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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青年”的日常生活
2001年5月17日

/ 邓梅芳 流浪青年价值观: “找工作不适合我这种人,每天程式化的上下班会失去很多自由,我不能让原本就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被为数不多的钱买走!”
1992年,20岁的於新源从中国西北的新疆伊犁走出来,开始了浪迹天涯的日子。 他目前的正式职业是--在保利大厦那个没有电梯的地铁入口处唱歌,与平常人对“搞艺术”人的想象一致,於新源留着齐肩的长发;与人们对“流浪汉”的印象不一样,他穿的牛仔裤和方格衬衣都非常干净,只有略带枯黄的头发能让人联想到大西北广阔的沙漠。 “只要唱歌,我就快乐!” 近来,每星期周五、周六两晚,於新源和搭档布兵在位於朝阳公园内的月光酒吧唱歌,每晚可以挣100元钱。前一段时间,他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酒吧,因为酒吧大多是夜里9点以后才上人,起码要唱到11点多。酒吧又不提供住处,一晚上辛苦挣的钱不能全搭在路费里。 於新源说,象他这种流浪的地下歌手,经常在北京地铁唱歌的只有六、七个人,还有歌手在酒吧里唱,另有一些人唱夜总会。相比较而言,於新源还是喜欢去地铁唱歌。去年6月份,他第一次去地铁唱歌时,头也不敢抬,那天只赚了6块钱,但现在他已经很坦然地唱,坦然地面对路人的目光。当看到面前走过一对情侣,他深情的歌声也缓缓而起,渐渐地感受到自由自在,陶醉在自己的歌声里。他说,“我每天赚的都是知音的钱”。 於新源不喜欢夜总会,他说那里是一个浮华的、甚至带着某种腐朽气息的地方,与他纯朴的音乐风格互不相容。夜总会收入虽然高,但必须听老板的,没有自由。夜总会的歌手也有很多苦恼。前一段在报纸上炒作的女歌星被杀的新闻,那个女歌星就是在夜总会里出名的。 “我要从南走到北” 我要从南走到北 /又要从白走到黑/ 我有着双腿和双脚/ 游着千山和万水/ 我不想留在一个地方 /也不想有人跟随 / 总有一天我要远走高飞...... 崔健的这首《假行僧》,想必是在写一个执着的流浪汉,於新源就是一个流浪的人。 他祖籍江苏,父母1960年支边去了新疆建设兵团,被称为“兵团第二代战士”。於新源认为,家庭的背景再加上改革开放的年代,即使不做音乐,他命中注定也要流浪。 1992年去西安读书,更象是为了音乐的一次离家出走,对於大西北人来说,西安是进入广阔中原的第一要塞。事实上,於新源正经拿到了西安理工大学财会专业和西北大学新闻系的文凭,可这两张纸在他的生活中没派上什么用场。 1995年12月,於新源的流浪之旅开始:从上海出发,沿着杭州-绍兴-宁波-普陀山一线游走,其中最令他难忘的是:在嘉兴当地人称为鸳鸯湖的南湖湖畔,他们曾在温暖的天气里,对着湖边举行婚礼的人群大声唱《花房姑娘》和《太阳最红,毛主度最亲》。 1997年,於新源和朋友张宏背着琴,兜里只揣了几百元钱,从西安出发向云南挺进。一上火车,他们就开始唱歌,几乎是一路唱到云南。到丽江之后,已身无分文,就在纳西古乐的演奏大厅,借了纸笔,写了个横幅:来自古城西安的歌手,希望得到您的资助,然后把横幅往脚下一踩,开始卖力地弹唱。 随后,他们又去了云南洱海、沧山,出了云南北上西行,在攀枝花和成都的街头弹唱卖艺,一路上的住宿与生活开支,都靠他们的一把琴和一副嗓子。在攀枝花全国各地流浪歌手云集的一条街上,他们打出的牌子是“以下是我们自己写的歌,不感动你不要钱。” 回家还是接着走? 