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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世界,还是一个世界?

2002年4月27日

——论美国华裔文学作品中华人的“文化认同”问题

 曾  理

    (约克大学语言文学系,多伦多,加拿大)

    [摘要]尽管美国学术界已对一批美籍华裔作家创作的文艺作品给予了特定的关注,但这些作品至今仍然没能成为美国文学传统的一部分;大多数美国读者还是把这些作品视为“局外人”或“另类人”的故事。本文试图从审视海外华文文学的角度,对这批作品中的两篇著名小说做一些探讨。本文所讨论的两篇作品分别是谭恩美的长篇小说《喜福会》和汤婷婷的长篇小说《顽猴爷的赝书》。在讨论中,本文将专注于两篇小说所反映的一个海外华人共有的问题,即“文化认同”问题。作为华人移民的第二代,谭恩美和汤婷婷都在其小说中着重表现了中国移民的母体文化与美国主流文化的对峙,居美华人与其他族群的冲突,以及居美华人自身男女之间、两代人或几代人之间的矛盾。“文化认同”的问题就存在或产生于这类对峙、冲突和矛盾中。本文认为,两篇小说不仅揭示了以上种种的矛盾和冲突,而且还都努力为居美华人走出“文化认同”的危机指出了方向,当然两位作者所采用的视点和处理手法很不一样。

    在过去的30年里,美国涌现了一大批美籍华裔作家创作的文学作品。尽管美国学术界已开始对这批作品给予特定的关注,但它们至今仍然未能成为美国文学传统的一部分。大多数美国读者还是把这些作品视为“局外人”或“他人”的故事。故此,美籍华裔女作家汤婷婷在一次采访中曾极力为自己作品的美国属性辩护:“实际上,我作品中的美国味儿要比中国味儿多得多。我觉得不论是写我自己还是其他华人,我都是在写美国人。……虽然我写的人物有着让人感到陌生的中国记忆,但他们是美国人。再说我的创作是美国文学的一部分,对这点我很清楚。我是在为美国文学添砖加瓦。评论家们还不了解我的文学创作其实是美国文学的另一个传统。”[1]

    当今的世界正处在“后现代”或“全球化”的时代。在这一时代里,美籍华裔文学作品不仅得到诸如“亚裔美国文学研究”这类美国学术机构的青睐,而且也成为中国“海外华人文学”审视的对象。然而,不管是在美国还是在中国,不论是从“亚裔美国文学”研究的角度还是从“海外华人文学”研究的角度,研究这些美籍华裔文学作品的学者都会或多或少地注意到它们共有的一个特点,即反映华人的“文化认同”问题。

    事实上,无论是为了缅怀已经失去了的某种关系,还是为了创建某种新的文化联系,或者是因为需要肯定某种长期被否认了的忠诚,这些美籍华裔作品都强烈而敏感地表现了这种“文化认同”的主题。作为中国移民的第二代或第三代,这些作家不但亲身经历而且还在自己的作品中着重描写了中国移民的母体文化与美国主流文化的对峙,居美华人与其他民族的冲突,以及居美华侨华人自身男女之间、两代或几代人之间的矛盾。无庸置疑,“文化认同”的需要和危机就存在或产生于这类对峙、冲突和矛盾中。

    本文试图从“海外华人文学”研究的角度,对这批文学作品中的两部由著名华裔女作家创作的长篇小说做一些探讨。这两部小说分别是谭恩美的《喜福会》和汤婷婷的《顽猴爷的赝书》[2]。在讨论中,我们将专注于小说所反映的居美华人的“文化认同”问题。相信这种探讨一方面可以丰富我们对海外华人历史和文化的了解,另一方面也可以提高我们对“全球化”时代文化的认知。

    美国“后现代”文化突出的特点之一就是表现“边缘文化”。产生于这一时期的《喜福会》和《顽猴爷的赝书》自然大写“边缘人”的遭遇。在这两部小说里,作者描写了中国移民及其后代在文化和种族方面的两难境地。由这种两难境地而形成的冲突恰好又体现了“后现代”文化充满矛盾的特点。正是通过对这种两难境地的描写,谭恩美和汤婷婷提出了居美华人的“文化认同”问题。然而,在以下对两部小说的分析讨论中我们会发现,两位作家对待居美华人的两难境地以及“文化认同”所持的观点和采用的处理手法很不一样。如果说《喜福会》勾勒了一群彷徨于两个不同世界中的华人形象,并暗示以达到某种两极平衡为解决“认同”问题的办法,那么《顽猴爷的赝书》则重墨于讽刺和批判美国主流文化对居美华人的成见,同时试图重建华人形象并寻找一个调和华人个体“认同”与美国整体文化的点。《顽猴爷的赝书》初版于1987年。两年以后谭恩美发表了《喜福会》。出于本文视角的考虑,以下我们先讨论《喜福会》。

