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说“此致”

    
    北京师范大学汉语文化学院董明
    2002年5月15日出版的第五期《华文教学通讯》(总第79期)第四版,载有短文《“此致”是什么意思》。该文就人们写信时,常在末尾写“此致”,另起一行“敬礼”,后面用感叹号,已经成为了一种格式的情况,发表意见说:
    “敬礼”好懂,“此致”是什么意思?原来“此”者不是指后面的敬礼,而是指前面信中所写的内容。“此”字的作用在于概指前文,了结全篇。“致”者,尽也,含有毫无保留地给予或呈献之意。“此致”二字连用,意思是“上面的话都说与你了”。它是一封信的煞尾,而不是“敬礼”的动词,两者之间不存在动宾关系。因此,“此致”后面不应该不加标点,而应该用逗号断开。
    首先应该肯定,该文的意见是正确的。在现代书信里,“此致”的确有作一封信煞尾而其后不带宾语的用法。请看《鲁迅书信集》(人民文学出版社1976年出版)中的用例:
    1.此致,并颂文祺(按“文祺”前空格,表示“文祺”二字转行顶格。下同)
    (1933年11月17日《致徐懋庸》)
    2.此致,即颂时绥
    (1933年12月13日《致吴渤》)
    3.此致,即请著安
    (1934年5月2日夜《致郑振铎》)
    但是,在《鲁迅书信集》所收的1200多封信(外语书信不计)里,“此致”的这类用法仅有以上3例。3例以外,鲁迅常用作书信煞尾的词语是“此复”、“此上”、“此布”、“专此”、“专布”、“专此布复”、“专此布达”、“专此奉达”、“先此布复”等——窃以为,应该把这些表书信煞尾的词语告诉国内读者,否则有些读者难免被误导,以为只有“此致”表示书信煞尾。而且还应告诉读者:鲁迅在用“此复”至“先此布复”这些词语时,其后也均加有标点(逗号),并均接有祝颂语,如“并祝安键”、“并颂春祺”、“并颂近佳”、“即颂近祉”、“顺颂曼福”、“即请道安”、“即请日安”、“此请文安”、“此祝康吉”、“恭请金安”等。
    我们再看看现代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先生《行知书信集》(安徽人民出版社1981年出版)的相关情况。在该书所收的320封信里,没有一例是以“此致”煞尾的。行知先生书信的煞尾,除了一部分用“专此”、“谨此”、“特此”、“示复”、“专此敬覆”、“专此奉复”、“专此奉达”等词语外,还常点明信函的具体内容,用“专此奉商”、“肃此奉商”、“专此奉托”、“专此介绍”、“专此欢迎”、“专此拜托”、“专此奉约”、“专此奉闻”等收煞——当然收煞后同样有标点(逗号),标点后同样有各种各样的祝颂词语,如“敬请诲安”、“敬请钧安”、“敬颂文祺”、“敬颂康乐”、“敬颂年禧”、“敬祝勋安”、“并颂大安”、“敬祝康健”(此条用得最多)等,只是祝颂语的宾语有时转行顶格,有时不转行顶格。
    值得注意的是,《行知书信集》里有跟该文所说的情况完全不同的用例,如行知先生1928年8月1日写给中国科学社的信,其结尾为:
    4.……谨举所见,恭候卓截!示复。此致中国科学社
    在这里,“中国科学社”不是表敬意和礼节的祝颂语,而是书信的接收对象,但它却是“此致”的宾语则无疑。当然,此种用法多见于旧式公函,私人信件用得较少,因为过于严肃。此外,《行知书信集》还有如下用例:
    5.敬致民族解放敬礼!
    (1937年7月20日《致张宗麟、戴伯韬》)
    6.……专此奉复。敬致谢悃。并祝康健!
    (1940年7月1日《致杨静桐》)
    上述二例中的“敬致”和“此致”虽然语义有所不同,但二者都是以“致”为中心词的动词短语,因此二者可以互换使用,且“敬致”、“此致”所能带的宾语完全相同。二者的差别仅仅在于,“敬致”更能表达寄信人的谦恭和对收信人的尊敬。
    最典型的跟短文《“此致”是什么意思》所说的相反的用例,是众所周知、被收进中学语文课本的毛泽东主席写于1937年1月30日的《给徐特立同志的一封信》,信的结尾是:“此致革命的敬礼!”这里的“此致”绝不是书信的煞尾,而是与“革命的敬礼”存在着非常明显的动宾关系,“此致”的后边当然也没有标点。
    可见,前引短文《“此致”是什么意思》的那段议论虽然不误,却有失全面,因为他只强调了“此致”的一种用法,而忽略甚至否定了“此致”的别种用法。
    总之,“此致”是个动词短语,因而不仅可以带诸如“XX单位”、“XX先生”之类的宾语,而且可以带诸如“敬礼”、“谢意”、“问候”之类的宾语。当“此致”带上第一类宾语时,其大致意思是:“此信(此信内容)谨呈XX单位”、“此信(此信内容)谨呈XX先生”;当“此致”带上第二类宾语时,大致意思则是:“在此给您敬礼”、“在此向您表达谢意”、“在此向您表示问候”。
    不过,当“此致”作为书信煞尾词语而不带宾语时,“此”仍代指此信或此信内容;而“此致”近乎准确的意思则是:“谨以此信(此信内容)送诣”——“谨把这封信(这封信的内容)呈献给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