於新源说他经常给伊犁的家里通电话,父母每次打电话都问他:找到工作没有,失业没有,他一律回答“找到了稳定的工作”,其实到北京有七八个月时间了,他从来都没有去找过父母认同的那种“工作”,家里人根本不知道他正在北京的地铁里唱歌。 因为新疆人在北京的声誉不好,刚到北京时,都找不到旅社可住。在地铁唱歌时,又要经常与警察打交道。如果遇到年轻的警察,他会一声不响地收起琴离开,遇到年纪大的往往没有那么幸运。被带回派出所,一般会被关三四个小时,然后再罚款10元,运气好时他的歌在派出所也有听众,这样就可以被“放上一马”。可运气不好的时候也挺惨,去年12月底,他在安定门唱歌时,被地铁站的工作人员打了,耳膜穿孔,听力至今都没有完全恢复。 在“地下歌手”的圈子里,骗与被骗常常发生,所谓的朋友,所谓的音乐制作人,为了几十元钱都可能行骗。初到北京,於新源按照一则歌手招聘广告的要求,交了40元钱的报名费,就没有了下文。过了一段时间才知道那家天华影视有限公司已经倒闭了。 说不清楚北京为什么会吸引他,他心里也明白,北京的流浪歌手旧的去了,新的又来,成名的寥寥无几。 在中国人的观念里,流浪不是件好事。年纪大一些的妇女常问他:为什么走上这条路,为什么不找一个工作去做?於新源却感觉挺好地咀嚼那些自由行走的日子--在伊犁的公交车上,只要有人一弹起琴,男女老少都会跟着唱起来。 当然,在昆明、大理、苏杭、上海,他没再遭遇这种氛围,如果在北京的公交车上边弹边唱,别人也一定会以为他神经有毛病,但他觉得社会现在已经够多元了,本世纪末,国家也许能给他们这群人一个合适的社会地位。 烟灰缸里没有玫瑰 有一天晚上收工时,於新源听到身后有掌声,一名男士看着他琴袋里为数不多的钱问他:“你快乐吗?”当他不唱歌时,租来的屋子里确实很冷,有时还没饭吃,但是,“只要我一唱歌,就快乐了。” 他曾给一个台湾人唱罗大佑的歌,《你的样子》和《闪亮的日子》,那台湾人竟然专门给他买回了茶叶蛋。他也常常会收到一些学生给他的信、漂亮的羽毛和矿泉水,这让他不解:我又不是明星,为什么还有人找我签名? 前几天,有一家报社的实习记者只见了於新源和另外两个朋友一次,就撰写了一篇叫做《快乐三人行》的文章,他和布兵看后笑了一路,故事全是编的,那篇文章上写着:他们是为了自己痛快而在地铁里唱歌。 那位多才多艺的记者还“替他们写了”一首歌,叫做《烟灰缸里的玫瑰》:烟灰缸里没有灰/有一朵红玫瑰/一点一点在枯萎/我的心在下坠...... 於新源皱着眉头说:,我根本不知道自己还写过一首这样的歌,烟灰缸是弹烟灰的地方,怎么能把玫瑰放在里面,简直是笑话! 於新源的精神偶像是西北歌王王洛宾,因为王洛宾不计较名利得失,真正热爱生活,这是他的支柱。 目前北京市面上的“地下歌手”,大都自称“朋克”,於新源说自己的风格介於主流和朋克之间,不反叛社会,也不想发泄,只是用心写,用灵魂唱,只是希望大家从他身边走过时,有个好心情。 他希望保持自己的风格,也希望得到大众的认同。但在这个商品社会中,究竟怎样才算认同,名和利在认同中的作用,他自己也想不清楚。毕竟这个时代已与歌王的时代不能相提并论。 地铁里阴暗潮湿的环境,让他患上了“职业病”——腰、腿痛。回家的想法也开始产生,“如果我唱到35岁以后没有什么发展,就不唱了。回新疆,找一份合适的工作,终究要给父母一个交待。” 现在,於新源正和其他歌手凑钱,想出一盘盒带。据说,在市面上,歌手要分三六九等,有出盒带小样的,有做拼盘(几个乐队或歌手合出一盘带)的,有录专辑的,就象在酒吧歌厅里一样,价位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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