    《喜福会》是关于居住在美国旧金山的四个华人移民家庭的故事。通过四大段落和16则交替出现的自述的结构,小说将这四家女性客居异邦的种族隔膜和精神微恙层层剥开。总括来讲,这些隔膜与微恙主要表现在四个家庭中四对母女的矛盾关系上。这四位母亲都是来自旧中国大陆的移民。她们虽然身在美国,却对中国传统的文化意识念念不忘;她们组织了一个定期麻将会——“喜福会”,用以调剂因语言和文化背景的不同而造成的心理落差。与之相反,四个成年女儿都生长在美国。她们与生俱来所信奉的大多是美国文化中鼓吹的个体和独立。在小说里,随着这四位女儿成长的描写,作者展示了这四对母女间的代沟与文化隔阂。在女儿方面,她们几乎都不能理解她们各自母亲的过去,而且常常为中国的习俗、规矩大伤脑筋。在母亲方面,因英文的贫乏以及对美国社会不甚了解,她们无法接受各自女儿疏远自己这一事实。此外,因失落感和望女成凤之心的膨胀,几位母亲都企图控制她们女儿的命运,这无疑激化了母女之间的矛盾冲突。

    《喜福会》里体现在这些难以交融的母女关系中的种族隔膜和精神微恙,实际反映了许许多多中国移民家庭所面临的两难境地,即生存于“两个世界”之中。尤其是移民的第二代,他们常常被两种截然不同的文化所困扰。正如帕特里夏·林所指出:“在美国出生的华裔妇女对于中美完全不同的价值观十分敏感。与她们的母亲不同,这些妇女面对的是来自两种对抗文化的要求。尽管这些在美国土生土长的华裔妇女熟知中国生活方式的点点滴滴,但她们常常会因为必须在‘中国式’和‘美国式’之间作一抉择而感到无可奈何。相比之下,她们在中国出生的母亲,很少会因为纠缠在究竟是中国人还是美国人以及生为女性之类的复杂问题中而感到茫然。”[3]

  如果说《喜福会》里的母亲们代表了传统的中国文化而这群女儿代表的是现代的美国文明,那么作者对于这种可用连字号连接的“中国的——美国的”现象的两极给予了同样的关注。在小说中我们会常常看到这样的情形:每当做母亲的想支配女儿或是提出要求时,做女儿的总是极力反对或者不从。女儿跟母亲的这种故意作对,其用心显然是在自我保护。女儿之一吴菁妹的坦白便证明了这点:

  这并非我母亲从我身上所感到的唯一的失望,在往后几年.我陆续让她失望了好几次,每一次都更肯定了我有不去达成期许的自由意志与权利。我没有拿到全部甲等,我没有当上班长,我没有进入史丹福,在大学里我还中途辍学。(146)

  小说中的母亲们,在维护自己的价值观念时,对女儿同样也是毫不留情。在养育女儿的过程中,她们极尽母亲和家长之能事,还试图用自己过去经历的苦难来感化她们的女儿:

  我要集聚起我的过去,……我要在手中紧握着那份伤痛,直等到它变得无坚不摧,晶莹剔透……我要用这一份尖锐的伤痛去铭刻我女儿坚韧的皮肤,划开她的虎灵。(276)

  谭恩美对“中国的——美国的”两极的同样关注,可以说是打破了长期以来的“中心”和“边缘”对立的模式。不仅如此,把这些生于旧中国的母亲的经历与她们在现代美国出生的女儿的经历相提并论,作者显然有意混淆“进步的”西方女性和“落后的”东方妇女这一界定,从而向读者提出了一个发人深省的问题:无论在东方还是在西方,只要没有男女平等,女人都是无足轻重的。这种近乎于泛女权主义的观点,在以下苏安美的感叹中得到昭示:

  我女儿对我说,  “我的婚姻已经毁了。”……她躺在一个心理医生的长沙发上,强挤着泪倾诉这项耻辱。而我认为,她会躺在那里,一直等到别无事情可毁,别无事情可以心伤,一切都枯竭为止。我了解这些,因为我受的是中国式的教养:我被教导要无欲无求,人溺己溺,自食忧患。即使我教我女儿相对的道理,她仍旧长成一样的个性!也许是因为她是我所出,而且她生为女儿身的缘故。我们所有人都像阶梯,一阶跟着一阶,有上有下,不过都是朝着同样的方向去。(233)

