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12个内陆海关实行属地报关
2005年5月16日
山东省12个内陆海关全面实施“属地报关、口岸验放”通关新模式,以提高内陆海关通关效率,推动山东腹地外贸经济快速发展。 “属地报关、口岸验放”是青岛海关向山东内陆企业推出的一项便利通关措施。内陆企业可以选择企业所在地海关,即属地海关报关,办理交单审核、交纳税费等通关手续,货物到达港口后,口岸海关对货物进行实货验放,企业不需要再办理其他通关手续。 新通关模式与以前模式最大的区别在于海关作业现场由口岸延伸到内陆,减少了进出口货物在口岸的停留时间和通关环节,直接为内陆进出口物流提速,降低企业通关成本。 目前,临沂、枣庄、菏泽、济宁、泰安、聊城、德州、滨州、济南、淄博、东营、潍坊12个内陆海关已确定实施这一通关模式,黄岛海关为口岸海关。青岛海关表示,新模式还将适时扩大到山东其他口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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