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国大陆为台商投资提供政策支持
2004年9月23日
华声报讯:在刚刚结束的赣台经贸合作研讨会上,国务院台办常务副主任李炳才郑重承诺,祖国大陆将一如既往地鼓励台湾同胞投资,一如既往地为台湾同胞提供帮助和服务,一如既往地维护台商的一切正当利益。此言一出,立即赢得与会的800多位台湾工商、企业界人士的热烈掌声。自1983年第一家台资企业三德兴落户厦门至今,台商在祖国大陆的投资一直平稳发展。这不仅归功于两岸经贸界人士的共同努力,更得益于祖国大陆对台商投资持续而稳定的政策支持。 正是在这些政策的引导下,两岸经贸合作与交流不断深入发展。据新华社报道,截至今年7月底,大陆累计批准台资项目63000多个,实际利用台资386亿美元,台湾成为大陆除香港以外的第二大外资来源地;截至今年6月底,大陆从台累计进口3050亿美元,对台累计出口567亿美元,大陆成为台湾第一大出口地和最大的贸易顺差来源地,台湾则是大陆第二大进口市场。对于普通台商来说,他们对这些政策的感受更为真切。上海国福龙凤食品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在上海建成第一家工厂,10年之间企业规模翻了几番,位居大陆冷冻食品行业生产占有率第一。目前龙凤公司已经结束上市辅导期,即将择日上市。 公司董事长叶惠德说,正是依靠持续而稳定的政策,我们才敢于在大陆放手大干,我们的企业才得以飞速发展。祖国大陆对台商投资的政策是具有连贯性的。早在1988年7月,国务院就颁布了《关于鼓励台湾同胞投资的规定》;1994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1999年12月,国务院颁布了《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一个保护台商投资的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完善。 1995年1月30日,江泽民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指出:“不管发生什么情况,我们都将依法保护台湾同胞的一切正当权益。” 2003年底,国家主席胡锦涛在会见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会长时再次重申,只要是对台湾同胞来大陆投资经商、兴办实业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对两岸经济、科技和文化等领域的交流和合作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对两岸关系发展和祖国统一有利的事情,我们都会尽最大努力加以推动。 除了这些令人鼓舞的讲话,台商在祖国大陆也切实感受到一个公平、高效、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大陆认真履行加入世贸的承诺,大幅降低关税税率,逐步落实有关建筑、银行、服务、旅游、商业的对外开放;不断完善政务环境,取消了800多项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在刚刚结束的赣台经贸合作研讨会上,台商融资困难、宏观调控对台商投资的影响成为热点话题。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解释和表态,让台商们又吃下一颗“定心丸”。国家发改委综合司司长韩永文说,宏观调控不会损害绝大多数台商的利益,反而会促进企业的升级换代和资源的优化配置。今后一个时期内还将投入大量电力、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这些都将为解决台资企业的用电困难和正常发展提供保障。 针对台商融资困难的问题,李炳才明确表示,祖国大陆按照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以及台资企业的发展愿望,开放资本市场,全面鼓励台资企业在大陆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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