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海外学人创业园创业大厦坐落在长春高新区集中新建区,拥有2.6万平方米的现代化办公、研发、生产基地。 优惠政策: 1、进驻企业三年内所缴增值税、营业税及企业所得税,开发区留用部分由高新区财政局按比例逐年返还。 2、进驻企业享受三年内房租减免的优惠待遇,即:在合理的营业用房面积内(一般在50平方米以内),第一年免收房租,第二年按市价的50%收取房租,第三年按市价的70%收取房租。 3、申请人拥有自己的知识产权的技术项目,缺少启动资金,且项目水平高、市场潜力大,经审核,由创业园管理办公室投入注册资金或营运资金。 4、进驻企业优先获得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的项目扶持资金的支持。 5、进驻企业的技术项目优先列入各类产业计划和产业扶持计划,优先获得经费资助。 6、对进驻长春高新开发区新区购地建厂、购置、租用标准厂房的项目负责人或介绍企业进新区的项目中介人,由开发区财政局按企业在新区实际投资额的1-2%予以一次性奖励。 7、进驻企业外聘的高级技术和管理人员,高新区人才中心无偿保存其人事档案;对企业的技术人员,开发区协助办理全国统一的职称资格。 8、企业进口仪器、设备,属国家鼓励类项目的可减免进口环节有关税费。 联系机构:长春海外学人创业园管理办公室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同志街67号 邮编:130021 联系人:姜长明、时立平 电话:0086-431-5622834、5622840、5640989 传真:0086-431-5641318 E-mail:ccospp@infowindow.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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