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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中国血吸虫病口服预防药和丝虫病防治国际领先

    
    口服预防血吸虫病重大突破在发现原为中国抗疟药一类新药的青蒿琥酯和蒿甲醚有杀灭血吸虫童虫作用的基础上,经动物实验、杀虫机理、临床实验和推广应用的系列研究,证实以青蒿琥酯或蒿甲醚6mg/kg剂量间隔7-15天服药一次,脱离疫水后再服药一次的方案,人群保护率达60%-100%。在1998年的罕见洪灾中,湖北、江西、湖南和安徽4省有近15万参加抗洪的部队官兵、机关干部及水上作业人员服用青蒿琥酯或蒿甲醚防病,经追踪检查,无一例急性血吸虫病发生。该预防血吸虫病方案具有高效、安全及简便易行的特点,远远超越了传统的涂肤防护及其他防护方法,实现了血吸虫病口服预防药物的突破,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和间接经济效益。据与瑞士热带病研究所合作和在世界卫生组织支持下的研究结果表明,蒿甲醚对国外的曼氏、埃及血吸虫病亦有良好的预防作用,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阻断淋巴丝虫病传播的策略和技术措施的研究居世界前列淋巴丝虫病(简称丝虫病)是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第二大致残病因。中国原是全球淋巴丝虫病流行最严重的3个国家之一。该病广泛分布于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864个县、市,防治前感染人数达3099.4万。“九五”期间在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协作完成的"中国阻断淋巴丝虫病传播的策略和技术措施的研究"获得了一系列国际领先的创新性研究成果,从理论和实践上促进了中国和全球消灭淋巴丝虫病工作的开展。该项研究确立了以消灭传染源为主导的防治策略;制定了安全、易行、效果好的乙胺嗪药盐普服防治的方案;揭示了防治后期的传播规律,提出阻断丝虫病传播指征;建立了纵、横向相结合的主动监测系统;提出了淋巴丝虫病可被消灭的依据,并制定了基本消灭和消灭的标准,作为分阶段达到阻断传播和消灭丝虫病的目标。经在全国共16个流行省(自治区、直辖市)推广应用,已取得了于1994年实现全国基本消灭丝虫病,并迄2000年底已有90.9%的原流行县、市进一步达到消灭丝虫病标准的重大成就,成为严重流行该病的发展中国家实现消灭丝虫病的范例。1997年第五十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全球消灭淋巴丝虫病决议以来,上述系列科技成果已被世界卫生组织有关文件、技术方案借鉴和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