  作者这种生而为女性便会受到不平等待遇的看法也反映在她对人物的塑造上。在某种程度上讲,小说中貌似不同的四对母女的冲突,实为相互经验的翻版:母亲们说话用相似的声音,而女儿们唱的是同一个调。

  作者所建构的这一泛女性特征,将我们的注意力转向小说中那些母女相互沟通的描写。《喜福会》的后半部实际上着重表现了两代女人的相互认同。最后,生存于“两个世界”之中不再被看成必须在“中国式的”与“美国式的”价值观念中作一抉择的困境。“两个世界”也不再被视为中国母亲与美国女儿的对峙:

  她和我共有同一躯体,她心灵的一部分正是属于我心灵的一部分。(264)

  如果说以上莹影·圣克烈的这番独白道出了母亲渴望与女儿交融的心声,那么吴菁妹返回中国大陆的行为更体现了作者以“两个世界”为互补和平衡的用心。在小说接近尾声的时候,吴菁妹回到中国探访她从未见过的同母异父的一对孪生姐姐,而在她俩身上,菁妹看见了自己的影子,也看见了她们那已与世长辞的母亲的影子。著名“亚裔美国文学研究”学者艾米·林曾经这样评论过《喜福会》:“菁妹失去母亲的这一遭遇,渐渐转义为所有女儿都失去了祖国。”[4]吴菁妹的中国之行以及她找到的可以替代母亲的中国姐姐,显然象征了她对自己文化的根的认同。在小说的最后一则题名为“双行轨迹”的自述里,当火车进入中国边境时,菁妹深有感触地意识到自己已经“变成”了中国人:

  一旦你生为中国人,你便无可救药地在情感上与思想上都是中国式的……“有朝一日你会明白,”我妈[曾]说,“这是血脉中的悸动,只待一触即发。”(294)

  这种通过回归文化根源而达到的自信,无疑将会成为吴菁妹应对文化和种族的两难境地的法宝。在此,我们看到小说体现了作者想为自己和其他华人建构的“文化认同”,即在置于自身的母体文化与客体文化的两极寻找一种平衡。

  与谭恩美一样,汤婷婷在其小说世界里也是通过描写华人文化和种族的两难境地向读者提出了“文化认同”问题。但所不同的是,在《顽猴爷的赝书》里,居美华人的种族隔膜以及精神微恙主要表现在客观存在的华人与美国主流文化主观塑造的华人形象之间的矛盾上。

  《顽猴爷的赝书》以20世纪60年代为背景,刻画了一位第五代美籍华裔人物——惠特曼·阿兴。这位毕业于加州大学柏克莱分校英文系的23岁的“嬉皮派”男青年,是一位失业的诗人兼剧作家,也是一个不屈不挠的反种族主义者。小说由惠特曼·阿兴在旧金山的金门大桥公园意图自杀开始,以他在自己上演的舞台剧中独白结束。围绕着主人公的行为发展以及心路历程,作者创造了一个跨时空的小说世界,其间包容了西方文学的阳春白雪和下里巴人,“边缘文化”的文人及作家,20世纪美国电影和电视的掌故,以及中国古典文学的引用和移植。显而易见,这样一种不拘形式、多媒式叙事的小说结构一方面便于作者解剖美国的主流社会和文化以及与之相对的“边缘文化”,另一方面好让读者对于小说中纷纭繁复的现象给予反思和反省。

  汤婷婷在其小说里首先解构并颠覆主流文化和社会对居美华人的先人之见。作为叙事者,她在小说里把自己犀利的批判和辛辣的讽刺与反映美国社会对居美华人成见的描写交织在一起。不仅如此,在她解构与颠覆主流文化对华人形象的歪曲的过程中,惠特曼·阿兴时常充当她的代言人。作为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青年,惠特曼·阿兴这一人物集中体现了当时美国的时代精神:反战、反权威、反既定存在的生活方式以及主张个性的彻底解放。有学者认为,在惠特曼·阿兴的身上,读者可以看到当时美国“垮掉的一代”的诗人艾伦·金斯伯格的影子。”[5]其实,熟悉中国文化的读者更可以大胆断言,惠特曼·阿兴这一人物的塑造更多地是以孙悟空为原型,正如小说的名字及小说里诸如以下的描写所提示的:经过了两千个日子的寻求,孙猴儿和他的朋友——骑在马上的唐僧、猪八戒以及沙和尚——终于到达了西方。印度人把佛经卷轴给了他们。将卷轴安放在白马上之后,他们便上路回家。孙猴儿是个多疑的人,他将卷轴打开,发现里边什么文字都没有。“这是什么东西?我们受骗了。那些个捕猪人什么也没给我们。不行,我们得回去换。”于是,他和他的同行者又返回去。
   
