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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专打拆迁官司的律师

2001年5月17日

                                                / 俞真
    
     在北京大格巷胡同5号的四合院,一家三代住着里80多岁的老太太张婉贞,21间房里有1/3出租了,这是他们主要的生活来源。北京的档案机构,还保存着当年买房置地的契约。 然而,因某房地产开发项目,张老太一家失去了他们的房产。新的住房没有产权,原来290多平米的院子,也只得到2万元补偿。老太太愤而起诉。北京市一次公开审理了这类土地使用权转让补偿案。为张老太辨护的,是方扬。
    

     张老太的委托代理人方扬以“专打这类案子”著称,北京市现已立案的四、五百起私房拆迁案几乎都是他在出谋画策,有代表性的案子他则出庭代理。令人关注的是,至今这数百起案件无一胜诉。作为一名律师,是什么原因使得他在屡打屡输的情况下依然“屡输屡打”?带着这个疑问,记者去采访方扬。
     

                             同是拆迁户
    
     三环路附近的一个住宅小区,外表看上去还不错的塔楼,因管理落后,里面却陈旧、破败。乘着“哐、哐”作响的电梯,穿过漆黑的走廊,终于找到了方扬的家。客厅里摆着一张转角沙发、一台电视,凌乱地挂放着一些衣物,处处透出一种单身汉般的漫不经心。“这是我们家的周转房”,我们的话题就从这间房开始。
     原来,4年前,方扬家也遭受了同样的拆迁。
     方扬一家三代原居住在复兴门附近一个200平米左右的四合院内。1994年底,一纸拆迁公告彻底打乱了他的生活。
     起因是,北京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看中了这片地方,于是,以“危房改造”为名的拆迁开始了。原来的住户大部分在事先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迁往丰台,方扬家则因为其父是一位电影界知名人士,加上有亲属在台湾,而受到特别照顾,所安置的四套房子中,有两套在三环路附近,其中一套就是他现在的家。“原来和睦相处的三代人被迫分开,家里人的工作、上学全受到影响,那么大的家产只得到2万元补偿,现在住的房子我们没有产权,每月还得向赶我们走的开发商交房租”,方扬觉得怎么也咽不下这口气。
    

                             打起了北京第一起拆迁官司
    
     1995年初,正当方扬为拆迁之事遍寻有关法律书籍和文件时,他遇到了骆淇春。骆是北京冷冻机厂总质量师,同样因为对即将遭受的拆迁感到不平,钻研起了有关法律。功夫不负有心人,他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明确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也就是说,房地产开发商应该对私房主依法自然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和作价,可是直到现在,北京市的房地产开发,均以‘土地国有,政府什么时候想收回就能无偿收回’为理由,只对老百姓的房子作价,避而不谈土地使用权。然而,根据我国的民法,房地产开发拆迁属民事活动,开发商根本不能代表政府”。骆淇春这位倔汉子自从明白了这一点,便理直气壮地和房地产开发商较量了起来。他家近200平米的院子则成了一个“普法中心”。
     方扬和骆淇春一见如故,很快成了“普法中心”的核心成员。在与骆淇春商讨之
    后,方扬起草了一份诉状,状告其房产所在地西城区房地局所作的有关拆迁裁决违法,从而打起了北京市第一起拆迁官司。“当时我的信心特别大,因为觉得对方是违法的,我肯定能告倒他”,方扬说:“没想到一审败诉,那时受到的打击非常大,因为在审判过程中,我意识到这其中不讲法的不仅是房地产开发商,也不仅是西城区房地局。”冷静地思考了之后,方扬接着上诉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这期间,拆迁户中认识到应该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人越来越多。用方扬的话说,“大家是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文笔好的就帮忙修改诉状,有复印机的帮大家复印,有车的就帮忙送,几百个拆迁户自发形成了一个松散的上诉团体。
     对方扬来说,二审败诉似乎早在意料之中。这更加坚定了他将官司打下去的决心。“为了打赢这场官司,我走访了建设部、国务院法制局、人大法律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房地局等多家单位,也拜访了北京大学、北京政法大学的有关教授”,方扬说:“许多正义的法律工作者给了我很大的支持,他们鼓励我将官司打下去,说只要‘依法治国’的方针不变,总有一天会有结果。”
    

                             不怕败诉
    
     在打官司的过程中,方扬逐渐意识到,所有案件的焦点在于,北京市的行政主管部门本身在回避私房主土地使用权这一问题。而要促使他们正视这一问题,只有通过法律的途径。“败诉我们不怕,我们相信,只要将官司打到底,使这一类的案件积累成为一个再也无法回避的社会问题,那也就到了案件快解决的时候了”,方扬对此信心十足。
     自1995年起,三年内,北京的拆迁案,从零星的几起增至四、五百起。可以说,这与方扬、骆淇春是分不开的。拆迁前,方扬在中国社会福利教科文中心的基金部工作,除了出差,每天上下班时间很有规律,厨艺不错的他几乎每晚都会回家给家人作饭。而拆迁后,早出晚归、整天不在家吃饭成了常事。有时,回到家快休息时,没准就有人来电话咨询有关的案件。骆淇春家被拆迁后,搬到了一间临时搭起的平房。一个6平米的小厅象以前200平米的院子一样,来来往往着数以百计的拆迁户。
     因为开销大增而经济来源不够,1995年方扬买了一辆出租车,一方面为了办事方便,另一方面也为了能捎带着赚点钱。没想到,一年后,这段经历使方扬成了一位出租车纠纷案的代理能手。而1994年的那场拆迁,则使方扬走上了职业律师的道路。“接手敏感的案子一多,便会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压力”,方扬说:“这次公开审理的案子我没有以我所在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名义去接,可事务所仍受到了不少压力,前几天头儿还劝我处理完这个案子后就别再接类似的案子。”在代理最近这起公开审理的案子时,方扬接到了两个匿名电话,让他别管太多。对此,方扬说:“我一点儿都不担心,因为我做的事情是法律允许的。目前,咱们的法制建设虽说还是一个小孩,走起路来有点摇摇晃晃,但不管怎样,他会一直朝前走,我坚信这一点”。
     谈起几年前其乐融融的家庭生活,方扬决然的表情变得柔和了。“我相信,在2000年之前,北京市所有的拆迁案会有一个了结”。他的眼中充满了憧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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