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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百位港澳人士到广州当“个体户”

2004年6月15日

    
    华声报讯:据广州地税部门统计,自2004年1月1日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实施后,到5月31日,共有127位港澳人士正式在穗申办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从事商业零售,成为广州的“个体户”,其中香港人士120户,澳门人士7户。
    
    据广州地税有关人士分析,在短短5个月时间吸引120多户港澳人士来穗开办个体经营,一方面证明CEPA相关优惠政策为港澳居民执业提供了广阔舞台,另一方面说明广州有关部门简便的办事方式已得到港澳人士的认同。
    
    据新华网报道,从今年1月1日起,香港、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以在广东省境内申办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从事商业零售,直接由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后即可申办税务登记。针对一些香港、澳门业户对内地税法知识及有关部门的办事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缺乏了解的情况,广州地税局已经落实相关部门为港澳业户提供“一站式”全面服务,为港澳居民开辟办税绿色信道。
    
    中央政府2003年分别与港澳特区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并于今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主要内容有贸易投资便利化、市场准入条件更宽松和部分商品零关税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