  他们得到了有字的佛经,包括《心经》在内。不过,那些无字的卷轴其实才是真经呢。(42)

  这个在中国家喻户晓的可爱的猴王形象,显然在此被作者用来象征不甘于现状、具有造反精神的英雄。正像孙悟空从不墨守成规一样,惠特曼·阿兴敢于打破被主流文化曲解了的、不真实的华人形象。

  在解构和颠覆既定的对华人的先人之见中,汤婷婷首先从惠特曼·阿兴的名字人手。许多读者和学者都注意到,惠特曼·阿兴这个名字的名,即惠特曼,是取自美国著名诗人沃尔特·惠特曼的名字。然而大多数人却对主人公的姓——阿兴(传统上只做名)的来龙去脉漠不关心。其实,熟悉美国文学的细心读者都不难看出阿兴跟“阿辛”之间的联系,后者除了充当由美国作家马克·吐温和布莱特·哈特合写的一个剧的剧名以及剧中主角以外,还是布莱特·哈特诙谐叙事诗《老实人杰姆斯的大白话》里的人物。在《阿辛》一剧中,阿辛是一个生活在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的美国的华人仆人。而在《老实人杰姆斯的大白话》里阿辛则是个华人赌徒。[6]在这两篇作品中,阿辛要么被丑化成痴钝,要么被描绘得奸狡,全然不同于那个热情洋溢、高瞻远瞩、充满人性的诗人沃尔特·惠特曼。把这两种相对的特性反传统式地置人她笔下主人公的名字,作者旨在点明美国主流文化对华人的偏见以及居美华人对自我的认识与主流文化的歪曲之间存在着极大的分歧。

  美国人津津乐道的所谓的“奇异的东方人”,在汤婷婷和小说主人公的眼里完全是一派无稽之谈。作者在她的“美国读者的文化误读”一文里对此就做过深刻的解剖:“说我们神秘、奇异以及不可思议,其实就是否定我们的普通人性,因为这种看法的真正含义就是说我们完全不同于一般人,所以我们与生俱来就是不可知的……当然,我们也不希望别人说我们不神秘、不奇异、不难理解。所有这些都是对我们的偏见。”[7]同样,惠特曼·阿兴在小说里也对主流社会冠以“具有异国情调”的东西十分反感:

  瞧,他们来了——“东方人”,总是成群结队的“东方人”,一个男的和三个漂亮的女的,其中一个还穿着旗袍呢。他[惠特曼·阿兴]最讨厌穿旗袍的女孩儿。(58)

  如果说“奇异的东方人”抹杀了华人的一般人性和真实的个性,那么,在作者看来,主流社会所标榜的“模范少数族裔”则是另一种掩盖华人真实性格的神话。于是,在塑造惠特曼·阿兴这一人物时,作者一反以往美国人眼里“埋头苦干、与世无争”的华人的“完美”形象,让他既不拘谨也不谦卑;小说中他因与玩具店的顾客吵架而被开除一事,则充分显示了他锋芒毕露的个性。不仅如此,在作者笔下,惠特曼·阿兴对越战的深恶痛绝使他胆敢拒绝入伍参战;甚至他的“毒瘾”也被描写成一种灵感催化剂而非全然让人唾弃。

  塑造这样一个华裔男青年,《顽猴爷的赝书》的作者除了旨在推翻“模范”华人这一神话以外,显然同时也在抨击那些主流文化对华人男性的诋毁,因为作者不仅“认为种族关系以及主观性会受约于人的想像力和社会结构,而且认为人们对性的各种看法也是社会思维的产物。”[8]另外,将作为叙事者的她与惠特曼·阿兴这位男性华裔在小说中巧妙地合二为一,作者意在打破传统的性别两分法,从而不仅向读者以及世人提出不能只凭经验作出鉴别的警告,同时也向传统的、有失偏颇的单性叙事法挑战:“这个无所不知的叙事者首先是位女性。其次,她怀有对中国的记忆……我开始觉得我的叙事者是慈悲的观音菩萨……她是一位伟大的女性,所以他[惠特曼·阿兴]在拒绝接受既定现实的斗争中与她肩并着肩。他得学会做一个具有世间女性原则的男人。”[9]

