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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事业

    
    1992年中共十四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关于教育发展和改革的重大决策,明确提出,必须把经济建设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真正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努力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水平。1993年,党中央和国务院发布了到本世纪末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1994年,召开了全国教育工作会议,进一步动员全党全社会认真实施《纲要》;1995年在全国科学大会提出了科教兴国的发展战略;1996年,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过程中,提出了中长期教育发展目标的总体思路。1997年,中共十五大报告又明确提出,发展教育和科学,是文化建设的基础工程。培养同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数以亿计高素质的劳动者和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发挥我国巨大人力资源的优势,关系到21世纪社会主义事业的大局。并就跨世纪中国教育的发展的改造进行了具体的部署。
    
    中国教育事业在近几年有了较大发展:
    
    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工作正在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 到本世纪末,全国85%的人口所在地区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这是90年代教育发展的重中之重。1997年,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8.9%,初中阶段(12-14周岁人口)毛入学率达到87.1%。全国92%以上的人口地区普及了小学教育,65%以上的人口地区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1995-2000年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已经启动,中央政府专款加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共达100亿元以上,用于支持贫困地区普及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较快,高中阶段教育在持续增长中调整了结构。 
    
    中等职业教育在校学生数占高中阶段在校学生总数的比例,1992年的46.7%上升到1997年的56%以上,总规模从1996年起连续两年超过1000万人,基本上改变了高中阶段教育结构单一的状况。1997年普通高中在校生达到850万人,整个高中阶段(15-17周岁人口)入学率从1990年的26%上升到40.6%。
    
    扫盲工作和成人教育成绩显著 
    
    1990-1997年,全国平均每年扫除文盲400万人以上,成人文盲率从22%下降到16%以下,同期青壮年文盲率从10%下降到6%以下。在成人教育方面,1996年全国成人学校共65.8万所,在校生7008万人,1990-1997年间,近2亿职工和3亿多农民接受了各种形式的岗位培训和文化、技术教育。全国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人数累计2000多万,其中500多万人取得一门以上单科合格证书,近百万人获得专科毕业证书,3万多人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高等教育总体规模扩展很快,结构有所改善 
    
    1997年普通高校1020所,成人高校1107所,共有本科、专科在校生589.8万人,比1990年增长58.2%;在校研究生总数达17.6万人,比1990年增长89%。每10万人口中有大学生482人,18-21岁人口入大学毛入率学达到7.6%,初步形成了多种层次、多种形式、学科门类基本齐全的高等教育体系。
    
    高等学校的科研工作发展很快,已成为我国科技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全国高等学校拥有研究和发展机构1596年,自然科学研究机构1800个。据1996年统计,高等学校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101个、国家工程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7个,开展科技研究课题50万余项,科技成果转化创造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高等学校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863高技术计划专项以及重大高科技攻关经费数分别占全国总数的67%、49%和14%。
    
    占中国人口9%的55个少数民族的教育得到迅速发展
    
    1997年,各级各类普通学校中少数民族在校学生近1800万人。各级政府正在逐步增加少数民族教育经费,对有特殊困难的少数民族地区采取倾斜政策和措施。民族教育为加速中国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
    
    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稳步发展 
    
    在学前教育方面,1997年全国有幼儿18.3万所,在园幼儿(包括学前班)2519万人,幼儿毛入园率达到40%以上。全国共有特殊教育学校1440所,达到在校生34万人的总规模。除了设立特殊教育学校外,凡能适应正常学习的残疾少年儿童,都可进入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多种形式的特殊教育正在不断扩大。
    
    教育的国际合作与交流不断扩大 
    
    1992-1996年,中国向103个国家和地区派出各类留学人员9.8万人,全面实行国家公费出国留学制度改革后,每年国家公派留学归国人员数已超过当年派出数;学成归国的留学人员达2.4万余人,为国家的科技进步和经济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接收152个国家来华留学人员13.7万人,向60多个国家派遣了近千名汉语教师,从40多个国家和地区聘请了5.8万余名外籍教师、专家学者来华任教或短期讲学。
    
    加强教育法制建设,进入依法治教阶段
    
    80年代,中国颁布了《学位条例》和《义务教育法》;进入90年代以来,《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职业教育法》相继颁布,近期还要审议《高等教育法》,到本世纪末将初步建立起全国性和地方性教育法律、法规相互配套的体系框架。目前,各级人大和政协的教育法执法监督检查制度以来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已经基本健全,开始逐步进入依法治教的阶段。
    
    师范教育和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通过正规师范学校教育和各种在职培训,全国小学和初中教师的学历合格率显著提高,分别从1992年的82.7%和55.6%上升到1997年的93.1%和84.8%。目前,依照《教师法》,全国各地正在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推行百万校长培训计划,进一步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同时,依法实行教师比照国家公务员工资待遇的制度;启动安居工程,落实教职工住房优先和优惠政策,健全教师内部奖励机制,为稳定教师队伍创造了很好的条件。
    
    近年来,中国宏观教育改革的进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各地正在逐步形成政府办学为主与社会各界参与办学相结合的办学新体制。义务教育主要由政府来办,同时鼓励其他社会力量按照国家法律办学,积极引导社会力量面向劳动力和人才市场需要兴办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
    
    2、在国家宏观指导下,进一步完善了基础教育主要由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体制,加快普及义务教育的进程。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取得较大进展,已有600多所高等学校实行中央部门与地方政府共建共管、合并、划转地方管理,大型企业和科研机构参与办学或以多种形式联合办学。
    
    3、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缴费和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改变了多年来由国家包学费、包分配的局面。1997年,已经全面实行缴费上学制度的改革,国家配套实行专项或定向奖学金和贷学金,并对家庭困难的学生实行学费减、缓、免政策。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在国家政策指导下,从一定范围的供需见面、双向选择到逐步建立人才市场,实现毕业生自主择业。
    
    4、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改革正在进行。各级政府依据《教育法》,为使政府教育财政拨款逐年增长并高于同年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作出了很大的努力,同时,对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制度和方式进行了改革,包括征收教育税费、收取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发展校办产业,以及鼓励社会捐资、集资和设立教育基金等。
    
    5、中国教育教学改革的根本目的在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目前,各地区正在大力推行中小学素质教育的综合改革;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方面,正在制订并实施《面向21世纪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计划》。
    
    6、地方政府对当地经济、科技和教育发展进行统筹规划,在城区积极进行社区教育试点,探索现代企业教育制度和城市教育管理新体制;同时,积极实施农业、科技和教育相结合的燎原计划,促进了农村地区普通教育、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