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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和中国传统文化观念(二)
二、从汉字看古人的伦理观念 在封建社会,中国人的伦理观念主要是三纲五常。“三纲”简单说,就是大臣要按照君王的意志办事;子女要按照父亲的意志办事;妻子要按照丈夫的意志办事。“五常”就是每个人要做到仁、义、礼、智、信。人们在造字和讲解字义时,也常常把这种伦理观念加进去。 1、君、臣、民 “君”的古字上面是两只相对的手,双臂内侧是个“口”,像个正面坐着处理政务的君王。“臣”的古字像个面向左边趴在地上行匍匐礼的大臣。“民”的古字像个面向左的男人与女人的结合体。到了汉朝,君王的正面坐形改成了面向左的侧面形,就是现在的“君”字。臣和民应该面向君王,表示服从和恭敬,所以面向左改为面向右,成了现在的“臣”和“民”。 2、无子不孝 “孝”字的上边是个“老字头”,下边是“子”,是小孩搀扶着老人的形象。孝就是尽心奉养父母,照顾父母的意思。汉朝以后的统治者大都提倡孝道,对不孝的子女要定罪判刑。不孝的罪行中,最严重的是没有后代,没有子女的人被看成大不孝。维护这种观念的人就把“孝”字中的子解释成男孩子,说没有男孩子的人就是不孝。 “好”字左边是“女”,右边是“子”,意思也是多生孩子就好。这种生育观念到了现在还有影响。 3、带“女”字的贬义字 在强调男子重要的同时,是贬低妇女的作用。“女”的古字像个双手交叉在胸前(也有的像双手被绑在身后)跪在地上的女人。这说明商朝时妇女就处于被统治的地位了。社会不但歧视妇女,而且还把许多坏人坏事和妇女联系在一起。人们在造一个字时,如果是贬义,就把“女”字加进去。比如奴隶的“奴”、奴颜婢膝的“婢”、贪婪的“婪”、佞臣的“佞”、奸人的“奸”、妨碍的“妨”以及“娼妓”、“嫉妒”、“妖媚”等等。 女子应该呆在家里,这样才平安,所以“安”上为宀(房子的符号),下为女。如果走出家门就会引起麻烦。两个女人在一起会成为“奻(sòng)”,意思是争论、争吵;三个女人在一起就会成为“姦(jiān,简化字同‘奸’)”,意为邪恶、奸诈。因此对女人要严加管束。“妥”字上为“手(爪)”,下为“女”,意思是管束住女子才能安妥。 压迫歧视妇女,反对妇女走出家门走向社会的观念到了20世纪才开始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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