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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莱市园区投资优惠政策

    
    为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方便国内外投资者,蓬莱市“三园三区”(经济开发区、蓬莱阁旅游度假区、西城临港工业区、大辛店工业园、大季家工业园、刘家沟工业园)除享有国家和山东省赋予的优惠政策外,蓬莱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
    
    1、对进园区企业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对2001年1月1日后进入园区的生产经营性企业,“三区”投资在500万元以上,“三园”投资在200万元以上企业,免除地方行政事业性收费,企业性收费按照最低标准收取。
    
    2、对进园区企业实行封闭性管理。对园区内企业的工商、治安等管理,由“三区”管委和“三园”所在镇政府负全责。“三区”及“三园”所在镇的有关职能站、所要切实履行好职责,为园区内企业创造宽松的工作、生活环境,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3、对依法到园区内企业进行检查实行协同式办理。市内各职能部门依法到园区内企业进行监督检查,须提前通知“三区”管委及“三园”所在镇政府,由“三区”管委及“三园”所在镇政府通知企业,并由相应部门陪同(国税、地税检查偷逃税案件除外),否则,企业有权拒绝检查。
    
    4、税收优惠。对进园区企业税收除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政策以外,可根据企业投资情况返还部分地方税收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