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构
执政党机关 中国共产党是当代中国的执政党。中国共产党设有中央组织和地方各级组织。中共中央,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党的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代行其职权。政治局和政治局常委会均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军事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是最高国家军事机关,负责领导全国武装力量。中央军事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中央军事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可以连选连任。 国家主席 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的决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发布戒严令,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国家权力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每届均任期5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立法权、决定权、监督权和选举任免权。 国家行政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行政机关由中央人民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成。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国家审判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国家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 国家检察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国家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 人民政协机关 人民政协机关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也是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社会各界的参政议政机构。 社会团体机关 社会团体是当代中国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华妇女联合会等社会团体虽然是非政府性的组织,但在很大程度上行使着部分政府职能。一些社会团体的工作任务、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由中央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直接确定,实行全额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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