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膳

    
    早在数千年前,中国人已经认识到自然界一些植物、动物,除了可以充饥外,还有治病、疗伤及保健的功能。中国历代长寿者大多懂得利用各种食物来调养生息。中国古代医学专著也常常提到饮食对人体的作用。特别提出了“五谷为养、五果为助、五畜为益、五蔬为充”的思想。这就是中国文化的瑰宝——药膳。具体说,就是将具有补身疗病功效的食物配合各种烹调技术,做出有病治病,无病养身,并具色香味的佳肴,或用中药材和食品配制成富有营养和疗效的食品,用以祛病强身,延年益寿。
    药膳因季节而不同,主要是根据外界的影响和身体的需求而定:春季祛热,夏季去暑,秋冬季大补等等。 
    药膳的主要原料之一是中药,据有的学者统计,在4000余种常用的中药中,有500种可作药膳原料,如:冬虫夏草、人参、熊掌、燕窝、银耳、天麻、当归、贝母等等。这些药物在与食物配伍、炮制和应用时都需要遵循中医理论,使它们三者间的作用互相补充,协调一致,否则就会出现差错或影响效果甚至起相反的效果。因此,中国医药学对药膳一向有严格的禁忌,主要包括药物配伍禁忌、药膳与食物配伍禁忌、食物配伍禁忌和疾病忌口。
    药物配伍禁忌是以中医中药的理论为指导,考虑几种药物在一起时,各自的性味、作用、功效以及相互关系,在烹制食物时尽量避免将几种互相排斥,或者产生不利于人体的物质的药物放在一起。
    药物与食物配伍禁忌是古人的经验记录,其中有些禁忌虽还有待于科学证明,但是在中国民间还有很多人遵从这些禁忌。比如:做猪肉时不同时加入乌梅、桔梗、黄莲、胡黄莲、百合、苍术等;做羊肉时不加入半夏、菖蒲、忌铜、丹砂等;熬鲫鱼汤不能加麦冬,烧萝卜就不用地黄、何首乌等。
    古人对食物与食物的配伍也有一些忌讳,其道理虽不充分,但是在药膳应用中把它们作为重要参考。比如猪肉忌荞麦、鸽肉、鲫鱼、黄豆;羊肉忌醋;狗肉忌蒜;鲫鱼忌芥菜、猪肝;猪血忌黄豆;猪肝忌荞麦、豆酱、鲤鱼肠、鱼肉;鲤鱼忌狗肉;鱼肉忌苋菜、酒、果;鳝鱼忌狗肉、狗血;雀肉忌猪肝;鸭蛋忌桑椹子、李子;鸡肉忌芥末、糯米、李子;鳖肉忌猪肉、兔肉、鸭肉、苋菜、鸡蛋。在一桌宴席上就要仔细斟酌,尽量不让这些彼此忌讳的菜肴同时出现。
    病人忌口是中国医药理论与实践的一项主要内容,它分为两类,一类是由于疾病性质决定的药物禁忌,如肝病忌辛辣;心病忌咸;皮肤瘙痒忌鱼虾;头晕、失眠忌胡椒、辣椒、茶等。另一类是某些疾病忌某种食物,如:有宿热或热病初愈者,不宜吃羊肉;肾、肺病患者忌吃辣椒等。
    上面所说的配伍禁忌很多已经被证明有一定的科学性。它的主要理论依据是某些食物、药物在体内相互作用而产生物理、化学或生物化学反应,能抵消或加强药物的作用,对身体产生不良影响,甚至加重疾病的进程。而几千年前的中国医学工作者就发现了这些问题,并及时详细地记录和普及。所以说,药膳是中国医学对世界的一大贡献。