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台首个保护会展品牌政策
2005年5月23日
深圳市贸易工业局向深圳会展中心下发了《关于实行品牌展会排期保护的通知》(下称《通知》),对深圳市去年展览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品牌展会予以保护。这些展会包括高交会、文博会、消费品采购大会、机械展、钟表展等。 该《通知》要求,上述展会在会展中心、高交会馆现享有排期优先选择权,其举办前60日和举办后45日内,会展中心、高交会馆不得安排与其名称、内容相同或类似的其他展会,如确需安排必须事先征得上述展会主办或承办单位书面同意。 深圳贸易工业局贸易市场处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目前国家还没有关于会展品牌保护方面的相应法规,由于会展业自律性较差,同类展会同期举办或排期过近,不但侵犯品牌展会权益,而且参展商与买家或疲于参展或干脆分流,展览公司也因争夺客户难以做大做强。深圳要打造会展名城,必须要有一个规范有序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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