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首次向零售企业发出服务提供者证明书
2004年8月13日
华声报讯:澳门特区政府经济局8月12日首次向经营零售业务的企业发出《澳门服务提供者证明书》,这表明澳门零售企业利用《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提供的有利条件,开始将市场拓展到内地。 据新华网报道,首批获得零售业《澳门服务提供者证明书》的是澳门服装零售知名企业彩虹集团名下的3家公司。彩虹集团总经理梁加祈表示,借助CEPA和零售企业进入内地市场门槛降低等有利条件,彩虹集团得以早日全面进入内地市场,公司在内地的发展前景可观。 特区政府经济局工作人员透露,截至8月11日,经济局已接获50份《澳门服务提供者证明书》申请,共发出134张证明书;收到82份要求享受零关税产品成分表的申请,已发出45张《零关税原产地证书》。《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于2004年1月1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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