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试点工作会议在山西太原召开
为了进一步贯彻全国基层文化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文化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通知》要求,文化部于7月3日至5日在山西太原召开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试点工作会议。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的领导和省分中心的负责人、文化部、财政部有关司局的领导、共享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国家中心的领导以及新闻记者等近100人参加了会议。 大会开幕式由文化部社图司司长陈琪林主持;山西省文化厅厅长成葆德致辞;文化部社图司副司长周小璞介绍共享工程总体方案;“共享工程”国家中心副主任王芬林介绍技术方案和实验系统演示;随后山西省、福建省、浙江省、四川省代表介绍了本省共享工程试点工作的情况。最后,中广电信有限公司和中国教育电视台介绍了卫星传输技术解决方案。会议下发了《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管理暂行办法》、《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第一阶段实施方案》三个文件和《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第一阶段资源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会议考察了山西省图书馆、太原市图书馆、太原市迎泽社区文化中心、汾阳市图书馆、栗家庄文化站和灵石县图书馆的“共享工程”试点建设和服务情况。 会议围绕共享工程的实施工作进行了讨论。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参加这次会议收获很大,开阔了思路,进一步明确了实施“共享工程”的意义。同时提出:各省的共享工程初始阶段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要大力宣传工程的意义,在工程启动时就要考虑持续发展问题,争取更多的理解和支持;加强与工商、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的联系;重点支持西部地区,考虑少数民族信息资源建设;专业人员的培训是重要环节,希望国家中心能加强人员培训工作等。 大会闭幕式上,文化部部长孙家正发表重要讲话。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做会议总结,就共享工程的认识问题、规划问题、资源问题、技术问题、经费问题、队伍问题、协调问题、领导和管理问题发表意见。 最后,国家中心常务副主任富平与山西省、福建省、湖北省、四川省、陕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分中心的负责人签订了试点工作实施协议。(共享工程国家中心2002-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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