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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将实施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

2003年3月21日

    
    文化部决定在“十五”期间实施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力争用五年时间推出50部左右具有强烈时代精神和艺术魅力,能够代表这个伟大时代的优秀舞台艺术作品,其中新创作的作品至少要在15部以上。
    
    据介绍,这一工程的基本思路是,以新剧目创作为主,坚持不懈地抓好一批具有时代精神的优秀作品,并精选改革开放以来涌现的具有一定影响和潜力的艺术作品进行加工修改。首先是抓好剧本创作,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集剧本,使精品工程成为全社会共同关心的一项工作。确定剧本后,在全国选择优秀艺术表演团体承担创作演出任务,实行项目申报和招标制度。据了解,这项工程的实施将面向全社会,鼓励所有艺术表演团体积极参与。充分依靠优秀的艺术表演团体,确定一批有实力的院团作为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的创作演出基地。工程项目按照滚动筛选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前期列入项目后进行排演,经过优胜劣汰后使一批优秀剧目成为精品。
    
    为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文化部将组建“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领导小组”和“专家委员会”,并设立专项资助资金。通过专家委员会每年在全国范围内确定10台左右的剧目作为精品工程项目,进行资助性投入和重点指导。对于入选剧目进行宏观调控,对一些重点创作作品,文化部将直接协调和组织创作;对于有些题材的作品将采取地方院团与中直院团联合创作演出、文化部与地方文化厅局共同实施的方式。舞台艺术精品工程作品推出后,将采取一系列市场营销策略,组织优秀剧目展演,可安排在新建的国家大剧院进行轮换上演,并推向国际演出市场。
    
    据了解,这一工程将发动艺术表演团体和艺术家,创作、改编、移植一批优秀舞台艺术新剧目;同时挑选一批改革开放以来具有较大影响、基础较好、尚有潜力的舞台艺术作品,进一步修改、加工、提高,使之成为能够常演不衰的保留剧目。此外还将向社会征集优秀剧本和音乐总谱,经专家论证后确定一批基础较好的剧本委托艺术院团演出。
    
    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剧目选拔程序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及文化部直属艺术表演团体等相关部门申报推荐,再经专家委员会评审,遴选出30台左右的剧目作为初选项目,进行前期资助。待加工修改和接受市场检验后,再评选确定10台剧目作为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入选剧目,国家再进行重点投入。
    
    入选剧目将作为国家大剧院开业首批展演的备选剧目,并在全国各地进行演出,每年国庆前后举办全国精品剧目展演活动,同时还将积极推向国际市场。(新华网2002-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