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个人可合作建房机构参与住房用地竞买
2005年5月11日
山东省近日下发了《关于加强住房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就调控住房建设用地提出了多项措施,其中,明确提出允许个人合作建房机构平等参与住房用地竞买。 山东省规定,对各类商品住宅用地供应都要严格执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提高供地公开化与透明度。集资、合作建房,必须符合经济适用房政策,并统一纳入经济适用住房供地计划。 目前山东东营市已出现个人集资建房现象,并专为集资建房成立了一家公司,已经有137人参与其中,本月将开始市场运作,参与竞拍土地,准备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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