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财经资讯

 

中国将邀请外商投资矿业勘查开发

2004年11月18日

    
    华声报讯:在北京召开的中国矿业2004国际研讨会上,中国政府官员表示,要努力改善投资环境,鼓励外商投资中国矿业勘查开发,并就中国目前的有关政策作了详细阐述。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汪民说,国家支持矿产资源的商业性勘查开发,鼓励外商投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鼓励以合作的形式,进行石油、天然气的风险勘探与开发。他说,在西部地区,外商可对铜、铅、锌矿和铝矿,以及低品位、难选业金矿进行独资勘探、开采,中国鼓励以西部地区矿产资源集中区为重点,开展矿产资源的商业性勘查。
    
    汪民说,中国鼓励对硫、磷、钾等化学矿的开采及选矿,鼓励以合作的形式,进行低渗透油气藏(田)的开发,进行提高原油采收率的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进行物探、钻井、测井、井下作业等石油勘探开发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
    
    据新华网报道,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西部大开发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对在西部地区从事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实行减免税费的鼓励政策。汪民说,列入《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矿产勘探、开发、加工类项目,享受有关规定的优惠政策。
    
    汪民说,外商在中国固体矿产领域投资的潜力和作用,还远没有发挥出来。中国将认真借鉴国际矿业资本市场的经验,建立商业性矿产勘查开发的新机制,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矿业;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管理;继续认真履行加入世贸组织做出的相关承诺,保障外商矿业投资的国民待遇。
    
    这位官员表示,中国将加快落实《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勘查开采非油气矿产资源的若干意见》中的政策措施,明确外商设立勘查开发企业、投资、申请矿业权的路线图,明确办事程序、要求和办结时限,进一步明确鼓励外商投资勘查开采非油气矿产资源的切实可行的办法。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邓湛说,矿产勘探和开发领域吸收外商投资,其意义不仅在于引进国外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吸收跨国资本以扩大矿业投资规模,更为重要的意义在于,外商投资矿产勘探和开采,有助于加速中国地下矿产资源迅速转化为生产力,推动中国矿业体制改革。他表示,商务部将继续支持外国投资者参与中国矿产资源的勘探和开发,加快吸收外商投资矿产领域的立法步伐,通过立法促进矿业吸收外商投资,力争使外商投资中国矿业尽快迈上新的台阶。
    
    新闻背景:中国矿产领域的外商投资
    
    近年来,中国矿产领域的外商投资不断增长,但是和其他行业相比,中国矿产领域吸收外资的规模和水平相对较低,远远满足不了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
    
    2003年中国矿产采掘业吸引外资项目数为211个,比2002年增长了28.66%,合同外资金额为6.56亿美元,比2002年增长了72.14%,但实际外资金额3.36亿美元,比2002年下降了42.11%。上述三项在全国外商投资项目数、合同外资、实际外资中所占的比重分别仅为0.51%、0.57%和0.63%。
    
    近年来,不少国际矿业机构来华投资矿业。2003年有效的涉外勘查许可证108件,采矿许可证332件,外商地质勘查投入14.5亿元,以海域石油、煤层气、金矿和铅矿、膨润土的勘查为主。
    
    2003年,中国油气勘查对外合作成效显著。加拿大TVI太平洋有限公司在湖南省常宁市成立首家外商独立勘查公司,云南博卡、贵州烂泥沟金矿等一些外商投资勘查项目,也取得较好的找矿成果。港澳台商地质勘查投资也有新的进展,主要投资于非金属建材矿产。但是,外资在中国地质勘探总投资中的比重仍然较小。2003年中国地质勘查总投资达到260亿元,其中,包括外资在内的各类社会资金投入,已占93.8%,商业性矿产勘查投资日趋活跃。在总投资中,全国油气地质勘查投入达227.5亿元,同比增长20.55%。其中,外商投资仅占5.9%,国内企业和中央财政拨款分别占93.4%和0.6%。全国非油气地质勘查投入32.2亿元,政府预算拨款和社会投入分别占47.5%和52.5%。
    
    中国政府对外商投资矿产勘探、开采持鼓励态度。国土资源部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勘查开采非油气矿产资源的若干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制定的《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等,都在鼓励外商进行矿产勘查开发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