  正如我们所看到的,《顽猴爷的赝书》的主人公与叙事者肩并肩的一连串的斗争解构了美国主流文化里既定的、强加于华人的“文化认同”,也揭示了这种曲解与居美华人的自我认识之间存在着的鸿沟。有学者认为,惠特曼·阿兴在从颠覆这种强加的“文化认同”到追寻真正的“文化认同”的道路上,由一个“好战者”转变为一个“和平主义者”。[10]诚然,汤婷婷的最终目的之一是改造居美华人在美国社会的形象。而且,正像她对主流文化的挑战一样,她对这种改造的洞察以及对真正的“文化认同”的理解带有浓厚的社会性和解构性。在小说中,作者大胆地主张通过与美国社会打成一片来达到华人的“文化认同”。然而,正如德布拉·肖斯达克注意到的,作者深思熟虑的“同化”绝非所谓的“转让”或“消灭”[11]。在汤婷婷看来,居美华人不可能消失于主流文化中。于是,她所建议的“同化”,就是要唤醒包括华人在内的全体美国人,让他们懂得美国是一个由不同民族组成的多元文化的国家。作者的这一主张强烈地反映在惠特曼·阿兴编导的戏剧里。小说中的这出戏便是基于他的这样一种思想:华人应尽量向美国社会开放自己,使自己成为美国大家庭中的一个更有贡献同时也更受爱戴的组成部分,而不是姑息客观存在的对自己的偏见。他说:

  我们应当成为这个国家每天幸福生活的一部分;让她认识我们,爱戴我们,直到我们不再是“不可思议”为止。(310)

  小说的后半段用了大量的篇幅铺张惠特曼·阿兴的这出长达几天的戏。这时的惠特曼·阿兴全然以一个社会活动分子的姿态出现。这出凝聚了演员们千奇百怪想法的戏剧包罗了美国各种民族的不同角色,而且大量挪用甚至移植了不少中国的传说和古典文学作品。显而易见,通过惠特曼·阿兴上演这样一台戏,作者不仅旨在让主流社会正视“边缘文化”的影响,同时也表达了她寻找个人“认同”与社会团体结合的可能性的良苦用心。我们认为,这里呈现的汤婷婷式的“同化”,可能发生而且也只能发生在华人的母体文化与美国的本土文化交流及互换的过程中。正如黛安·赛蒙斯指出:“汤婷婷的用意在于不仅要转变居美华人的形象,而且也要改造美国自身的形象。”[12]就像美国黑人曾用“爵士”和“布鲁斯”音乐潜移默化了美国的文化意识一样,惠特曼·阿兴采用包含了华夏神话、中国经验以及他个人经历的戏剧形式来唤起美国大众的想像力,同时以充满激情的即兴表演让他们感悟到,华人作为美国社会一员的形象并非像在主流文化里漫画似的那么单一和片面。

  如果说汤婷婷式的“同化”的确是居美华人解决文化两难境地的理想的途径,那么它还未定形也不可能定形。作为作者代言人的惠特曼·阿兴最终并非是一个胜利者。在小说的结尾部分,他对主流文化对他戏剧演出的反应和评论还是感到不满和愤怒:

  怎么,难道你们不觉得受到侮辱?那就让我来帮你受侮辱……去他的,什么叫“异国情调”?我们都快跟他妈狗屁一样地有异国情调。这儿有谁特别来着?!压根儿就不存在他妈的什么“糖醋肉”和所谓奇特的“炒杂碎”。

  怎么,难道还要我来解释为什么“异国情调”这几个字让我生厌,“无异国情调”也让我生厌?他们把咱们装在了一口跳不出来的袋子里了。有没有异国情调跟美国人甚至全人类都扯不上关系。(308)

  《顽猴爷的赝书》直到结尾对诸如这样一些问题都没有结论。不仅如此,在小说最后的几页里,我们还看见惠特曼·阿兴仍然在模棱两可地呼吁“文化认同”的重新调整:

  放在“美籍-华裔(Chinese-American)”这词儿中间的连字号应当取消。应当把“美籍”作为名词,“华裔”作为形容词。从今以后,就叫做“华裔美国人”。不过,这样还是有问题,因为“美籍华裔(Chinese-American)”听起来跟“华裔美国人(Chinese American)”没多大区别。这嘴跟耳朵并没发生什么变革。(327)

