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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灼基: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

2004年3月10日

    
    全国政协委员萧灼基在3月9日下午举行的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上说,应提高低收入者收入,逐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
    
    萧灼基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乡居民收入大幅提高。1978年至2003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均大幅增长的同时,收入差距也有所扩大。2002年中国的基尼系数已超过0.4的国际警戒线。中国城镇居民拥有的金融资产中,占城镇居民20%的富有居民占到66%,而20%低收入居民只占1.3%,相差50倍以上。
    
    萧灼基说,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既有分配制度改革、资源拥有、市场机遇、个人素质和社会贡献不同等正常合理的原因,也有一些是通过掠夺性、腐败性、欺诈性、垄断性等不合理甚至非法收入形成的因素。缩小收入差距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能通过降低高收入者的收入水平来实现。萧灼基说,当前缩小收入差距的关键是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
    
    萧灼基建议,首先,应加大农业投入,提高农民增收幅度,包括实施最严格的保护耕地制度,坚决制止乱占滥用耕地的现象,逐步取消农业税。其次,增加就业岗位,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和灵活的就业方式,多渠道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发展职业教育。
    
    萧灼基还建议,扩大社会保障范围,提高社会保障标准;改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提高农民扶贫标准,适当扩大扶贫范围;提高城镇低保标准,扩大低保对象;关爱特殊低收入人群,征收特种消费税,充实低保和扶贫资金等。(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