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留学人员创业园位于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科技工业园内。 优惠政策: 1、留学人员创办的生产性企业,自投产之日起免征所得税两年,两年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2、企业所缴纳增值税额的15%,自企业投产之日起由开发区财政局连续两年返还企业。 3、创业园内新创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和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免征所得税两年。 4、创业园内来自企业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承包所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经认定暂免征所得税和营业税。 5、留学人员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开发区内购地建厂,开发区管委可给予减免20%土地款的优惠,并可采取分期付款、先租后买的付款方式。 6、对租赁厂房的留学生企业,开发区管委实行房租补贴,第一年补贴公告价的35%,第二年、第三年各补贴25%。 7、留学生创办的软件企业,还将享受《河南省软件园优惠政策》。 联系机构:郑州市高新技术创业中心 地址:郑州市航海中路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邮编:450047 电话:0086-371-6781252 传真:0086-371-6781252 E-mail:ZZETDA@Public.zz.h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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