  但是不管怎样,作者寓于小说中的真正用意,也许是想提倡一种即兴式的“文化认同”,即一种自我不断调整和变革的“认同”。正像孙悟空善“七十二变”一样,惠特曼·阿兴作为一个地地道道的美籍华裔,不可能也不应该定位于某种永恒不变的“文化认同”的模式里。我们认为,《顽猴爷的赝书》最终向读者提示的是一种对“文化认同”的相对观念——居美华人只有在不断的自我重造中才能达到自我的“认同”:

  他[惠特曼·阿兴]在给“社区”下定义,社区的建立不是一劳永逸的;人们必须对它加以想象、实践,以及重新创造。(306)

  华人只有不断地自我重造,才能干扰一分为二的“中心”与“边缘”的社会常态,也才能继续为自己谋求一个可以让个体“认同”与美国整体文化合谐的点。

  至此,我们简略地分析讨论了《喜福会》和《顽猴爷的赝书》这两部小说。在分析讨论中,我们看到两位作者以不同的观念和艺术手法来表现居美华人的两难境地和处理他们的“文化认同”问题。在结束本文之前,让我们引用美国研究亚裔文化的学者大卫·坡伦波-刘的一段话:“在典型少数族裔的作品里,我们往往看到一种自省现象,即认为少数族裔的问题是一种内在的、别人代替不了的问题,因而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就是对自我的剖析和反省,而不是要求主流文化做出一定的检讨。”(13)如果我们用大卫·坡伦波-刘的这番话作为解析美籍华裔小说的两种不同的范例,那么我们可以说,《喜福会》属于那种常做“自我的剖析和反省”的典型少数族裔作品,而《顽猴爷的赝书》则应是一部可能“要求主流文化做出一定的检讨”的作品。

    [参考文献]

[1]波拉·莱宾诺维兹(Paula Rabinowitz).不同的记忆:与汤婷婷的谈话[J).密西根季刊,1987,26期,182.

[2]本文中《喜福会》(原著:AmyTan,TheJoy Luck Club)的引文摘自于人瑞所译的《喜福会》(台北联合文学出版社,1990),引文中使用的页码也按是书而定。汤婷婷的《顽猴爷的赝书》则系本文作者译自Maxine Hong Kingston,Tripmaster Monkey:His Fake Book(NewYork:VintageBooks,1990)。文中此书的引文也是本文作者所译,引文中的页码以小说的英文原著为依据。

[3]依瑟·梅容·金(EstherMikyungGhymn).亚裔美国女作家笔下的亚裔妇女形象[M].NewYork:Pe-ter Lang,1995.28.

[4]艾米·林(Amy Ling)的女作家们[M].1990.132.在两个世界中:中国血统 New York:Pergamon Press,1990.132

[5]黛安·赛蒙(Diane Simmons).汤婷婷York:Twayne Publishers,1999.143.

[6]牛津美国文学指南第五版本[M].New New York Oxford U.P.,1983.13. 

[7]汤婷婷.美国读者的文化误读[A].罗拉·斯干德拉-特罗姆利(Laura E.Skandera-Trombley).汤
    婷婷评论集  [C].New York:G.K.Hall&Co,1998.96.

[8]马莉尼·尤哈·雪勒(MaliniJoharSchueller).创立有关种族和主观性的学说:论汤婷婷和谭恩美的小说[J).性别,1992,15:77.

[9]麦瑞琳·金(MarilynChin).采访汤婷婷[J).美国少数族裔文学研究期刊,1989—90冬,59—60.
[10]艾米·林(Amy Ling).汤婷婷及美籍亚裔作家的困境[A].罗拉·斯干德拉—特罗姆利.汤婷婷评论集[C].171.

[11]德布拉·肖斯达克(Debra Shostak).汤婷婷的赝书[A].同上,57.

[12]黛安·赛蒙.汤婷婷[M].141.

[13]大卫.坡伦波—刘(DavidPalombo-Liu)[M].亚裔/美国人:一个种族垦荒地的历史交叉[M].Califomia:Stanford U.P.,1999.402.

 

[作者简介]曾理,男,1986—1988年在美国东华盛顿大学攻读美国文学兼历史专业,获硕士学位。1988年秋进入加拿大多伦多大学东亚研究系,专攻中国文学,兼及语言文化,于1989年获硕士学位,1997年获得博士学位。现任教于加拿大约克大学语言文学系。先后发表了有关中国文学和文化、比较文学以及海外华文文学的英文文章多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