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从事国外博士后研究或实习的有关规定
1、博士后研究是指在某些国家的一些学科中获得博士学位的中国公派出国研究生,不改变留学人员身份,在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申请到“博土后研究”职位,在规定的期限内从事本专业的研究,从事国外的“博士后研究”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已获得博士学位的国内在职人员,申请去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另一种是出国研究生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后,申请直接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博士后在国外实习是指获得博士学位的中国公派出国研究生,不改变留学身份,进入国外公司、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本专业的实习,博士后研究或实习只能进行一次,期限一般在一年以内,最长为一年半。 2、获国内博士学位并在国内确定了工作单位,工作满一年后的在职人员以及中国公派出国研究生在国外获博士学位后罪回国工作满一年后的在职人员,根据单位需要,可申请从事国外博士后研究或实习。这类人员暂按公派出国访问学者的办法选派和管理,即: (1)由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报告,说明拟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的理由、内容和期限。 (2)所在单位组织专家、教授对所提博士后的研究方向或实习的业务范围进行评议并签署意见,由该单位领导批准后,按隶属关系报部委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办理出国审批手续。 (3)去国外从事博土后研究或实习所需经费,一般由派出单位解决。 (4)获准者,其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期间,国内工资照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