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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对进口新闻纸反倾销进行期终复审

2003年7月2日

    
    华声报讯:中国商务部7月1日发布2003年第28号公告,决定自2003年7月1日起,对原产于加拿大、韩国、美国的进口新闻纸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
    
    此次期终复审调查涉及的进口产品新闻纸在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的进口税则号中列为48010000、48026110、480269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商务部将从即日起调查:终止原反倾销措施是否有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的继续或者再度发生,以决定是否取消原反倾销措施。
    
    本次期终复审调查通常应在一年之内结束,即于2004年6月30日之前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