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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首次推出人才绿卡制度

2005年5月9日

    
    华声报讯:“引进人才只要符合有关规定,就能享受多项与本地居民同等的待遇。”金华市人事局日前披露,为了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鼓励更多的国内外优秀人才来金华创业,金华已面向全市正式推出“人才绿卡”重大引才举措。
    
    据金华日报报道,“人才绿卡”又称《引进人才居住证》,非金华市户籍的六大类引进人才只要被用人单位聘用6个月以上,即可申请领取:一是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二是具有高级技师资格证书人员;三是紧缺专业且用人单位急需并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资格的人员;四是被一定规模的企事业单位聘用于高级经营管理岗位的人员;五是自带高新技术项目到金华创办企业投资额达到30万元以上的人员;六是对用人单位的生产、技术和市场营销等方面有特别贡献的特殊人员。
    
    获得“人才绿卡”的引进人才享受的待遇十分广泛,传统的区域户籍限制已基本被打破,在自主择业、投资创办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社保医保、职称评审、子女入托入学、买房买车、出入境管理等方面都可享受与本地居民同等的待遇。此外,引进人才可以申请考取驾驶执照、行驶证,可以参加公务员招考录用和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可以参加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从事高新技术行业的,还可以享受政府扶持政策、参与招投标、申请科研课题、享受科技奖励。回国留学人员子女在语言适应期内,参加升学考试可以适当降低分数。持有“人才绿卡”的人员,可以为随同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领《居住证》,并享有同等待遇。
    
    符合条件的各类引进人才只须向当地人事部门提供申请表、学历学位职称证书证明、身份证照片、居住证明、聘用合同等材料即可申办“人才绿卡”,其中到市区创办企业的人员还须提供验资证明、项目论证材料,手续十分方便。当地人事部门将在7日内完成认定,引进人才凭办证通知书和身份证照片即可到公安机关申领“人才绿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