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曙光:把改革攻坚目标对准要素市场化
2005年5月8日
4月23日至24日,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明确指出,改革进入新的攻坚阶段,今年务求取得实质性突破。在此之前,政府接连发文,提出各方面的改革任务,先是国务院关于促进非国有经济发展的36条规定,接着是4月4日发布了《国务院关于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改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环境、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深化财政税收投资价格体制改革、加快现代市场体系建设、推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制改革、推进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深化涉外经济体制改革、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等十个方面,对中国的改革方针作了一次全面系统的梳理、补充和发展,这一方面表明了政府的改革决心,另一方面也确定了今年的改革目标,其意义非常重大。4月12日,证监会发表了落实“国九条”的讲话,称解决“股权分置”成为当前资本市场改革的中心任务。近日,国务院又召开专门会议,部署了资本市场改革和发展的五项重点。当然,所有这些还都是“只有原则,没有细则”,难以具体操作,各有关方面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加快细则的制定和实施。不过除此之外,还有一点我认为非常重要,那就是对于改革的重点和攻坚的方向似乎还需要进一步明确。 应当充分肯定,中国的市场化改革的确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我们的产品市场已经有了比较充分的发育,市场定价和市场竞争也有了长足的发展。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已经走出了计划经济,建立了市场经济的基础。但目前我们仍然面临着很大的困难和艰巨的任务,离建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还有很大的距离。我们的要素市场发育得很差,有的甚至并未真正起步,不论是金融市场,还是土地市场以及劳动力市场,基本上仍然处于国有部门垄断和政府的严格控制之下。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仍然处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过程中,其特征是一种政府主导型经济。所谓政府主导型经济就是政府掌控和进行要素配置的经济。具体体现在,中央和国企依靠和掌控资金要素,地方政府依靠和掌控土地要素,外企民企依靠和掌控劳动力要素;要素价格低廉,不仅造成要素使用的巨大浪费,而且不同要素的价差以及要素和商品的价差也成为寻租的主要对象,严重地扭曲了市场秩序和主体行为。 先看资金要素。我们的金融体制以间接金融为主,银行资金所占比例在80%以上,这一比例不仅还在继续提高,而且基本上为四大国有银行所垄断。由于银行资金利率比市场利率低约5个百分点(官方贷款利率5%多,温州民间借贷利率10%左右),年新增2万多亿元的贷款,利差1000多亿元;同样,存款利率2%多一点,而委托理财的利率3.5%,年新增近2万亿元的储蓄存款,其利差又是数百亿元。由此可见,仅额外的存贷款利差一项,国有银行一年就得到了1500亿元,还不算数千亿元的呆坏账。就是目前广泛讨论的股权分置,当初也是借资本市场为国企解困而形成的结果,直到今天不少大型国企的上市增发,其着眼点仍然是保全国有资产,股票市场实际上成为权力寻租的重要场所和经济犯罪的多发地带。不错,当前人们的看法和市场的反应正趋于一致,现在是解决股权分置的好时机,应当抓紧时间,尽快制定实施细则进行操作,但股权分置是一个显见的因素,解决的关键仍然是改变其背后起支配作用的政府主导型的非市场化思路。 再看土地要素。行政手段征用,市场方式卖地,中间的差价被地方政府一次性全部拿走。近几年,来自土地的收入占地方财政的三分之一左右,一些发达地区超过了50%,至于流入私人腰包的有多少,谁也说不清楚。再看劳动力要素。由于劳动力无限供给和过度竞争,劳动力价格压得很低。20多年来,进城农民工的工资几乎没有增加,有的地方甚至有所降低,这也是出现民工荒的主要原因。工厂的劳动条件和卫生条件普遍很差,进一步压低了劳动力价格。不少部门和地方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如果一个农民工一个月的工资低200元,一年就是2400元,2亿多农民工就是5000亿元。这些全部变成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利润。 这些问题的出现和持续,既不是官员的错,也不是地方的错,更不是企业和开发商的错,因为所有人的行为都是在既定制度条件下的理性行为。其根源在于市场化改革不到位,主要是要素市场改革滞后。因此,改革攻坚年就是要把目标对准要素的市场化,集中力量解决如何从整体上构造出要素市场的规则和规则体系。明确和抓住了这个问题,其他一切问题都会迎刃而解。否则,一系列扭曲和怪事就都会不断地冒出来。 比如,不解决要素市场化改革的问题,我们的经济运行就会出现该冷的不冷,该热的不热,不该热的却热得一塌糊涂,宏观调控虽然意在加强政策操作,但实则不得不依靠行政手段,形成“按下葫芦起来瓢”的情况。 再如,不解决要素市场化的问题,我们的企业治理和监管问题也无法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就以银行而论,最近,银行的骗贷案频频曝光,由此可见银行治理和内控制度问题的严重性。四大银行是最大的国有企业,目前的总分行结构层级过长,同级连肢,地方机构与地方政府紧紧连在一起,往往是瞒上不瞒下。由于实权大和实力强,大的商业银行往往不买央行和银监会的账,越级寻求问题的解决;再加上一些流程缺陷,如支行不参与同城结算等,在很大程度上不是监管不力,而是没有监管。银行的治理和监管已经引起银监会的高度关注,但问题绝不是说说就能解决的,需要切实可行的办法和坚定不移的行动。(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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