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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GPA影响中国什么?

2005年4月21日

    
    得知著名法学专家、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于安已经就“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承诺课题”完成了一项尚未被外界所周知的最新研究成果,中国财经报前去采访。
    
    据他介绍,尽管中国在3年前就加入了WTO,但那只涉及普通商业消费市场,还有一个公共市场即政府采购市场没有开放。对政府采购的规制,WTO另有《政府采购协定》(简称GPA)。至今为止,中国尚未加入该协定。所以从对外开放这个意义上讲,加入GPA相当于又加入一个WTO。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政府采购已经成为对外国产品和服务实行歧视的主要领域,是中国可以合法和经常使用的最大贸易壁垒工具。但是从法律上,这种情形是不可能长久维持的,因为中国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已经正式表明要加入《政府采购协定》并尽快通过提交出价开始谈判。自去年年底以来,美国和欧洲国家等世界贸易组织的主要成员方,已经一再提出中国应按照承诺尽快开始加入谈判的要求。因此,开放中国的政府采购市场,已经成为当前中国对外开放特别重要和十分紧迫的问题。
    
    国有企业冲击最大
    
    于安强调,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意义并不限于市场开放和国际贸易,更重要是它将影响国内的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中国是在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参与经济全球化的,中国加入承诺中包含有大量国内体制改革的内容。因此,中国履行加入承诺的过程已经与国内市场经济体制发展进程统一起来。政府采购构成国内总需求的重要部分,政府采购是政府对市场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政府采购制度是国内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因此,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不可避免地要涉及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尤其是受到政府控制和影响的国有企业和其他公共实体的市场地位。于安首次对媒体透露了这一重要观点。
    
    采购市场更加开放
    
    于安顺手从书架上拿出一本厚厚的大书给记者看,这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文件汇编,足有两寸厚,主要厚在承诺表这一块,都是很细很细的产品关税减让清单。开放普通商业和消费市场是按照税号逐一确定货物的关税减让。他又给记者看了美国加入政府采购协定的承诺表,却只有薄薄的几页纸。这是因为开放政府采购市场的确定方法,不是产品清单,而是受该协定约束的政府采购实体清单。“这是开放政府采购市场与开放商业消费市场最大的不同。采购实体是谈判的主要对象和市场开放程度的标志。”于安表示,GPA适用范围的确定方法是确定采购人,确定采购实体清单的过程就是确定市场主体的过程。
    
    于安分析说,市场机制的核心是有效的公平竞争。从有效竞争的实现过程看,政府采购与普通采购存在重大区别。普通采购的市场行为是自发的,是否能够实现有效的竞争完全取决于市场主体的意志,或者说“意思自治”与“契约自由”。规模采购达到可以决定一个行业兴衰的程度时,也就实际上获得了控制市场的能力。能够达到这种规模的采购,就是政府采购。可以试想,如果掌握这种规模采购决定权的实体和那些享有政府特许权利或者其他公共性独占权的市场主体,可以利用“意思自治”与“契约自由”为所欲为而不实行强制竞争,那么市场竞争机制实际上就会被窒息而不能发挥作用。政府采购的市场行为是强制的,即必须采用充分和公开的竞争方法。
    
    于安说,2002年中国的政府采购法虽然建立了强制竞争的政府采购制度,但是不仅没有对外国供应商开放,而且更重要的是在制度设计上没有采纳“充分竞争”和“完全商业标准”的原则,与国际协定规定的政府采购制度还有相当距离。因此,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不仅仅将扩大参加竞争的供应商范围,消除国别歧视提高竞争程度,更重要的是可以通过修订国内法律完善国内的政府采购制度和国内的市场经济体制。
    
    采购人概念更加宽泛
    
    至于如何定义采购人,于安介绍说,GPA规定的一个基本标准就是受到政府的控制或者影响,例如政府的财政支持、负责人的任命等。举欧洲联盟的例子,欧盟确定采购人的标准是“受公法支配”的实体。如此一来,不光是政府部门,还有很多国有企业和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包括你们报社、出版社都可能成为政府采购实体目录中的一员。当然纳入实体清单的具体范围,还要通过谈判来确定。由于中国的特殊历史背景,国有企事业单位,特别是那些有市场独占权的国有单位是否列入清单,可能会成为谈判中的重要内容。市场经济中最大的问题是垄断和独占,以及由此产生的不公平竞争。现在有一些行政翻牌公司,享有政府公开的、大量的好处,它们的不规范行为影响了中国市场机制的有效运行。按照GPA的原则规定,这些公司就有可能被列入采购实体清单,它们的采购活动必须进行公开透明和公平的国际竞争。
    
    中国是一个体制转型国家,如何克服传统体制障碍,减少政府对采购实体的控制和影响,是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容。于安认为,加入GPA是中国参与经济全球化,落实中央提出的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发展战略的重要步骤。就此而言,加入GPA相当于是第二次加入WTO,是发展国内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突破性举措。说到此,于安认为如果大家都从参与经济全球化和健全国内市场经济体制的角度来看待加入政府采购协定的问题,那么就比较容易达成国内各方的共识了。(来源/中国财经报,作者/贺利娟、徐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