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PA实施已收4宗原产地证书申请
2004年1月2日
华声报讯:《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1月1日起开始实施。在CEPA框架下,两地货物贸易零关税优惠措施正式生效,至今为止收到的4宗原产地证书申请中,已有一宗成功批出。 据新华社报道,深圳海关“原产地证书联网监管及核查程序”已投入仿真运行,并与香港特区政府工业贸易署原产地证管理程序联网测试成功。香港工业贸易署已于12月30日正式受理港产品原产地证书的申请,现已收到2000多个查询。 2003年6月签署的CEPA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贸易投资便利化三部分。在货物贸易方面,香港厂家和出口商可向工贸署或政府认可签发来源证机构申请CEPA下的原产地证书,这5家机构是香港总商会、香港工业总会、香港印度商会、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以及香港中华总商会。 在服务贸易方面,工贸署已成立一个15人小组,专责为申请香港服务提供者证明书的港商提供一站式的核证服务。香港服务提供者如欲享受CEPA下在内地经营相关服务业务的优惠待遇,须先向工贸署申请香港服务提供者证明书,然后才可向内地有关机关申请在内地提供CEPA中允许的有关服务。 据了解,2003年10月开始接受香港服务提供者证明书申请以来,特区政府工贸署共收到44宗申请,其中已批出16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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