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吸收外资是中国长期坚持不变的政策
2004年12月3日
华声报讯:据新华网报道,中国商务部部长薄熙来12月2日在北京表示,改革开放26年来,中国政府坚持积极合理有效地吸收外资的方针政策,促进了中国经济发展,积极吸收外资是中国长期坚持不变的政策。 薄熙来是在出席中日双方投资促进机构第13次联席会议上作上述表示的。他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一向将吸收外资作为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吸收外资水平不断提高,外资结构和质量不断优化。 截至今年10月底,在华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已超过25万家,中国实际吸收外资超过5500亿美元。全球最大的500家跨国公司中已有450家在华投资,其中30多家在中国设立了地区总部。 吸收外资对国民经济的促进作用明显增强。2003年,外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占中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近11%;工业增加值占全国总额的28%;出口额占全国出口额55%。外资企业中直接就业人员已超过2350万人,占全国非农业劳动人口约10%。薄熙来表示,中国经济发展迅速,为外商来华投资提供了更大发展空间。他说,今年中国进口额将超过5000亿美元。 他说,中国将努力保持吸收外资政策的稳定性与连续性,认真履行入世承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扩大鼓励外商投资的领域,吸引更多投资者将中国作为承接服务外包的优选地区,积极引导外商投资中国中西部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继续规范行政行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外商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谈到中日投资合作时,薄熙来表示,两国投资合作已取得可喜成果。截至今年10月底,日本对华投资项目达3.1万个,实际投入461亿美元。按实际投入金额排序,日本是中国吸收外资的第三大来源地。中日两国投资合作有很强互补性,潜力巨大。希望中日企业进一步加强合作,不断开拓两国投资合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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