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归国留学人员创业园位于大庆高新科技产业开发区创业服务中心。中心主体机构火炬大厦面积8900平方米,另有孵化基地创业园一个,孵化总面积为4.5万平方米。 优惠政策: 1、在大庆创业中心孵化的企业享受大庆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现行全部优惠政策。 2、孵化企业在整个孵化期间免征所得税。 3、孵化企业自孵化之日起至毕业后两年内所缴纳的税收,留给高新区财政部分全部返还给创业中心和孵化企业,其中50%用以改善孵化环境,增加创业孵化基金,50%返还孵化企业用以进行技术开发与改造,支持孵化企业发展。属留学人员创办的孵化期间全部返给企业。 4、孵化企业毕业进入高新区后,在税收等方面按高新区新办企业享受有关优惠待遇。 5、孵化企业两年内毕业进区,技工贸收入规模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孵化期间上缴的税金留给高新区财政部分全部返还给企业。 6、对具有教授职称、博士学位的科技人员及留学回国人员携带自有知识产权项目,领办高科技企业,在孵化期间按实际适用面积免收房租。 7、对具有硕士学位的科技人员携带自有知识产权项目,领办高科技企业,第一年按实际适用面积免收房租,第二开始至毕业减半收费。 8、对经济效益显著的孵化企业,给予房租减免优惠。每百平方米年实现技工贸收入500万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当年返还房租,第二年返还2/3。 9、对博士后或有突出技术成果的高层次人员来大庆创业中心创办高科技企业,在孵化期间每年给予5万元生活与工作补助。对有特殊要求的,可按一事一议方式协商解决。 10、对携带自有知识产权高科技专利技术项目接受孵化的创业者,优先给予创业孵化基金借贷支持。 11、对留学归国人员进入创业园领办高新技术企业,注册资金可降为1万美元。 12、本政策规定适用于高新区政策复盖的两翼园区兴办的孵化企业。 联系机构:大庆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电话:0086-459-628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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