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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呼吁发掘利用植物新基因
2005年2月4日
华声报讯:过去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中,技术发明可以申请专利,科学发现一般是不受专利保护的。然而近年来,按照美国、日本以及欧盟国家对WTO《关于贸易方面的知识产权协定》的解释,可以通过对某个基因进行标记或克隆而获得专利权或知识产权。于是,中国农民种植培育的作物品种,因为基因被外国人克隆,专利在人家手里,最后还要向国外交专利使用费。 据人民网报道,针对种质资源收集和种质资源分子评价成为各国争夺基因专利焦点的严峻形势,出席全国植物种质资源研究与利用学术研讨会的专家们日前提出:应该把围绕国家重大需求发掘和利用新基因作为种质资源研究的重要方向,抢占农业科技制高点。 作物种质资源是农业科学原始创新、作物育种及生物技术产业的物质基础,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中国政府高度重视作物种质资源的收集、保护、研究和利用,自20世纪50年代中期以来,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科技部、农业部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开展了全国性的作物种质资源考察收集,目前已保存作物种质资源38万份,并建立了包括长期库、复份库、10个中期库、32个多年生作物种质圃、27个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点等比较完善的保护体系,长期保存资源数量位居世界首位。 中国还先后建设了中国农作物基因资源与基因改良重大科学工程、国家农作物种质保存中心及一批国家级和部级从事种质资源相关研究的重点实验室,对目前中国保存的38万份作物种质资源进行了主要农艺性状的评价研究,其中168份直接用于生产,累计种植面积5.52亿亩,新增利润203.55亿元。另有386份作为亲本育成新品种427个,累计推广33.54亿亩,新增产值1647.63亿元。 专家指出,目前一些发达国家通过收集他国种质资源,实施基因专利,依托跨国公司垄断国际种子市场,对其他国家的社会经济安全产生不利影响。美国自1997年以来,派专业考察队赴世界各地收集种质资源近200次,目前已拥有各类作物种质资源45万份,成为世界作物种质资源第一大国。同时,美国政府还成立了国家生物资源调查局(NBS),负责收集保存世界各地的生物资源。日本政府则通过向有关国际研究机构提供资金,或者与资源丰富的国家开展合作研究,有针对性地收集研究别国的种质资源。 按照有关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的国际公约以及知识产权法规,各国对其拥有的作物种质资源虽然具有主权,但没有知识产权,种质资源拥有国并不能从利用国获得任何利益。上世纪90年代初期,赤霉病每年给美国小麦产业造成高达20亿美元的经济损失。后来,美国利用中国的“苏麦3号”等种质资源基本解决了小麦赤霉病所造成的危害,并从中克隆出抗赤霉病基因,但中国并未从中获益。 为此,专家建议,按照“广泛收集、妥善保存、深入研究、积极创新、高效利用、共享服务、主权保护”的指导方针,在抢救性收集国内和全面收集国外种质资源以及完善表型鉴定评价的基础上,综合集成多种前沿学科的理论和技术,解决作物种质资源发展中的若干重大基础问题,发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功能基因,将种质资源优势转变为基因资源优势,使中国在世界“基因大战”中处于有利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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