别人看作是忘恩负义的人,将被社会唾弃。这样的人际关系一方面拉近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维护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但另一方面,这样的人情也会使原本简单的人际关系复杂化,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另外,人情属于道德范畴,因而是不规范的,然而中国人却习惯于用不规范的人情代替规范的法则,常以情代理,从而往往导致社会秩序的混乱,成为滋生不良社会风气的温床。这篇小说中的“人情”当然属于前者,是赵重光在一个以物质利益为最高原则的美国对中华美德的坚守。 小说中赵重光的变化还体现在他与露西关系的发展上,从羞于同屋居住,到认可露西的生活方式,再到相互亲近直至发生性关系,他从保守逐渐转向开放。不过赵重光却没有完全丧失中国传统的道德感、责任感。中国传统的道德观念认为婚外情是不能允许的,所以应该用道德的力量对个体的本能欲望加以约束,这与西方尊重人性本能欲望的观点大相径庭。因此,赵重光在与露西发生关系的同时始终都摆脱不掉对妻子的内疚感,即使是对露西的丈夫乔治,他也有点不安。他内心觉得和露西保持这种关系,无论对乔治还是对自己的妻子,都是一种伤害,但个体生命的本能又使他陷在与露西的关系之中不能自拔,因此他时常处于深刻的矛盾之中。然而当移民局批准妻儿来美探亲以后,赵重光终于作出了自己的选择:离开露西,搬出去住,从而维护家庭的稳定。应该说,赵重光在经历了从背离到回归的一系列变化之后,最终还是实现了对传统道德的坚守。 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在这组小说中没有回避对中西文化对比与冲突的描写,可以说,《旅美生活》和《同屋男女》就是以中西文化的对比与冲突作为主要情节来结构小说的,但作者在具体描写中,对于中华文化既不是单纯地反思,也不是一味地认同,而是站在客观的立场,对不同民族文化的优势和不足都予以理性的审视,从而作出自己最终的价值判断和选择。《中风》中“我”的反思和《旅美生活》中老金的转变就体现出作者的价值判断,而《同屋男女》中赵重光最后的决定也是这种选择的结果。因此,变异中的坚守就不再是作家简单地、刻意地去认同中华文化,而是在理性的观照下对中华文化的深情凝视和表现,同时也是对人类文明进程的一种形象透视和展望。 综合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发现,《中风》、《旅美生活》和《同屋男女》这一组小说虽然题材各不相同,反映的生活也有较大差异,《中风》以国内生活为主,偶尔穿插国外生活;《旅美生活》主要表现一个退休老人在美国的经历;《同屋男女》则描写了一个访问学者的一段婚外情。但是这三个作品在人物形象塑造中都写出了人物在异质文化影响下发生“变异”的一段过程。其实,“变异”的过程既是交流的过程,也是发展的过程,一个人要在变化中发展,一个国家或民族也是如此,总是要在积极吸收和借鉴外来文化精华的基础上才能不断前进,封闭保守只能导致落后挨打,这是已经被历史反复证明了的真理。但“变”并不意味着全盘放弃本民族文化,而是在坚守本民族优质文化的基础上对其进行的一种改造,从而使其更加健康、更加富有活力。但是“万变不离其宗”,中国悠久的传统文化和伦理道德已经深深地融进中国人的血液里,形成一种顽强的“民族情结”并以潜意识的方式支配着个体的思想和行动,即使是在变异的过程中,个体也自觉或不自觉地坚守着某些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和道德原则。 值得注意的是,冰凌的这一组小说所透露的思想倾向不仅仅发生在海外华人身上,也是一种具有普遍性的人类共同特征。世界上各个民族的子孙都有一种本能的民族意识,促使他们积极坚守着属于自己民族的文化,正因为如此,地球上不但有了唐人街、韩国城,而且也有了爱尔兰山庄、印度村等等,从而构成世界上多姿多彩的人文景观。一言以蔽之,变异是必然的,坚守也是必然的,这两个必然的交替发展、相伴行进正是人类文明发展进程中一个带有规律性的现象。事实上,“流水不腐,户枢不蠹”,人口的流动和迁徙,在某些时候或许因其无序和盲动带来一些混乱和纷争,留下一些后遗症,具体到个人,也可能因为偏于接受消极因素而走上人生的下坡路,甚至堕落,但从总体上看,这种移民行动不但给个体发展创造出新的机遇,更为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开辟了广阔的可能性,以至现代移民多的国家如美国发展往往更快些,成为人类文明进程的一股源头活水,居功厥伟,因而形象地反映这一规律的文学作品就具有了超文本的文化意义。 注释: ①原载福建《海峡》从刊2001年4期,美国《星岛日报》副刊2003年连载。 ②原载美国《东方》杂志2002年6-11期,天津《小说月报》(增刊)2002年4期转载。 ③原载美国《东方》杂志2002年3期,天津《小说月报》2002年4期转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